第二十一章 羊肉摊
PS:我受够了某点这个坟墓。今天看鱼人的贴身校花,写了三千多章,我的老天,我写三百章都感觉词穷了。那些写一千多万字的,真是令人仰望。今天四章,哭了。
时间已经到了四月,草长莺飞。
去野外踏青的青年男女把飞莺吓的不敢降落。
醉仙居是一处青楼而不是酒楼,里面的饭菜当然也是绝佳的。
周生刚到就被人迎进去,在陪的有诸多士子王孙,不过这些都不是他在意的事情。他的视线,打量了一会那主人,接着就又放在舞/女身上。
这是教坊里的一处产业,大部分歌妓都是那些罪官的家人,官宦小姐,知书达理,现在操持贱业为生。
半生富贵,半生贫贱,不外如是。
李治是一个很有抱负的青年,他很严肃,如果可能,他是一位明君,不过这不关周生的事情。
吃了个半饱,周生就已经走了。
……
……
奢华的青楼里,依旧歌舞升平。
“殿下,这人如何?”
李治的面色浮出与年龄不相称的平静,摇头说:“是个聪明人……”
周生现在就被李二放在风头浪尖上,扯入这种皇权争斗中,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轻易站队。
李治只是一个皇子。虽然太子死了。可是他的老对手魏王李泰依旧还生龙活虎。站错了队。就代表必死无疑。当然,这只是对其他的客卿说的。
周生强大的武力,可以让李二对他虎视眈眈。这些皇子就算成为下一个李二,他不认为能对他怎么样。
怎么杀他?
下毒?还是大军围攻?
没用!百毒不侵。
……
周生要走,是感觉到有人要等他。不是有先知之明,而是昨晚就有人送去了请帖。
李治出马了,那么李泰肯定不会干坐着。
……
……
一处羊肉摊,羊肉的腥膻气很诱人。
白气腾腾的浓汤。用筷子压上棵青菜,咕嘟咕嘟,太香了。
羊杂汤适合泡饼,羊肉最好涮着吃,羊骨用来熬汤最佳。
卖羊肉的是一个老人,系着油腻的围裙,抓一把葱花,放到刚出炉的大碗羊杂中,让羊汤的热量把葱花焖软。
老人的动作很麻利,他的生意也很好。
周生很轻易的就找到了那个微胖的青年。他的面貌与他老爹差不了多少。
而且,自身的气质也与周围的食客不同。鸡立鹤群。不!鹤立鸡群。
这是一只高傲的鹤,现在却低下了脑袋,宁愿钻在鸡窝中,因为他感觉,这样对一只鸡来说,是很大的尊重,容易收买鸡心。
那只鸡,当然是周生。
不过这只鸡,不是他认为的小母鸡,也不是大公鸡,是一只大火鸡,能与鸵鸟比个头的大火鸡,比鹤更加强壮的……鸡!
……
……
不管是什么鸡,都是用来吃鸡肉的。可是鹤吃不了鸡肉,能吃鸡肉的都是狡猾的黄鼠狼子,或者身躯天生强壮的老虎。
李泰吃的很快,筷子挑着碗里的羊杂,让温度快些下降,细细的吹了吹上面的白雾,然后吃掉一大口。
羊肝,羊肠,羊肺,羊肚。
他尽量让自己表现的平易近人,尽管,他已经是很平易近人了。
不过再怎么表现,再怎么假装,这依然是一只鹤,它可以装成是一只鸡,可是骨子里依旧是鹤!
实际上,他讨厌羊肉的腥味,更讨厌路摊上的不干净,可是他依然表现出自己很享受这种生活。
……
在对面,有一碗放了很久的羊汤,所以温度已经不烫了,可以吃了。
小小的一碗羊汤,足以说明他已经在这里等了很久,如果是怀才不遇的客卿,早就卖命知心了。
周生坐了下来,吃了几张有些硬的饼,配上羊汤,吃了个肚儿圆。
……
他喜欢这种味道,这种饿肚子的感觉,这才是一个人该有的感情。
吃饱,身上带着膻味,这是免不了的,过会就没了。
抹嘴,漱口,把嘴里肠子里的味道冲淡,这才可以谈事情。
谈事情,当然要所以人物都登场。卖羊汤的老人也做了下来,没有了做羊汤的,食客们吃完后就都走了在,这里也清静了,打烊了。
谈话是一个艺术,当然要有个有分量的陪衬。
这个卖羊汤的老人就是一个很重的秤砣,可以让天平偏离的秤砣。
他叫李淳风,是道家领袖袁天罡的弟子,传说武功不再他老师之下。
这个世界的练武之人当然不能长生,顶多多活两年罢了,可以保持自身血液如汞,毛发脱落,皮肤宛如婴儿,这就是抱丹,养的铅儿圆。
抱丹的含义并不是真的在体内凝聚一颗结实,而是整个人都是一坨铅丹,血气不散。
如此,多活二三十年不成问题。不过如果武功练叉了,练伤了身子,也可能早死二三十年。
……
……
筷子敲打在碗沿上,看着露顶天空,周生揶趣说:“你们就请我吃这个?人家晋王可是请我吃大餐,还有十几个漂亮的小姑娘脱了衣服,抹上金粉,跳艳/舞给我看……”
两位皇子走得是不同的路线,一个豪奢,一个朴实,不过显然都没有用处。
话不投机半句多,谈了一会毫无营养的问题,也应该是到了各走各路的时候了。不过,显然,卖羊汤的老头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不想让他这个不稳定的因素介入皇权斗争,所以临分手前,他拿一根还有些油腥的筷子轻轻地戳了戳周生的腰。
腰椎里面有腰子,也就是肾。
肾属水,稚嫩,是一个人最关键的地方。要是肾脏除了问题,体内的毒素就无法通过尿液排出,那么整个人就完了。
这一戳,也就感觉像是蚊子叮了一口,这几天是没有什么事情的,不过过几天之后可就说不定了,会尿血!
……
……
周生的皮肤微微反弹,那根筷子就断成了粉末,李淳风也闷哼一声,倒退一步,被在身后那根本来拿着筷子的手在不停的震颤,虎口已经开裂了,深可见骨。
地面的青石板也被他踩了一个深深的脚印,鞋底摩擦的烧焦了。
淡淡的瞥了他一眼,略带警告道:“不要再来试图挑衅我,虽然传说你可以比拟你师傅,不过还差的远……”
周生刚来唐的时候,曾经与这个世界最强大的个体生命碰撞过,最终他赢了,所以他就成了这个最强大的个体生命。
袁天罡已经闭关七八年了,就是想要打败他,可是昨晚在东宫拦截他的过程中,依旧输了,一招败北。
……
……
当武功超过一定限制,就没有什么意义。
天下第一与天下第二之间,总是隔着一个很大的差距。
看着那离去的青袍背影,老人的嘴角缝里渗出一丝鲜血,神色中有深深的忌惮。
内心只有一个荒妙的感觉,此人,人间无敌手!
……
天下无敌,天下确实无敌。
……
岁月真是狗屎,抓不住,也不能抓,不然就会抓的一手臭烘烘。
世界里,成亲生子。
这次,他终于有了一个儿子。对于这个叫辛追的女人,没有什么感情在其内,更像是功课。
想要体验人世间的种种感情,就需要这么做。
可是这毕竟不是真正的感情,那就不能算是真正的爱,不真正的爱就不能算是体验红尘。所以,周生在尽量让自己爱上她。
书院里,当那个姓颜的白痴老死,他这个一等公爷顺理成章的成了书院新的院长。
每天的工作,就是看着那些充满朝气的女学生。以前的书院是不招女学生的,现在因为有了一个爱看女学生的院长,所以书院破例招了。
师生极力反对,男尊女卑是固定的思想,女人是不能进书院的,祝英台的故事在这个世界行不通。
反对无效,李二不会因为这些小事就和他闹翻,特别是现在正处于贞观盛世最盛的时候。
……
……
儿子三四岁大了,坐在周生对面的小板凳上,双眼中的平静很不符合他这个年龄段。
周生很怀疑,这小小的身躯里面是不是藏着一个穿越者的灵魂,是不是要过几年,就来个诗三百,把李白老杜都抄出来,最起码也是弄个老曹出来。
“喂,小子,你听得懂我说的话吧?”
他点点头,头顶稀疏的胎毛,伸出自己的小手和他握了握。
最终,周生也没有发现他的儿子是一个穿越者,只能说明,他的基因强悍,生出来一个早熟的娃。
大黑马成了一匹老黑马,刷了三遍还是老掉毛,整天也病怏怏的,没有精神。
懒得躺在甘草上睡大觉,饭来张口,要马夫用勺子给它喂嘴里。
对于这个陪着自己逐渐变老的老兄弟,周生不停的想办法,想要让它多活几年。
最近有些哀伤惆怅,直到某个小姑娘来到了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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