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四章 温馨
屋外流水淙淙,屋内红烛摇暖。
吴锋与盛醉香相对而舞,如同一对红蝶,争妍斗丽,一片风光旖旎。
盛醉香瞧着女装少年绝丽的容颜,越发妙目送光,香氛喷吐,令吴锋几乎要为之窒息。
但少年的舞姿,却越来越流畅起来,飘摇宛转,如风似梦。
对舞免不了时而有肢体接触。妖女美目流盼,咯咯轻笑,犹如雨打风铃,撩拨着少年的神思。
盛醉香的肌肤不如云海岚腻滑,但由于有一半白肤人血统的缘故,白皙却更胜一筹,更是有火一般的热力,与云海岚的清软感觉大不相同。
她示意吴锋将她抱起举高,而后凌空飞旋,裙摆飘扬扫上少年的面颊,越发香气四溢,两条大白腿毫无顾忌地展示在空气当中。
点点香汗如同两年前一样,自美人酥胸打上吴锋的面颊,香气扑鼻。
当吴锋回到住处时,夜已深。
盛醉香笑着邀他留下过夜,吴锋回报了一笑,转身飘然而去。
虽然换回了男装,但全身上下被妖女溅得到处都是汗珠。盛醉香一旦跳舞,就极易发汗,然后随着舞影飞甩。
守在院子里的婢女们见吴锋回来,立刻送来了烧好的洗澡水。
吴锋和云海岚所居的石屋中也有一道绸布帘幕,拉下之后正可沐浴。
云海岚坐在桌上喝着茶,瞧着帘幕上的影子,等候吴锋洗浴完毕,只觉一股芳香透幕而来,不由让她心中微恼。
妖女洒在吴锋身上的汗液,被水浸了反而香气越浓,弥漫满室。
任哪个女人,在这种情况下,都容易产生不好的联想。
等到吴锋洗浴完毕换衣出来,侍女带走换下来的衣服送去清洗。并泼去浴桶中的水,再换一波。
云海岚愣了愣,但仍是带着换洗的衣服走了进去。
吴锋刚在柏木桶中沐浴过,她便要在同一个桶中洗浴。不由令她俏脸微红,但可恼之处在于,桶中留下的气味并不是少年的,而是另一个女人的香味。
盛妖女身上的体香有些像龙涎香,遇水更烈。久久不绝。
云海岚一面搓洗着自己冰凝雪砌一般的娇躯,一面微重地拍打着水面,将水滴震落在地毯上。
吴锋待她洗完出来,侍女们收走浴桶离开,方才打灭灯火,将她轻轻抱到腿上,左手揽着她小腹,右手抚弄着她仍带湿润的秀发。
“突然不想让你再去她那了。”云海岚轻声道。
热烈似太阳的盛醉香,身上浓烈的香气形成了对其他女性的天然挑衅。
“那我就不去好了。”吴锋柔柔摩挲她柔嫩的面颊。
“啐,说得轻巧。”云海岚嗔道:“你答应她学跳舞。是一次就学得会的么?待她问你为什么半途而废,你难道还说是人家不让,平白让云姨落个妒妇的名头?”
吴锋微笑:“若想要当妒妇,还得云姨甘心嫁给晚生才行。”
云海岚眯了眯眼,将盛臀向下挪去,蜷起身子如同一只懒散的猫儿一般,将螓首靠在少年肩头:“小家伙你这样又坏又花心的,谁会愿意嫁给你。”
只是声音柔软滑腻,听不出半点责怪的意味。
吴锋感受着掠过脸上的发丝,心中平宁犹如明镜。
想起初见时的惊艳。少时在她面前强装成熟却只能互有胜负,忘忧谷灭门后相互交心,洛邑京废墟中的坐拥,一路来到北极的生死与共。
这丰丽清美又实力强绝的成熟美女。如今却乖巧可爱地躺在他的怀中,任他体贴温存。
吴锋的实力,实际上尚未成长到足以保护她的程度,然而她却已将他视作了自己的倚靠所在,愿意由他来遮风挡雨。
成长,便是如此。
三年了。从忘忧谷中的青涩男孩,到现今沉稳却不失疏狂的翩翩少年。虽然离云海岚所期盼的杀伐果断霸者尚有距离,但也已顶天立地。
吴锋感受着怀中佳人的清软,和曼妙玉体沉甸甸的压力。
云大小姐倚在他怀中,就像一个最普通的小女人一般。这令少年有一种说不出的成就感。
两人都不急着入睡,只是依偎着,说着淡淡的情话,不浓烈,却温馨。
窗外月华如水,有夜鸟交颈栖在屋檐上,互相磨蹭着毛羽。
这就是幸福。
……
在三户馆中的生活无非如此,早间替云海岚梳妆,在她的指导下为她画眉,上午修炼或是练字,下午与乔北溟、盛醉香密议,完善针对仙台魔宗的计划,晚间陪妖女学跳舞,被她弄一身香汗,回来后在云大小姐的微嗔中抱着她,如哄小女孩一样哄她入睡。
但这亦是吴锋从小到大最悠闲亦最旖旎的日子。
他几乎真的有些想留在这里,不去想总堂,不去想父亲留给他的振兴武者之重托。
乔北溟曾对吴锋说,如果他想和云海岚正式成婚,便为他们举办一场最盛大的婚礼。
吴锋明白,如果他想要无视世俗礼法,与云大小姐终成眷属,就只能留在这冰雪覆盖的北莽大地。
若回中土,云海岚便只能作为一个隐形人,世人眼光且不说,道门也绝不能容许云海岚依然活在世上。
可他终究是有自己的万丈雄心。
若协助乔北溟这等魔人,纵然杀了杨麒,也只会令中土大地生灵涂炭。
又一个冬晨,北风颇烈,空中却无云,阳光明亮地洒落而下。
吴锋和云海岚都起得极早,披着厚厚的棉袍,携手行走在城内高低起伏的青石街道上。
这样一对珠联璧合的玉人,南部城中居民都从未看到过,纷纷投来艳羡的目光。
云海岚有些拘谨,小手轻颤,似乎想要挣开,却被吴锋用力捏住,渐渐也就适应了。
南部城建在群山之中,走路都如同登山一般,却丝毫不影响其中的繁华。寒冬时节。城内依然是人流如织,不时有仆人抬着肩舆上上下下,贵人们掀开轿帘,观赏着沿路的风景。
街道两旁有人挑担叫卖着货物。有人设台说书,有人摆摊算命。这北莽最凶恶的魔道门派,主城的气氛似乎与中原的城池也没甚不同,在高空时能感到的汹涌魔气,在地面上却全无踪影。
“美丽的小姐。英俊的公子,要花吗?”一个容颜俏美的小姑娘凑了上来,提着一口花篮,当中装满了五颜六色的鲜花。
在这北极之地竟然有鲜花,确然出乎两人意料。
吴锋瞧向云海岚,只见她嫣然一笑,于是吴锋对这小姑娘点点头。
仔细看时,绝大部分的鲜花都不是真花,花瓣硕大,却都是用五颜六色的布剪裁而成。散发出的浓郁香味,大概是喷了香水。
只有几束颜色黯淡的小花,才是真正的花朵。
北极风大,植物都贴着地面生长,也只有这样的小花。
吴锋取了一朵素白色的小花,轻轻插在云海岚秀发当中,衬着她灰白色的发丝,竟然有种别样的清雅。
“真是美呢。”卖花女笑道:“承惠,二钱银。”
“这么贵?”吴锋微惊,他倒不是缺钱。只不过这样一朵野花便要两钱银子,也实在是太贵了。
须知在中土,一两白银即相当于一石米,也就是大米两百斤到三百斤。三两白银。即足够一个平民一整年的生活所需了。
卖花女道:“布花若不卖二钱,值不回香水价。野花倒是不贵,可若不是有人喜欢真花,奴家又何必顶着寒风暴雪,去高山深谷中采?只好卖一样的价格了。”
吴锋这才发现这卖花女的衣料裁剪得极为考究合身,更是有着相当于武者换血境的修为。梦绮舞二十岁都未曾达到换血境。而这卖花女看起来不过十七八岁而已。
这不但说明修真者修炼比武者容易,以及乔北溟治理下,民众的整体修炼水平较高;同时亦证明,这卖花女的家境肯定也不差。
吴锋掏出一块大银,随手掰下一小块给她,正好两钱,一丝不多,一丝不少。
卖花女用手一掂量,便知道重量,对吴锋的斤斤计较似乎有些不满,嘟了嘟嘴,便提着花篮离开了。
吴锋含笑瞧着云海岚,但他却意识到南部城的繁华从何而来了。
在这极北之地,物资缺乏,就连喷了香水的布花都是奢侈品。
修罗门辖内有四百万人口,却有三百六十万是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见到明天太阳的奴隶,只有四十万是自由民。
而南部城内的人口,只有十万。这十万人中,恐怕还很有一部分是最低贱的仆役,负责城内最艰苦的工作,如建造和补修城市设施,冶炼钢铁等等,几乎没有报酬,也得不到休息。
这样的模式,造就了局部的繁华,这繁华却是以吸血的压榨造就的。
当年胡人南下,同样也是将这套模式推广到整个中土北方,令无数中土百姓陷入到水深火热当中。甚至吴锋的母族――大魏皇族,以及云海岚出身的洛邑云家,也难辞其咎。
这种情况,直到大魏废除了胡人的制度,几乎完全接受中土制度才结束。然而当时无论是道门还是大魏,都已经极为腐朽,内斗不断。连绵不断的内战,又带给百姓以新的灾难。
吴锋不忍破坏云海岚的喜悦,当然也强装出自然的笑容,但他暗暗下定决心,不计一切代价,绝不能让魔门扰乱中原之事重演。
无论是伊中棠,或是对他有恩的乔北溟、盛醉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