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眼阳光照到脸上的感觉非常的不爽,杨烈翻了个身。他刚刚做了个梦,非常奇怪的梦。
梦里,杨烈变成了一个小贵族的儿子,而且是小儿子。在小贵族死去之后,他就被赶出了家门。而杨烈能够带走的只有一把长剑,一件生锈铠甲,一匹老迈的驮马,还有一个小仆人。
“fuck。”翻身后悬空的感觉让杨烈心里狂骂了一句,他很清楚接下来就是碰的一声了,他从**摔了下来。
并没有太过疼痛的感觉,杨烈庆幸自己住的是下铺。是的,非常庆幸,要不然,对于一个宅男来说,这得疼上一个星期吧。
睁开眼睛,杨烈吃惊的发现自己竟然不是摔在宿舍的水泥地上,而是在土路上。
摔在地上拍起的尘土钻进了鼻子里,让杨烈狠狠的打了个喷嚏。”阿嚏。“杨烈手一撑就要在地上爬起来,大脑急速运转着,这tm到底是怎么回事。但是胳膊一软,却是要支撑不住了。
“少爷。”杨烈一扭头就看到了一辆马车在慢慢的停下,一个矮个子嘴里喊着少爷跑过来拉着杨烈,把杨烈扶了起来。他的脸杨烈熟悉的很,正是梦里的可怜的小儿子的仆人,小杰克。
这个时候,杨烈才明白自己是中了大奖了,他穿越了。
穿越这种事情,杨烈熟悉的很。网上每一百本小说里,就有那么八九十本在写穿越。不过他一点也不想,他想回家。
想到老爸老妈,杨烈突然有种万念俱灰的感觉。老爸老板着的脸,老妈啰嗦的唠叨,爸妈鬓角的白发,脸上的皱纹,一切都是那么的熟悉,只是可能再也见不到了。
失魂落魄的被杰克搀回了马车上,杨烈躺在马车的谷草上。金色的谷草柔软,非常的舒服。但是杨烈一点都没有在意,他只是反反复复的想着父母的面容。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在。难道只有失去的时候,我们才会懂得珍惜。
赶着马车
的杰克一脸担心的看着自家少爷,他知道少爷为赶出了家门而难过。但是这种事情难道不是随处可见吗?除了那些高高在上的三王冠,七将星之类的大家族,哪个小贵族不是要把小儿子赶出家门,谁让他们没有继承权呢!
到底是久经穿越教程的熏陶,杨烈很快就整理好了自己的情绪,既然已经是穿到了这个世界,能做的就是先活下去,其他的只能先打算了。
叼了根草在嘴上,杨烈开始清点自己的记忆:小儿子的名字叫路易斯。达伦第尔。
达伦第尔是个小家族,虽然是最受宠爱的小儿子,路易斯并没有获得死去的老爹的哪怕是几个铜子的遗产。
不过他吝啬的大哥倒是送了他一点东西,作为永世不会相见的补偿:他把路易斯送到了一艘前往德兰麦亚王国的商船,并且付了船票钱,两个人五十个银币。
德兰麦亚王国距离路易斯的家乡克里特王国足足两千德兰麦亚里,来回需要两三个月,而且是好的海况下。不过路易斯并没有打算再回到家乡。
来到德兰麦亚的路易斯并没有像自己想象的一样干出什么名堂,作为一个小贵族的儿子,他除了战斗技巧,什么都不会。
只是路易斯并没有上过战场,这对路易斯是一个重大的打击。
要知道,这里是德兰麦亚王国,卡拉大陆的强国,南部说一不二的霸主,雇主对于佣兵的要求是很高的。
即便是委屈了自己身体里的贵族血脉,路易斯也只能和一帮农夫,工匠转型的佣兵做一些简单的伙计,当然报酬也很简单。
新生活并不顺心,路易斯也习惯了借酒浇愁。他在酒馆的欠债已经有二十个第纳尔了,差不多是一个刚入行佣兵半年的收入。
哦,酒神杰夫里茨。基德在上,路易斯的新生活才开始了一个月。
路易斯现在是一家小商会的佣兵,能做的就是为商队护卫。在这个年代,山贼强盗比比皆是,
而且亲自投身到强盗这事业中的领主也是不少的。这也是他们勇猛的骑士精神的一种体现。
路易斯这次的任务很简单,去一个男爵的庄园把商会买的农产品都运回来。
男爵把腌过的火腿,新酿的葡萄酒,刚织的布匹都卖给了商会,只留给了农夫们勉强做够的口粮。现在可不是以前了,金灿灿的硬币才是贵族的追求,而不是农夫们的感激。
要知道,就算是路易斯吝啬的大哥,也知道给农夫们留下充足的口粮,甚至还会热情款待他们。请他们吃新烤的面包,喝葡萄酒,以表示对于辛苦劳动的感谢。
这个世界已经变了,不是嘛。
不过这些和杨烈显然没有关系,杨烈比较头疼的是那二十个第纳尔的债务。酒馆的老板已经催了路易斯好几次,并且警告路易斯说他弟弟是负责城门看守的小队长,想要逃债的话有的他好看的。
对于应付债务这种东西,杨烈并不擅长。他长这么大,从来没欠过别人钱呢,当然也没有挣过钱。虽然并不是什么大富之家,但是父母对于他还是非常的疼爱。
“走一步看一步吧。”叹了口气,杨烈从谷草上坐了起来。弯弯曲曲的土路一直延伸到远方,路两旁是葱郁的树林。太阳也并不火辣,微风吹来,就连心情都好像好了很多。
杨烈顺手拿起了身旁的长剑,普通甚至可以说是简陋的剑鞘上,有一个盾形的徽章,上面是一朵绿色的含苞待放的百合,这就是达伦第尔家族的家徽了。
剑有七八斤重,是那种佣兵中流行的手半剑。
抽出捡来,剑刃锋利雪亮,那是路易斯亲手磨的。在拿到这柄长剑的时候,剑刃上生了一层铁锈。路易斯吝啬的打个不无不舍的说,这个是达伦第尔家族祖先当年的随身佩剑呢。
加上堆在脚边的锁子甲,这就是杨烈现在拥有的家当了。至于那匹瘸腿的驮马,被路易斯出发前就卖掉了,价值一百个银币。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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