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二十二章 荒野遇狼
脑袋里就好像是扎进了一根钢针般隐隐作痛,仿佛是宿醉过后的那种感觉:全身酸痛且又疲惫不堪,浑身上下都懒洋洋的,提不起一点力气。
当林飞睁开双眼的时候,才惊讶的发现自己平躺在一片浓密的树荫当中,身旁是一大片怪石嶙峋的陡峭山崖。
身后的那棵大树参天耸立高耸入云,林飞从来都没有见过这般高大的树木。
巨木的树干至少需要十几个才能合抱起来,约莫有二三十丈高低,硕大无朋的树冠遮天蔽日,浓密的绿叶之间充满了叽叽喳喳的鸟叫和嗡嗡作响的虫鸣之声……
这是什么地方?
虽然脑袋还是有些模糊,但林飞已经察觉到了一丝明显的异样:这儿肯定不是思过崖。
思过崖上白雪皑皑寒风萧萧,这里却是一片鸟语花香的盛夏景象,分明是不对的。
这到底是哪呢?我怎么来到了这个陌生的地方?
翻身坐起之时,脚下传来一声清脆的声响:那是林飞的星云大剑。
星云大剑倚在脚下,剑柄上还绑了个白色的布条,布条上残存着星星点点的血迹。
看到这个星云大剑和剑柄上的白色布条,林飞猛然想起来了。
他想起了思过崖上那场惊天动地的大战,那个白衣白裙的身影,还有高悬的天界之门,以及在最后时刻自己和晴月一起冲向天界之门的情形。
看着完全陌生的景色和冬夏颠倒的天象,林飞很快就意识到这已不是原来的那个天地,而是天外天世界。
我来到天外天世界了?那么晴月呢?
晴月去哪里了?
“晴月……晴月……”
呼喊之声在空旷的山谷中回响,激起阵阵回音,却始终没有听到晴月的回应。
想到最后和晴月一起被魔王包裹着冲上天界之门的情形,林飞就有种悚然而惊的感觉:晴月应该不会出什么意外吧?
虽然总是在下意识的为晴月担心,但绑在剑柄上的白色布条却让他放心了很多:很显然,布条是从晴月的衣裙上撕扯下来的,绑在剑柄上,说明这是晴月刻意留下的标记。
晴月能够留下
标记,还能很细心的把星云剑放在林飞触手可及之处,说明她做这一切的时候一定很从容,应该不是处于危险的环境当中。
晴月到底去哪儿了?魔王呢?魔王去哪儿了?
带着种种疑问,林飞开始审视四周的环境。
这是一个不算很大的山谷,四周全都是高高耸立的山峰。
即便是那几座看起来稍微矮小一些的山峰,其高度差不多也有两千多丈甚至很有可能更高,抬头仰望之时,竟然产生了头晕目眩的感觉。和已经算是险峻雄峰的思过崖比起来,至少高出三到四倍。另外几座更高的山峰,已经直插天穹,仿佛刺破长空的利剑,根本无法估算出大致的高度。
群山环抱的谷地中根本就没有路径,只有齐腰的野草和一片宽广无边的茂密丛林,林飞想不出晴月到底去了哪里,只是漫无目的的沿着顺着山坡的自然角度在山谷边缘慢慢寻找。
这片看起来并不算很宽广的山谷其实很大,一直走了大半个时辰也没有走出去。
林飞早已疲惫不堪饥肠辘辘,山林之中虽到处都是半生半熟的野果,却没有轻易采食:没有完全成熟的野果,大多味道酸涩很难下咽,而且这个世界的野果很多都是从来没有见过的品种,也不知有毒没毒。再者说来,就算是可以直接食用的野果,也很不扛饿。
作为一个江湖人,林飞很清楚应该怎么做:他掏了一窝鸟蛋。
薅了些野草点起一小堆篝火,烧烤鸟蛋使用。
鸟蛋这东西是一种非常实惠的野外食品,不仅绝对无毒而且很扛饿,最关键之处还在于可以轻易获取。只有那些欠缺经验的新手才会漫山遍野的寻找野兔之类的猎物,这种行为一般都会浪费很多时间和很大一部分体力,而且往往劳而无功。对于经验丰富的老江湖而言,鸟蛋远比野兔之类的肉食更现实也更实惠,因为那是天地自然留给人类的“干粮。”
接连吃了四五枚烤的半生不熟的鸟蛋,身上那种疲惫酸麻的感觉渐渐消退,体力也恢复了大半,正要踩灭篝火准备离去之时,却敏锐的感觉到了一股危险的气息正在徐徐靠近。
这种感觉是那么的清晰且又尖锐,是每一种动物在危险迫近之时产生的本能反应
。
林飞下意识的握紧了星云大剑,站起身来环视四周,很快就有所发现。
在一片低矮的灌木丛后,现出一条粗大的尾巴。
仅仅凭借这个发现,林飞就可以断定,那里藏着一匹狼。
狼这种野兽,一点儿都不罕见:以前在燕城老家的时候,每到冬季或者初春,尤其是在一场大雪过后,北胡草原上饿红了眼珠子的草原狼就会成群结队的南下,袭击过往的行人,甚至会主动袭击属于防范的小型村落。
虽然也曾经发生过狼群伤人的惨剧,但是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狼群都不会主动攻击人类。虽然它们总是成群结队的出现,却每次都只是攻击防范不足的牛羊,吃饱了就走,返回到茫茫北胡草原上直到再次饿的受不了才会又一次袭击村庄……
在燕城西北的燕山一带,虽然也能看到狼的踪迹,但那都是形单影只的野狼,根本就成了不什么大气候,也不敢袭击村落,反而会成为最受燕城猎户欢迎的猎物:狼皮很值钱,而且野狼的战斗力通常都很一般,哪怕是身体不怎么强健的猎人,只要手中有一柄猎叉,就可以轻而易举的将野狼当场格杀。若是有猎狗帮忙的话,野狼几乎不可能逃脱……
在林飞小时候,每年的寒冬腊月或者是开春前后,都会跟随族中子弟去北边猎狼,十来岁的林飞就曾经亲手杀死过一头草原狼,却被随行的猎户反复讥笑:对于手持锋利刀剑的习武之人而言,杀死一头狼并不比杀死一条野狗更有挑战性,但林飞却把野狼砍的稀烂,浪费了好端端的一张狼皮。真正的猎人从来不会那么干,如果一定要战斗的话,他们会选择弓箭或者是长矛,因为只有那样才能获得完整的狼皮……狼皮比狼肉值钱多了。
在很小的时候,林飞就听燕城的猎户们说起过猎狼的诀窍:狼的战斗力很一般,却机警的很,而且很有耐力,一旦被它逃脱就很难追上。最好的办法就装作毫无察觉的样子,引诱野狼主动攻击,然后……然后就可以等着收获狼皮筒子了。
此时此刻的林飞并无意杀死一匹狼,但那只狼却暴露出明显的敌意,它甚至已经离开了灌木丛,在野草的掩护下朝着林飞徐徐靠近……
这畜生,是在找死呢。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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