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枫见霜神诀偷袭得手,遂不再迟疑,转而换用霜神诀第一式“人如飘絮”,纷乱雪花顿时随着长剑的挥舞飘落下来。
刚才吃过这诡异剑法亏的银狐不敢硬接,只听见叮叮数响。两人纵跃来去,出手越来越快,明枫手中长剑握紧使出霜神诀“梅花几度”这一招,剑鞘立在身前,如画圈一般,一道一道一道寒霜剑气层层叠叠如一波强似一波的海潮向对方推去。每发一道剑气便向前走上半步。
明枫暗自庆幸自己在触发霜炎极壁的那一段时间里,特别是圣战城堡战役时,不得不专修霜神诀来御敌。他剑术天赋本就极好,饶是只专修了一月左右,对霜神诀的掌握程度已抵上普通剑客修炼数月,乃至一年之功,可谓是事半功倍。随着他对雾云霜自创霜神诀剑术和家传炎神诀的了解不断加深,他渐渐明白了炎神诀才是名副其实高原第一的事实,父亲并不是在夸口。
以他现在修炼到霜神诀第六式“英雄气短”所需要消耗的杀气甚至还不如龙一式来的多,而且雾云霜纵使被奉为剑神,终究是个没有突破极壁的凡人,霜神诀绝杀至多也就只会停留在龙三式上下,虽然不足以与突破极壁的强大对手或者魔族和天使抗衡,但恃之已足够雄霸高原。
此时又用霜神诀这样精妙的剑法与面前功法诡异的银狐过招,明枫之前又趁他没有防备用霜气伤了他的心脉,原本不该有什么变数了,遂交替使用“花若残锦”和“恩怨随风”这两式霜神诀中较强的攻杀剑招放心大胆地向对手攻去。
刚才约莫一刻钟的过招,已经让整间屋子里的陈设都被蒙上了一层白霜,甚至从龙息的剑锋之上,还在不断地将空气中的水珠凝固成雪花缓缓飘落下来。
银狐见到手的胜机竟然白白失去,顿时恼羞成怒,高吼一声,再不使用炫目的剑术,中宫直进刺向明枫的胸膛。
有人说最难防御的剑招往往是最简单的剑招,这最最简单的一剑,高手使出威力又岂是寻常?
明枫当下反转长剑,逆折回来挡在身前,房间里飘散的雪花骤然聚拢,在他的面前形成一道屏障,正是他自创的剑式。
这一招本是霜神诀中没有的用法,只因为明枫与生俱来就对杀气有着极好的控制力,剑术天赋惊人,这才自创而成了。后来明枫取《霜神诀》剑谱中的“相思如梦,无情谁苦”之意,命名为“霜雪无情”,将原来的七式霜神诀拓展为八式。
只见那霜气聚而又散,散而复聚,“铖铖铖”的连续声响,仿佛是铁剑被严寒不断侵蚀要断裂开一般,之前还一往无前的长剑经过这一层霜气已变得驽钝不堪,当真是强弩之末不能穿缟,明枫看准长剑缓刺的时机,眼疾手快,“铮”地一声架住银狐的长剑,杀气骤然灌入,手中长剑的剑身上,光芒顿时一亮,已将银狐的长剑拦腰折断,原本前刺的银狐被绞断长剑,收脚不住,猛然前撞,明枫正要挥剑将他制住,却不防银狐身影竟然再次幻灭,凭借一柄断剑竟然还想要用故招负隅顽抗。
就在这时,银狐只觉得脖子上一阵森寒,定睛看时,只见明枫手中那把驽钝不堪的制式长剑已经横在了他的脖颈上,只要轻轻一动便能切入他的静脉。“你怎么可能看穿我的……我的天魔舞?”银狐用难以置信的口吻问道。
“你这一套剑术着实了得,一旦施展开来,仿佛群魔乱舞,让人难以招架,确实无愧这‘天魔舞’之名。但是……”明枫的话锋一转,“你这一套剑术的需要准备的时间太长了,估计一动还会出现什么破绽,所以还不可以移动,这就是你一开始跟我对剑时,纹丝不动的原因,你第二次使用的估计是天魔舞的后着,所以不需要准备,直接爆发,当你第三次使用的时候,身形再次幻灭,仿佛又出现了无数的分身,但是我知道越是厉害的剑招,杀气的消耗也越是巨大,除非你的准备时间够长,天魔舞这样的剑招正是如此,用很长时间的准备来减少杀气的可怕消耗,所以我判断你身后的应该只是残像产生的障眼效果,而不是分身,你本人还站在原来的地方一动也没有动。如果无法看穿这一点,你准备完毕,又是两波天魔舞,杀气的消耗又小,你居然可以立于不败了。”
“明枫,你真的很聪明。”银狐赞叹道:“你居然只见过两次天魔舞就看出了其中的破绽,你不愧是人类的第一剑客!”
“你说什么?”明枫突然觉得耳中听到一个扎耳的词汇,不禁追问道。
“我是说,你不愧是高原第一剑客。”银狐也自知失言,改口说道。
“说这些好话有用吗?你以为我的耳根很软?”明枫对于银狐的赞美回以蔑视的眼神:“我不希望你死,也不想你死,好了,但是说归说,做归做,你还是去住一晚上地窖吧!”
“明枫,你可要说话算话啊。”银狐冷笑道:“你看你的右肩……”
明枫骤然低头,只见右肩上竟然渗出了鲜血,将白衣都染红了,不惊失色。
“怎么可能,你怎么会伤到我?你什么时候做到的?”
银狐咳嗽了几声说:“我看出你右臂似乎有伤,所以我不断刺激你用右臂发力,伤口自然会裂开出血,最后一剑时,我只是用杀气震伤你,你就流血得很厉害了,怎么样,是不是也算我伤到你了?”
明枫点点头道:“算,的确算你伤了我。”明枫有些无奈地说:“那你现在可以走了,当然你也可以到我在的驿馆里住一晚恢复一下,体力,然后我送你安全出城。”
“你还当真放我走?”银狐简直怀疑自己听错了,“拜托,我杀了你的两个八级幻术师啊,你是不是脑袋秀逗了,想要放我走?”
“我倒是问你,你是不是脑袋秀逗了?”明枫有些恼怒地说:“你如果不想走的话,就继续住在这里便是了,好像我放你是我求你走似的。”
银狐诡笑了一下说:“好啦,好啦,我的意思是,如果我能留下来帮你,你能给我多少钱呢?”
“多少钱?”明枫只觉得心里一慌,“你,你是雇佣兵啊?”
银狐显然对于雇佣兵这个名词表示费解,但还是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你还真是谁给钱就打谁……”明枫下意识地抹了一下额头上的汗,“我现在开始有点相信你这个家伙是真的路过了。”他想了一下说道:“这样吧,你们雇佣兵也都是刀头舔血的角色,我就给你一个公道的价格吧。”
明枫这时陡然想起了以前在云澜城的典当行里看见的那些掌柜,那种杀价的丑恶嘴脸,此时正渐渐浮现在明枫脑海里,他几乎是下意识地说道:“这样吧,你虽然有一身诡异,呃,不,只能算是中等偏上的武艺,但是你底子太差了,你的饭量也多,又会浪费不少的军粮,我觉得你的加入也不会对我军造成什么实质性的帮助,甚至可能会拖累我军,这样吧,我给你开出一个最最合适的价码……”
“什么?”银狐不禁问道。
“每顿管饭!”明枫报出了一个高原上已经低到不能再低的价码,可谓是发挥了奸商的本质,原则上说只要是一个稍微还有脑子的人都不会接受,可是,接下来诡异的一件事发生了,银狐的回答只有两个字:“我干!”
从那一天起,明枫的身边多了一个黑衣蒙面的佩剑近护卫,行头竟然跟安都拉的近护卫影让有几分相似,自称为银狐。
当天晚上,在索利斯北斗殿举办了一场虽然并不丰盛,但是档次规模极高的酒会,索利斯方面的公主若絮,安都拉天夕,近护卫影让,皇城守备古多华,索利斯第三军团军团长罗菲克,复国军方面的明枫,军师翼朔雪,幻术星团团长毅晖,幻术星团的其他几位成员都悉数到场。
而罗菲克上将的第三军团正是有着:畜生不如,这样雅号的杰出军团。这一万人在六万人的卫沃主力中几乎没有那么损失地大砍大杀,只是这一战之后,索利斯第三军团“畜生不如”的“美名”随着光辉的战绩不胫而走。
当时明枫为了向新来的索利斯上将们显示复国军统帅的威仪,特地选择了一身金色的金箔打磨成的铠甲穿在身上,又大咧咧地将巴菲尼索斯化身的那一条腰带系在铠甲外面,用来束住铠甲,更是气派非凡。
果然,当明枫一身金光走进北斗殿大厅时,高挑的身材,名剑客才拥有的气质与这身几乎豪奢的金箔铠甲配合起来产生了一种炫目的效果,风头甚至一度盖过了大厅中央一身金织长袍,手抱象牙琴,气质儒雅的安都拉天夕。
如果说天夕是一架古朴的琴,那面前的明枫就是一把出鞘的剑了。
在明枫的身后,毅晖,翼朔雪分立左右手,后面是各位幻术星团的精英幻术师,银狐则害怕被幻术师认出自己的身份,找了个借口没有参加这次酒会。
若絮的目光也禁不住被明枫勾了过去,当她挪开时,已经半分钟过去了,公主的粉脸微微一红说:“请各位入座吧。”
就在明枫走过去之后,古多华和第三军团的罗菲克竟窃窃私语起来。
“乖乖,那个闪闪发光的腰带,好像是……是龙皮啊……”罗菲克不禁赞叹道。
“不错,错不了,肯定是龙皮,其他野兽的皮是雕刻不出这样多的花纹了,不然的话早就影响防御力,而起你没看到他被雕刻成一条小龙的模样嘛,这年头居然还有龙皮,老天啊。”古多华肯定地说道:“明枫真是太牛叉了。”
“一定错不了啦,一定是屠龙勇士,不然哪里去找龙皮扒下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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