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女人要追求幸福
自从经历了昨晚的事情后,沐婉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一般,坐在沙发上,任凭电视屏幕放着什么节目,眼睛却有些失神。
在她的生活中,从来都是那么平淡无奇,尽管爸爸失踪,妈妈昏迷不醒,她依然是个善良的女孩子,而昨晚她亲眼看到林晨杀人。
或许在她的心里,林晨是她的朋友,更是在其中有一种说不明的情愫,也是正因为如此,她才一时接受不了这些事实。
“婉儿,你今天怎么了?从昨天晚上回来开始,就一直闷闷不乐的?”美妇从楼上下来,双手握住了女儿的小手,略感冰凉,顿时一惊“你是不是生病了?”
沐婉摇了摇头,望着母亲道“我没生病,妈妈,你觉得林晨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美妇一看沐婉这模样就不由笑了,这跟自己年轻的时候不是一样么?女儿长大了,有自己喜欢的人了,她笑着道“林晨么,这个男孩子还不错,不骄不躁,有能力,但却总感觉很神秘!”
是很神秘!沐婉不由苦笑,不仅是以奇怪的方式治好自己和母亲的病,而且昨晚还……
“可是我感觉我不了解他!”沐婉低下了头,有些沮丧的道。
美妇宠溺的摸了摸女儿的头,笑着道“哪能这么快去了解一个人!我和你爸爸认识三年,才逐渐了解他的。要想了解一个人,两人在一起呆的时间长了才能相互了解对方。”
“妈!”沐婉听出了美妇话中的意思,顿时羞涩了起来,辩解道“不是这个意思,我……”
“好了,是不是你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事?”美妇也知道女儿的情绪和林晨有关,她也是过来人,怎么可能不清楚女儿现在这个样子是怎么回事?
沐婉心里一叹,情绪低落的道“可能昨天他救了我,而我却反过来误会了他,这样伤害到他,让他觉得我和她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昨天发生的事,到现在她都还历历在目,那
宇文宏为了陷害林晨,不惜以卑鄙的手段让林晨被诬陷,而后又要对自己欲行不轨,林晨赶到后虽是杀了对方,但那也是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毕竟宇文宏身份显赫,家族势力庞大,在那种情况下,他们俩非常危机。
可林晨杀了宇文宏救出了她,但她却表现出不信任的神色,当时的林晨心里肯定很失望吧!救了自己,反而被自己误会。
美妇笑着道“也许你是伤害到他了,可是这并不能说明你们就到此为止啊,婉儿,幸福是自己争取的,每个人都有犯错的时候,重要的是,得抓住眼前。”
见沐婉还在沉思,美妇随即笑着站了起来“未来的日子还长,喜欢一个人就要去深刻的了解对方,你好好想想吧,我今天要去一趟集团公司,这半年以来也不知道到底怎么样了,自从你爸爸走后,集团便一年不如一年。”
沐婉似乎没有听到她的话一般,继续陷入了沉默和发呆之中。
她从衣服口袋中取出一件东西,那是由六颗漂亮的小贝壳窜成的挂件,看起来非常漂亮,这是林晨送给她的,而且还是对方亲手做的。
忽然她笑了,她觉得林晨送给周琴的生日礼物,也仅仅只是一张包装好看的护身符,而自己的却是林晨亲手做的贝壳挂件。
这贝壳挂件对她有深刻的意义,她把长长的绳子调试了一下,最后如项链一般挂在了脖子上。这时候她才发现,自己是真的喜欢林晨。
就像她妈妈说的一般,如果在乎一个人,就要更真实的去了解对方!
想到这里,她站了起来,朝着外面走去。
虽然她知道,林晨也许早已经离开了新津市,但她还是再次来到了凤翔镇,去了林晨曾住过的旅馆,并且在征求了老板娘的同意后,来到了林晨曾住过的房间。
房间中早已经被打扫出来,没有留下半点痕迹,但沐婉似乎能感受到林晨留下来的气息,呆在这里她有一种很舒心的感觉,但更多的却是伤感。
大雁山,这里离新津市足有千里之远,属于西南部地区了,来这里之前,林晨也多了解了一些资料,这里据说是华夏少有还保存着原生态的山脉。
经常有富二代或者官二代闲暇之余,不惜千里来到大山中打猎,完了回去发给朋友圈装比。当然,这是林晨从网上看到的评论。
据沐婉的母亲解释称,当初沐婉的父亲是为了和几个投资商到大雁山附近考察,准备把这附近一部分区域用作旅游开发,然而却一去不回了。
后来沐婉的母亲太过于思念,便亲自赶到大雁山,不但没有寻到她丈夫失踪的线索,反而因为遇到了附魔花,导致染上容易昏迷的怪病!
林晨这次前往大雁山,第一个目的就是为了寻找到附魔花,然后接助没有人打扰的环境中努力修炼。
在大雁山附近有着一个小镇,这里是进入大雁山路线中最后一个小镇,一天一次的班车也只能到达这个小镇。林晨也刚好可以在这个小镇购买一些用具,毕竟他也不知道自己会在大山里面呆多久,带一些东西上山有备无患。
小镇并不大,但林晨需要的东西几乎都能买到,偶尔还能看到两三辆昂贵的越野车,听那杂货店老板称,那些是组队进山狩猎的富二代或者官二代们开来的。
这也就让林晨自然想到了网上的舆论,有的人是以打猎为生,靠着贩卖动物皮肉赚钱。但这些有钱人几乎都是为了来娱乐的,或许这些家伙连猎枪都用不好。
“小哥也是进山去打猎的吧?试试我这双管火药枪,一枪打出去,数十发弹子儿,就算是麻雀也能打下来!只要一千五百八!”那杂货店老板一看林晨是外地人,还是京城口音,当即就把他当成了富二代,开始推荐他的猎枪。
林晨笑着摇了摇头,还没说拒绝的话,那老板就另外拿起一支猎枪“要不这把,威力巨大,一枪下去野猪也能放倒,上次我们村,就有人用这把猎枪放倒了一头接近四百斤的野猪。”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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