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氛,一触即发。
大规模的械斗,在东风镇并非罕见,可是中西两州之间,产生大规模械斗,除非是在战场上,不然,是很少能够见到的。
因为,在中州的地盘,西州人不敢撒野。在西州的地盘,中州人自然也是小心翼翼。
这入了秋的天气,蓦然有一些飒飒凉爽,可是两方侍卫的额头,都流出了汗水,因为紧张。对方的底细,大都不是很清楚。
斗气和元力,大为不同。
兵家说得好,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
两方完全互相一无所知,当下只能面对面对峙着。
不过,波塞斯却冷哼了一声,颇有威严的说道:“你们这群该死的奴隶,都给我回来,惊吓到了女神,你们负责吗?!”
说完,狠狠斥责着擅自行动的侍卫们,那些侍卫只能低着头忍受王子殿下的训斥。
卡塔尔虽然和庆朝一样,实力决定一切,可是皇权却要比中州大很多,至少全国的法师剑士都要受到皇权的节制。
这是因为,在中州的武者形成了自己的宗门,而卡塔尔的剑士和法师,仅仅依托于比较松散的公会,那些公会还受着卡塔尔王室的监控。
所以,波塞斯的一声怒吼,这些侍卫都灰头土脸。他们当中,大部分是古德请来的雇佣兵,可是王子身份的特殊,也由不得他们反抗和怨言。
波塞斯虽然衣衫被凌霄击得破烂,可是保持着优雅,迈着步子,走了过来,对着孟千雪露出一脸痴迷的表情,却狠狠扭过了头,脸上浮现出痛苦,就像是戏剧里面演的痛苦分别的情侣一样,嘶声裂肺的说着:“我美丽的女神,你的身边,竟然有着如此凶恶的暴徒,总有一天,我会将你从他的手中抢夺过来,你等着我。”
凌霄听的鸡皮疙瘩都要起了一身,转身对孟千风说:“喂!伙计,这家伙和你一样,得了病了吧。”
孟千风立刻像是被激怒的公鸡一样,骂道:“你才有病!”
这个时候,波塞斯却是面对着凌霄,目光中露出深深的仇恨,直看的凌霄一愣一愣的。
“喂,我说这个什么王子,我跟你无冤无仇吧!?”凌霄无奈摊开双手,说道。
“仇?!夺我女神还不叫仇么?!阁下虽然斗气高深,可是我总有一天会打败你,迎娶我的女神的!”波塞斯恨然说着,眼中流露出深深渴望,和严肃的认真。
旁边的侍卫一愣,他们护卫这位王子已经有一个多月的时间,从来没有从他的眼睛中看出如此坚定的神色。
听古德大人说,这位王子就像是沉睡之中的雄狮一样,一旦觉醒,那么就会露出尖利的爪牙。他们本来还不以为然,可是看到波塞斯此刻的眼神,竟然让他们的心中,有一丝莫名其妙产生的认同。
波塞斯优雅的抚了抚自己金黄色的长发,然后单膝跪在地上,面朝着孟千雪,就像是一个落寞的吟唱者,“我的女神,我会日日夜夜思念着你美丽的容颜入睡,将你带进我的梦……”
碰一声,孟千雪便是飞起一脚提了上去。
波塞斯横飞而出,再一次落在了侍卫的身上。
“我们走!”孟大小姐冷哼一声,“这不是找踹的嘛!”
“别追……”波塞斯揉了揉脸上的淤青,气若游丝喃道,“女神的这一脚……让我觉得好幸福……”
恶霸张三和波塞斯的出现,完全破坏了孟千雪逛街的乐趣,一路上,冷哼连连,差点没找凌霄出气。
凌霄自然也是小心翼翼,生怕招惹到了这位大小姐。
终于到了一家成衣铺子,名字唤作“江彩衣成衣店”,是一个美丽女人的名字,传言这个女人能够缝制出全天下最为华美的衣服。不过,这里不过是“江彩衣成衣店”的分店而已。
女人,不论什么时候,对于衣服什么的,总是不能够产生免疫的抗体。不论她有多少件衣服,也不论她拥有的衣服多么的漂亮,只要看到美丽的,总会忍不住看两眼,然后买下来。这是一种莫名其妙的疾病。
孟千雪正是路过成衣铺子门口的时候,被里面一件裙装给吸引去了眼神。
凌霄三人进了铺子里面,将侍卫留在了外面。
那做买卖的掌柜,是一个样貌清秀的女子,看起来素雅婉约,没有做生意的俗气,倒是透着一股灵性。
“三位客人,欢迎来到我们江彩衣,我是这里的掌柜,你们可以叫我江蝶儿。”那女子微笑说道,眼神如同一汪秋水,端是惹人疼惜,虽然勾人,却偏生透不出半点媚态。
孟千雪自从进来之后,就没有将眼神移动半分,直直盯着那挂在最显眼地方的裙子。
那江蝶儿自然有着等颜色,便亲自引着三人朝那个方向走去,不过眼神却滴溜溜有意瞄向凌霄的方位。
这衣服,本来就是“江彩衣”重金打造的珍品,自然黄彩夺目,上面用天蚕真丝勾勒出三十八种花朵的形状,虽然比不得成庆宫主的百花衣,可是胜在用的是天蚕真丝,冬暖夏凉。
孟千雪手掌抚摸上去,就感觉到满心的欢喜,便是要嚷嚷着买了下来。
这“天花衣”在这铺子里面,挂了有上百天,虽然喜欢的人很多,但是能够买得起的人却是很少。
当江蝶儿报出“三万两白银”的时候,着实让凌霄吓了一跳,不过孟千雪依旧气不喘眼皮不跳的将一叠银票掏了出来,便要人将衣服打包了起来。
端是豪爽,端是让凌霄惊诧。
趁着孟千雪高兴的时候,那江蝶儿却是踱步移位,莫名其妙站近了凌霄的身侧,眼神中露出狐疑,又带着莫名惊喜。
只见到,凌霄脖子上的凌云坠,窗外打进来的阳光照射下,散发出迷人的光泽。
“江掌柜?!你在瞅什么呢?”孟千雪看到江蝶儿的神色,心中不爽,暗道:这女子和凌霄站的那么近干嘛!?
江蝶儿恍然醒来,然后道了一声罪,说着:“我看这位公子脖子上的坠子,极为好看,便一时着了魔,还望这位公子赎罪。”说完,便作了一福,算是赔礼。
凌霄有些愕然,仍笑着说没事。
孟千雪接口道:“凌家小子,你这坠子却是好看,在阳光下,还闪烁着七彩的光芒呢。定是什么宝物吧。”
凌霄苦笑,摆了摆手,“这东西,乃是先父的遗物。传在我手中,也不知道是否什么宝物,不过是要悉心保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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