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7章、地下城
“是。”
这令一下,所有的军人面色都变了。因为这个命令代表的是全面无条件服从,就像是当年的东北军一样,即便是不放一枪一弹,也要服从东北军的命令。
“你疯了?你怎么就敢?”张友嘉失声道。
“我是疯了,但是在这儿我就是最高长官,就要听我的!”
他们这边争吵地这么激烈,黄大发咽了下口水小声说:“布大师,这不好吧!闹的这么严重。”
“我怎么知道会这样?”布大师也很郁闷。
他自从去了李永那边,他便不断对李永施术,企图控制他。
布大师是玩鬼的,所以他的术法都有那么一点儿不是缺点的缺点,那就是这人越害怕,他的法术效果要好。
哪怕是国家的长老,只要他们怕了,他都可以在其心中种下信任他的种子。
但是他怎么也没想到,这李永竟然连国战都玩出来了。
这国战令一发出,自有国运附上,不仅直接砸碎了布大师所有的手段,甚至差一点儿都坏了布大师的鬼。
如果布大师是个歌手,他这时候最想唱的,恐怕就是:“好受伤,好受伤!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
这边国战发出,立即环境就变了。
汞蒸汽仿佛停滞了,等候着,等待着风,但是风没有来,却传来了乐声。
在汞蒸汽的深处自有一股乐声传来。
先是琴声,汞蒸汽中,耳边一阵微风忽起伏。远远传来缕缕琴声,悠悠扬扬,一种情韵却令人回肠**气。虽琴声如诉,所有最静好的时光,最灿烂的风霜,而或最初的模样,都缓缓流淌起来。而琴声如诉,是在过尽千帆之后。看岁月把心迹澄清,是在身隔沧海之时,沉淀所有的波澜壮阔。在懂得之后,每一个音符下。都埋藏一颗平静而柔韧的心灵。
接着是萧,是笛,是埙。
每一个都让让他们忧伤,让他们快乐;让他们忘我,让他们心醉。有一种美妙的乐声始终诱使我去倾听。无法回避,那就是人类创造的音乐。它像黑夜里的烛光,像朗空中的明月;像清晨的露珠,像黄昏的余晖;像亲切的问候,像甜蜜的微笑;像春天里的微风,像冬日里的火炉;像初恋者的心扉。像母亲的抚摩,像久别重逢者的狂热拥抱,像依依惜别时的绵绵回望……
“我去!静心咒乐。代天佑人!”
静心咒乐,林枫听说过,这是一种可以让人心情平静的音乐。它对人不仅无害。反而会让人的心静下来。静到有人当你的面割你的肉,你也不会生气。
所以这乐本身虽然对人无害,不过却同样禁止传授,从而失传了。
如果不是神农传承,林枫也不可能认出它来。
不要忘了,天皇伏羲与地皇神农感情很好,是伏羲选的神农为地皇,所以在音乐上,虽然是伏羲创出的伏羲琴,把琴乐推广的却是神农。所以有的典籍上也称神农为制琴的第一人。
于是琴乐本身也是神农的一项传承。好的与坏的,教不教先不说,总是要让传承者知道。什么都不知道,这传承也就算不上传承了。
所谓的传承。可以由于各种各样主观与客观因素下,你可以学不会,但是它就在那儿,你可以知道,可以去观想。这是不禁止的。甚至如果你再牛一点,你可以打破先人的禁制。直接想学什么就学什么,而不用按部就班的来。
不过后一种情况,就不用想了。人皇的禁制,如果你都破的了话,那么你根本就不用学了,可以洗洗睡了,因为你都比人皇厉害了呀。
不过,与林枫来说,这已经足够了。
正疗伤的林枫赶紧给自己罩上一个“代天佑人”,张眼开去。
一队来自古代的迎宾队伍从燕朝走出,向着水银河上桥走去。
一个个古装女子,每一个都是容貌秀丽,她们人人着白袍,简直像西方的神职人员,珍珠般粉白的双颊,玫瑰般鲜艳的漂亮嘴唇,碧蓝色的瞳孔有如天空般深邃清澈,飘逸的橙色长发天鹅绒般光泽,飘飘洒洒直垂至盈盈一握的纤腰,束发的简单荆环自然而清新。高雅气质的她浑身上下散发着一种不食人间烟火的虚渺,既清且艳,慑人心魄的清丽!
她们或玉手横笛,或怀抱琴瑟,又或白袖捧玉钟……向前行走着,走上桥,迈过桥。
白衣,弄乐,行走轻风带起衣袂飘飞……美!美的惊人!
不说这乐,单单是这画面便是一幅绝美的画卷。
她们来到桥边,整齐停下,对李永他们说:“外世之人,吾王邀请你们入内相见。”
声音干净的有如山泉,不带一点儿的杂质。
所有人似乎醒了,一个个争先看向她们,看着她们的美貌,她们的赤着。
那一双双粉嫩嫩的小脚丫子无不赤着,没有一双的鞋,一排排白过去,白如惊人,白的耀目。那十颗嫩葱一般的小趾头,在荧光棒的衬托下,更加令人垂涎不已。即使这儿没有恋脚癖者,看着她那双小脚,众人竟也不由自主生出一种想将其捧在怀里,仔细抚摸一番的念头。
“仙子,你的脚冷不冷啊!要不穿我的鞋可好!”
我去!还真有人这么干的呀!
只见一个男生脱掉自己的鞋子,便要送给他的仙子穿。
可是,拜托!哥们,你一个大汗脚,自己知道就行了,咱能不害人不?
好家伙!不说他从来这儿考古,到底换没换过鞋,单单是在这地下,他们都被困几天了?
人们常说,这汗脚臭的像咸鱼一样。
你就得了吧!你就不要向自己脸上贴金了。就你那臭味,直接可以熏死狗了。
“哇-”
当场,许多人便吐了。
“穿上!赶紧穿上!”更多的人当场便怒了。
他要是再不穿上,真心会死人的。
最后,那位同学当然是穿上了。
同时,其他人也用更快的速度上了桥,走了过去。
为什么?
因为臭啊!那臭味可不是鞋穿上。便会直接消失的。
没人愿意在这边呆,只想远离它。
什么汞蒸汽中毒,全都忘了。
好在这汞中毒不是那么容易,否则林枫只能出来救人了。
赵雅有灵气保护。过汞蒸汽直接激发出来,一点儿事都没有。
前面弄乐引路的女子发现了,忍不住地艳羡地看了她一眼。她们显然明白赵雅拥有的是什么。隐约间,她们对赵雅更加恭敬了。
不过其他人就不行了,包括陶桃。她都没有保护。
林枫只能传音让她去吃熊大的糖。
陶桃太小了,即便是不容易中毒,林枫也要以防万一。
迎接的女队都是普通人。呃-或者说是普通生命体,反正她们是没有一个发现林枫的。
陶桃抓熊大的糖吃,熊大很是不乐意。
“妈咪,棋阿姨,你们也吃。”
当聪明的陶桃向着自己亲人散发时,熊大翻脸了,不给了。
陶桃指着熊大,林枫明白她是想让自己命令熊大。
林枫传音过去。却失效了,他的传音被挡在城门外。
城门?
燕朝竟然不是一处宫殿,而是一处城池。
林枫想了想,趁人不注意,穿进队伍中,跟着一起走了进去。
然而,这一进去,他呆了,所有人都呆了。
这里面光明大作,如果说外面是深夜。没有光,伸手不见五指,那么这里面就是白天。
更奇怪的是,没有找到到底是哪儿在发光。四周高大的建筑物遮挡了视线。
只是建筑也便罢了,但是更离谱的是这儿有人,而且很多很多的人。
粗粗一看,人头攒动,杂乱无章;细细一瞧,这些人是不同行业的人。从事着各种活动。
进入城门,便是一座虹形大桥和桥头大街的街面。大桥西侧有一些摊贩和许多游客。货摊上摆有刀、剪、杂货。有卖茶水的,有看相算命的。许多游客凭着桥侧的栏杆,或指指点点,或在观看河中往来的船只。大桥中间的人行道上,是一条熙熙攘攘的人流;有坐轿的,有骑马的,有挑担的,有赶毛驴运货的,有推独轮车的……
“这……这怎么可能?地下有一座城市?”教授们惊了,呆了。学生们呆了,傻了。就是大兵,也有着瞬间的失神。
林枫趁着这个机会开溜了。
没有法子,这儿太亮了,如果他不趁机溜走,所有人都知道他没死了。
林枫借机逃走,只有女鬼看到了。
女鬼想了一下,便从张友嘉的身体中退了出来,然后追着林枫而去。
林枫脱离队伍,却没有远离,只是躲在了建筑物中。
看到女鬼跟来,他皱眉问道:“你跟来干什么?”
女鬼开心道:“你愿意跟我说话了?”
林枫忍着没翻白眼,一开始不跟她说话,是希望她不知道自己可以看到她,听到她。现在她已经知道了。
而且她们这帮素贞官脾气可不好,虽然不杀人放火,吃人食魂的,但是她们水漫金山啊!
这样的性子,林枫惹的起吗?
是,现在她是很好说话,但是那是当自己“郎君”的缘故。
《新白娘子传奇》,林枫是没看过,但是《青蛇》他却看过,工作后,一次相亲,在电影院看的。
当时他的印象最深刻的便是许仙被一剑刺死了。
他到现在都记得相亲的女友问他的话。
“如果你是许仙,你愿不愿意被我刺死?”
原话,当时林枫太怕,忘了,大体上是这个意思。
林枫当时只看了她一眼,然后温柔地送她回家,她要什么就买什么,然后……然后果断地不联系了。
仔细想一想,林枫后来不相亲,不找女朋友,应该是从这落的病根。
“刺你妹啊!整个神经病!如果女朋友都这样,鬼才敢找!宁愿打光棍,不怕睡着了,挨上一剑啊!这世界有神经病用硫酸试试熊皮的抗酸性,也有问婆婆与自己掉河,先救哪个的。谁又敢保证你的爱人是说着玩,还是真的想试试?你能保证吗?你的女朋友又真的敢保证她不会真的想刺你一剑,试试你们爱情的含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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