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更到,怎么大家都对当副版主不感兴趣吗?太没面子了
第六十五章截杀(3)
这大风族人极重血脉传承,每家每户,若无人继承家业,便会从血缘最近的人家过继一名子嗣,这点却是与秦易前世的华夏颇为相似。赢月儿与风晴一路下来,已然与其极是相熟,也从她嘴里知道了不少大风族的风俗,故此劝说之时,用上了这一点。
风晴略微犹豫了一下,旋即摇了摇头,说道:“血脉传承乃是男子之事,我只是个被狂风部落收养的孤儿,就是自己也不知究竟出身于哪个部落,重建部落之事,自会有本支和其他近支来做。自风正长老将我送出来的那一刻起,我活在这世上便只有为部落报仇一件事,我虽是女子,也知一诺千金,言出无悔的道理,若是违背誓言,又有何颜面活在这个世上?主人如若不允,我唯死而已。”语气决绝,不容置疑,一双眼睛看着赢月儿,心中暗暗想道:“我知他心中已然有你,亦不敢奢求能够走进他心里,与你争些什么,只要跟在他身边,每日能见到他,听到他说话,此生绝无他求。”
秦易哪知风晴的心思?无奈之下,只得转开话题,说道:“此事容后再议,那天湖部落还有些漏网之鱼,如今算来距离此处只不过有数十里,其中不乏高手,要想将其全歼,还需认真谋划一番才是。”他本想留下几个仇敌交与风晴处置,让她宣泄一番心中的积郁,谁知竟然惹出这样一场麻烦来,也只得指望着风晴能够在这一场伏击之后改变主意。
风晴道:“一切全凭主人吩咐,奴婢听命便是。”说话间低眉顺眼,恭顺之极。
秦易心中郁闷之极,偏生却又发作不得,一腔怒火顿时全数转移到了那即将到来的精灵残兵身上,当下道出自己的计划,又和赢月儿二女商议半晌,最终定下计来。
且说那六名天湖部落的精灵,心胆俱碎之下早已是慌不择路,只顾着发足狂奔,直到一身力气快要用尽,这才停下脚步。游目四顾,只见身边不过寥寥几人,想起偌大一个精灵山谷,上万族人,煊赫一时,如今只剩下了这一点人,顿时悲从中来。其中一个精灵恨声道:“想我天湖部落,雄霸这丛林中千里方圆之地,哪一个部落村庄胆敢不俯首帖耳?一朝遇难,竟然有人趁火打劫,此番回到本族,禀明几位大长老,定要找出那杀害诺恩斯长老的凶手及其亲族,将之碎尸万段,斩尽诛绝。”
又一名精灵道:“我远远看那小子的相貌,黑发黑眼,一身土一样的黄皮肤,倒像是大风族人,莫不成是其本支闻听狂风部落被灭,派来报复之人?”
六人之中为首的乃是一名配着四品武士徽章,年约三十左右的精灵――这一族的寿命远比人类长得多,便是八*九十岁也只不过算是中年,相貌上亦是比人类年轻得多。此时闻听同伴之言,怒声道:“管他是哪一族之人,我精灵横行无边林海数千年,哪个种族敢骑到头上?待回到本族,定然叫他难逃公道,此时却需养好精神,尽快赶回本族才是。”
此言一出,顿时赢得一众同伴的应和。他们乃是丛林宠儿,之前慌不择路,选了这条通往大风族的路线,这时静下心来,已然发觉不对,不过片刻就已然确定了自身方位和正确路线。只是一路狂奔,众精灵都已疲惫至极,当下便在这林间胡乱找了一处空地,或躺或坐,歇了下来。
他们却不知,自己的一举一动早已落在对头的眼中。见众精灵停下休息,秦易身形一闪,从藏身的地穴之中跳了出来――他和两女在对手赶到之前便已挖好了此处地穴,深有两米,上面以树枝编织成盖子,又覆以泥土,就是站在上面也未必能够发现。这些精灵虽是耳聪目明,感觉灵敏,怎奈此时疲惫已极,又且心神不宁,竟全然没有发觉自家脚下的异常之处。
秦易这一现身,顿时吓了众精灵一大跳,纷纷抓起身边的兵刃,就待迎敌。怎知刚一起身,便觉自己全身无力,动作竟比平日慢了半拍。
此等情形却是在秦易意料之中,他前世对此便已有经验,但凡剧烈运动过后,若是坚持活动还好,一旦歇下,必然会全身酸痛,体力下降,非经休养不能恢复。这时眼见众精灵手脚无力,也不废话,抬手一拳,一道劲气发出,正打在距离自己最近的一名精灵身上,将她击飞到数十米外,随即合身扑上,竟似要将所有精灵就地杀灭。
那四品武士虽亦是全身无力,但心知对手既然连三品法师的长老也能杀死,己方除自己之外再无他人能与之相抗,只得怒叱一声,强忍着全身不适,迎了上来。她此番出手,不求能够取胜,只求能够拖得一时片刻,以便剩下的同伴能够趁机逃脱,却是存了舍己为人之心。
秦易此时正处在五品巅峰,距离四品境界不过半步之遥,正想着寻找一位强者交手。这时看到对手胸前配着的四品武者的徽章,顿时精神一振,身形如电,只一掠便到了那精灵身边,一对铁拳如流星一般,连出十数拳,将之牢牢缠住。
武者若修炼到了六品,已然能将劲气外放,隔空伤敌。如若达到五品境界,便可将劲力贯注于兵刃之上,使之锋锐坚硬,前世所说的摘叶飞花都可伤人,指的便是这等境界。若是能够突破四品,更可以劲气透出兵刃之外,形成长度不等的剑气,刀气,所过之处,无坚不摧。这精灵身为四品武者,此时挥舞一柄又细又长的宝剑,只见一道道湛蓝色的剑芒从剑上透出数米之远,如丝如缕,又似大河滔滔,连绵不断地向秦易涌去,稳稳地挡住他攻来的拳脚,更是化作一张细密无比的罗网,紧紧围在他周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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