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秋高气爽艳阳高照,暖暖的阳光晒在人身上,令人感觉懒洋洋的,一动也不想动。可惜的是,我的心情却不像天气一样明媚,手中那本满是红字的账本,令我几乎有种想哭的冲动。
我愁眉苦脸地看着手中那薄薄的一叠*,无奈地摇摇头:“我说珠珠同学,麻烦您老人家下回同情心泛滥之前先跟我说一声成不成?这笔买卖咱可亏得大发了,这点钱连补充损失的装备都不够。”
唐丽珠义正辞严地教育我:“我们做赏金猎人的,眼睛也不能光钻钱眼里出不来。像杜勇那种凌辱女性的下流胚子,就算是不要钱我们也得替天行道把他给办了。这种人,我恨不得见一个打一个,切掉他们的*挤出他们的蛋黄,让他们以后就算有那贼心也心有余而力不足。”
唐丽珠讲到激动处,面容狰狞双手紧握对我做出个“挤”的姿势。
我对唐丽珠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话是这样不错,但你也得考虑到我们的运营成本吧。多少收个本钱回来,也免得我们两个活雷锋被活生生地饿死。”
唐丽珠大怒:“楚侠歌呀楚侠歌,我今儿个总算认清了你的丑恶嘴脸,你就这么吝啬下去吧,你他妈多行不义必自毙。”
“成成成,我错了还不行吗?”我抹着冷汗表示认输服软,叹息道,“珠珠同学,你这满口脏话的毛病也该改改了。要我说你也长得鼻子是鼻子眼是眼,为什么到了二十三岁还是个女光棍呢?就因为你不够温柔呀。”
“温柔?”唐丽珠冷笑,“我唐丽珠天生丽质美艳如花,只要勾一勾小手指头,那些臭男人还不得跟苍蝇一样地扑过来呀。现在关键问题是有哪个男人值得我对他温柔?”
于是我虚心请教:“那么请问,到底什么样的男人你才会对他温柔呢?”
唐丽珠一甩头发,伸出三个手指头昂然说道:“我的要求也不高,只要他文能经天纬地,武能定国安邦,财能富甲天下也就马马虎虎差不多了。当然,要能长得俊俏点、性格再温柔点那就更好了。”
唐丽珠说这话的时候,我正喝水,她话一说完,我立马把水喷了一地板。不过这话又说回来,我这辈子还真没见唐丽珠跟谁温柔过呢。
这丫头出身蜀中唐门,她爹唐门掌门人唐百川在四十岁的时候才有了她,而她娘又去得早,她爹当然是对她宝贝得不得了。捧在手上怕碰着、含在嘴里怕化了,这也就养成了她娇纵任性的坏毛病。
这丫头从小是先学喝酒才学喝奶,先学骂人才学说话,先学打架才学走路,性情粗豪得像个男人。其实说句良心话,她长得倒确实不差,至少不比电影电视里头的明星难看。就是一张嘴就问候人娘老子的习惯不好,令得三军辟易群雄垂首,整个修真界里的风流侠少没一个敢往她这火坑里头跳。
正在这时候,门铃叮咚叮咚地响了。我冲唐丽珠呶呶嘴,示意她去开门,可唐丽珠坐在沙发上,眼皮也不抬一下,只用手指一指大门方向,又把这任务推给我了。
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哪,你说我当初怎么就请了这么个助手?当初真不该念在同学一场的情份上收留这丫头,如今简直是等于平白请了一位姑奶奶回家供着,不但助手份内的诸如端茶递水之类的小事一点也不做,而且还使劲败着我本来就不多的家底。
摇摇头,我不情不愿地捏了个指诀:“五鬼疾疾如律令,开门!”
原本锁上的大门悄无声息地打开,我一看到门外那人,不禁又在心里哀叹了一声。
那人大约六十多岁模样,头发已经花白,穿着一身纯白色的唐衫,手柱着一根雕刻的极其精致的青竹手杖。根据我多年练就出的毒辣眼界,一眼就看见他那身唐衫似乎已经穿了许多年头,连袖口、领口这些部位都磨出丝丝线头,而且那老者全身上下没有穿戴一件饰品,甚至连手表都没有一只。这样的一个穷老头,无疑不会和我谈什么大生意。
出于礼貌,我勉强欠欠身,道:“请坐,请坐。”
他坐了下来,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递给我。我接过一看,那张名片上只简简单单地写着程浩然三字,其余地址、电话、职衔等全是一片空白。
我皱皱眉头,想了半天也想不起来这程浩然究竟是何方神圣,似乎在我记忆中从未有听说过这样的一个人。
程浩然见到我脸上的神色,凄然一笑:“二十年未出江湖,你一时记不起我的名字倒也正常。在下泉城程浩然……”
“泉城程浩然?泉城枪王程浩然?!”我立时如同被针扎了屁股一样跳了起来。
程浩然脸上闪过一丝得意,随即又被凄楚之色掩盖。他摇摇头叹口气道:“泉城程家早已烟消云散,柳镜晓如今也已经成了个废人,昔日荣光如同过眼烟云,就不要再提了。”
我恭恭敬敬地道:“无论如何,您都是赏金猎人界的老前辈,记得我初入江湖的时候,还把您老人家当作我的偶像呢。”
“江湖前辈?”程浩然神经质地笑笑,无意识地挥一挥手:“算了,不提这个了。今天我来是有一件事委托你,你看看愿不愿意接下这笔生意。”
我心里一惊。程浩然在二十年前是江湖上的风云人物,泉城程氏亦是江湖中一大豪门,但在二十年前,程家突然宣布闭门谢客,从此全族退出江湖,再不问江湖中的是是非非。一直到现在,都没人明白风光一时的柳程为何会突然做出这个决定。如今程浩然突然找上门来,所委托的case一定不简单。
程浩然从口袋里取出一包烟,抽出一支点上,深深吸了一口,呼吸突然变得局促了起来:“我要你帮我找回一柄枪,一柄柳家祖传的枪,一柄本来就属于我的枪――烈焰焚城枪!”
“烈焰焚城枪!难道那柄枪……”
“丢了,已经丢了二十年了……程氏家规,枪在人在,枪失人亡。否则何以二十年前程家要闭门谢客,我又何以变成现在这般模样。”
“丢了?怎么丢的?丢在哪儿?”
程浩然拿出一幅画,小心翼翼地慢慢在我的办公桌上摊开。
我对于绘画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门外汉,但即便是以我的眼光也看得出来,这是一幅极出色的水彩画作。那画上用七彩颜料描绘着一处城堡及附近的风景,画家在色彩上运用得十分娴熟,古堡那历经沧桑城墙以及古堡前那片绿油油的草地还有碧蓝色的小湖被他画得活灵活现,美丽至极。
唐丽珠一见之下就对这幅画喜欢得不得了,凑过来翻来覆去地看个不休,指着这幅画问:“程前辈,这幅画你卖吗?卖给我好不好?”
我无奈地翻翻白眼,感到浑身无力。
唐丽珠生平最大的一桩本事,便是喜欢一厢情愿地自说自话,根本不顾及别人的心情。且不说程浩然是不是肯出售这幅水彩画,就算程浩然愿意出售,以唐丽珠现在的财务状况来说,也没有可能有钱买下这幅画。到时候她会怎么办……哼哼,还不是从我这里搜刮吗?
一念及此,我赶紧做出很生气的表情:“珠珠同学,所谓君子不夺人所好,这个道理你还不明白吗?你看程前辈这么珍爱这幅画,你怎么能开这个口?”
唐丽珠不服气地皱皱鼻子:“可我不是君子啊,我明明就是一个小女子吖。”
呀呀个呸的,这回又成了小女子了,你也不看看你混身上下哪一点像是小女子。
我正腹诽着唐丽珠,程浩然倒大方地开了口:“既然唐小姐喜欢这幅画,我送给你也没什么关系。不过前提是你们能替我找回烈焰焚城枪。”
得,程浩然话一出口,我便立刻知道要坏菜了。果然唐丽珠当即就豪气干云地一拍手:“好,这笔生意我们接了。程前辈既然这么豪爽,我唐丽珠也不能白占你便宜,这单买卖就给你打个八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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