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一十四章 白阳真水剑
罗秀也不生气,她也和白起一起探讨剑术,单从剑术的威力上来说,她并不比那李红袖差,只是两个人争斗,只靠剑术,她是赢不了李红袖的,她的最强战法,还是戮阳戟。
当然,现在又多了一个九雷法身,所以她才对李红袖没什么真正的防范之心。李红袖与她的距离,在进一步扩大。
原来她在青城四秀之中,就压了李红袖一筹,现在更是遥遥领先。
三天的时间转眼即过,青城弟子知道李红袖与人定下生死擂,全都去昆仑的擂台看热闹。
那李凡玉早早到来,他的身边,多了一个年轻女子,这年轻女子神色冷漠,也不说话。负责擂台的是昆仑仙人,验过了双方箓书,却定即使有人战死,也不会怪在昆仑的头上,这才放四个人进入擂台。
罗秀在后面大叫:“白起,快点!”
白起摇头,和李红袖走入擂台之中。
那擂台并非开放,因为是私斗,连旁观的人都没半个。白起进过几个擂台,最强的就是金鳌岛斩仙台。
这昆仑的擂台,唤作铁磨大狱。进入之后,外面就是有真仙也无法打开。只有里面的人解决战斗,这擂台才会重新开放。
一进入这铁磨大狱,白起就感觉到,四面八方,再没半分天地元气供应。
李红袖笑道:“李凡玉,你现在给我磕头认错,还来得及。”
那李凡玉狂笑起来,道:“我今天带了天仙飞尸,你们两个,还想或者离开,简直是做梦!”
白起一愣,对李红袖道;“不是说,只需金丹境界的上来比拼么?”
李凡玉得意洋洋地道:“你难道不知道么,我罗浮弟子,就是金丹期,也可以驾驭仙器。这天仙飞尸,算是仙器,又不是帮手。我一人独战你们两个,那是光荣。”
白起无语,那天仙飞尸就算再强大,面对青帝雷池,也不过是瞬间化灰的玩意。这等僵尸,最怕雷霆。
僵尸的形成,要在极阴之地,那尸体死后不朽,五百年的时间,皮肤血肉,全都干枯收缩,进入骨骼之中,那骨骼之上,像是缠满了红色的血管一般,这个时候,才是僵尸。只是僵尸是极阴之物,五百年就会引来天雷。
一道普通的天雷,就可以把僵尸打成飞灰。
如果僵尸所在的位置,能躲避天雷,再过五百年,才会长出白毛来,看不到身上红的血线。这个时候的僵尸,已经可以白日行走,喜欢以血肉为食。
再过五百年,这僵尸的白毛变黑,白日出来行走,天雷已经打不死它了。运气好的,连劫雷都不会出现。
要是有劫雷,那黑毛僵尸也是一劈就死。
这黑毛僵尸,已经是一千五百年的道行,要是再过一千五百年,黑毛化作红毛,那就了不得了。这时候僵尸极阴转为极阳,体内生出妖火,乃是先天旱魅之火。
这红毛僵尸,已经算是正经妖物,不再寻找血食,会自行修炼。
等八千年左右的时间,红毛转为金毛之后,就是飞天金尸,比金丹修士还要强大。
过了万年,有可能金毛褪尽,化为人形,那时候的僵尸,是为天仙飞尸。
天仙飞尸,比假仙还强,接近地仙的力量。这李凡玉炼制了一个天仙飞尸,怪不得敢和李红袖来决生死擂。
“李红袖,你现在臣服与我,做我奴隶,帮我杀死你身边这个男人,我就饶你不死,否则的话,我将你练成飞尸,到时候天天任我摆布。”
那李凡玉嘴脸丑恶,神色**邪。
白起笑了,对李红袖道:“本来因为罗秀的原因,我懒得帮你,不过看到他这幅德行,我总算明白你为什么那么冲动了。你说,要拿他怎么办?”
“我要全尸,玉真子也会炼尸,我要留着他的身体,当我兵器。”
李红袖见白起生气,得寸进尺地道。她也是想要看看,白起到底多强。
罗浮弟子有仙器,青城弟子一样有,。都是大门派,谁也不比谁穷。她知道白起强悍,自己在一旁只需要提放那李凡玉有什么特殊手段即可。
李红袖虽然高傲,却也知道自己不如白起,甘心做这次战斗的陪衬。
李凡玉怒道:“不知死活,杀了他们!”
那女性的天仙飞尸一步就来到白起面前,将她的手指插向白起的眼窝。她的两根手指并起,指甲锋利,闪烁着比剑气还要寒冷的芒刃。
这一下要是插中,可不是眼睛瞎掉,恐怕整个脑子都要碎掉。
“就只是这样?”白起回手一拳,砸在了那僵尸的指甲上,那天仙飞尸已经是生灵,被白起一拳砸断了两条手指,痛的嗷嗷直叫。
白起祭出永夜剑丸,却是直奔李凡玉而去。
李凡玉身影一闪,向后退去,可是人的速度,怎么比得上剑丸。白起已经是剑魂凝丝的地步,一剑飞出,声音还没发出来,就已经在百里开外了。
噗的一声,永夜剑丸被一块手帕包住,李凡玉冷笑道:“当然不止这样,白起,我听说过你,挑战慕容龙城都没死。可是,我比慕容龙城强的多!”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白起话音没落,那僵尸已经喷出一口真火,方圆百丈都包裹在里面,焚烧起来。
白起嗤笑,这旱魅真火虽然强大,只是对他来说已经毫无意义。他修炼出十种妖火,足以融化仙器的火焰,比这旱魅真火还要强大。
噗!
又是一声闷响,这一次,却是白起的永夜剑丸破开了李凡玉的手帕,放出雷珠,将李凡玉困在阴阳劫雷大阵之中。
这一下,李凡玉面色大变。他的僵尸还是有弱点的,那就是比较畏惧雷法。要是白起用这雷法对付僵尸,自己的依凭就消失了。
想到这里,李凡玉没有立刻破掉阴阳劫雷大阵,而是取出一个红幡,释放出滚滚血光,将自己包裹起来,硬抗这阴阳劫雷。
他怎知道,白起是想要收服那天仙飞尸,不想将飞尸炸成灰尘,否则的话,青帝雷池之中引出雷水,足以将那僵尸打得魂飞魄散。
那天仙飞尸用真火来焚烧白起,毫无效果,又被白起打断了两根手指,就有些畏惧。只是白起的气息,不过金丹,她无论如何都想不明白,为什么一个人类的躯体,会比自己还要强横。
那天仙飞尸身上裹着真火,重新扑了上来,想要和白起比拼拳脚。
“红袖,还不帮忙!”白起喝了一声,那李红袖见白起在前面能顶住僵尸,立刻祭出了她的剑匣。
“别毁了这东西!”白起急了,李红袖的剑匣,要是发动起来,可以把这僵尸砍成百八十片。
“知道了……”李红袖只好换了剑丸,她的剑丸,像是一团白色玉浆,舞动之间,一道道凌厉的剑气织成剑网,将那僵尸包裹在里面。
她的这剑气也是不怕僵尸真火,那团剑丸形状不定,真火焚烧上来的时候,冒出一团团雾气,将那真火冻结。
这却是青城有名的白阳真水剑,最不怕的就是火系道术。
白起在前面用拳脚硬接这僵尸,僵尸逐渐被李红袖的剑光缠住,这剑光无穷无尽,层层叠叠,越来越厚重。
这僵尸被剑光困住,和白起比拼拳脚的时候,就越来越慢,越来越无力。她是天仙飞尸,力大无穷,诞生以来,第一次遇到这样可怕的境况。
白起凭借金人分身的强悍,与这僵尸比拼拳脚,他从小练就的武艺,这个时候也有了用处。要知道,炼气士至少要在百丈外就能杀人,谁会练习这种近身比拼的拳脚之术。
就是天仙飞尸,也只是靠着身体强悍,行动迅猛来拼杀,本身没什么武艺。
要是她的敌人是普通炼气士,被近身攻击,早就死透了,更别提还要抵御她的真火。
白起的拳脚之术比她高明百倍,力气也不小,毕竟这两百年修炼,白起的身躯,比真正的青龙还要强悍,就算不用金人,也能和这飞尸战上三天三夜。
那李红袖知道白起要活捉这僵尸,所以剑光化作的大网越来越细密,就是不释放剑气切割那僵尸。渐渐的,那天仙飞尸就像是一个大蚕茧一样,浑身上下包裹着几千曾细细的剑丝,速度已经慢的可怜了。
白起庆幸,这次是李红袖有白阳真水剑,恰好克制这僵尸的真火,要是换做罗秀,一戟下去,那僵尸就是四分五裂,哪里还能利用得了。
李凡玉这个时候才发现不妥,自己的天仙飞尸竟然被克制住了。而自己却被白起的雷珠困在红幡之下,难以挪动分毫。
那阴阳劫雷大阵发动了连环劫,雷光往复不息,他一味的防御,本来是想要等白起真元不济的时候再反击。谁知道白起的雷光根本就没停止过,越来越密集,威力也逐渐增加。
李凡玉脑中一晕,随即明白过来,这不是白起的雷术威力变大,而是自己的丹元不济。
他赶紧服下一颗丹药,恢复元气,却见那边白起还在和自己的僵尸搏斗。只是这个时候,僵尸的动作已经可以忽略不计了。白起一拳一脚,全都砸在僵尸的头上,丹元渗透进去,形成了一个个符箓种子进行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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