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志愿军(下)
说话之间,两只体型比普通同类更大上至少一倍,浑身雪白,没有半根杂色毛发的乌鸦,“扑棱扑棱~”地从远处飞过来,然后分别停在它们主人的左右两边肩膀上,“呱呱呱~呱呱呱~”地叫个不停。白乌鸦点点头,向众人道:“有人来了,应该就是志愿军。咱们怎么办?上去和他们会合吗?”
陈胜摇头道:“现在志愿军和联合国/军大战在即,双方情绪都很紧张。我们突然间出现在这里,又说不清楚来历,很有可能会被当成间谍对待的。为了避免不必要的冲突,还是躲开比较好。”
“不错。我也觉得暂时躲开比较好。”滚滚熊点头赞同,随即又道:“我们身上穿的衣服,不管志愿军还是联合国/军看起来,都会觉得很惹眼吧?所以还是伪装一下比较好。嗯……志愿军军服的式样……我想想……”半闭眼眸仔细回想了几秒,他重重地吐出一口气,伸手按上胸膛前的骷髅徽章。
紧接着,滚滚熊浑身上下便骤然透发出一阵朦胧光芒,并且闪了几闪。情景就像电视机因为信号不好,导致播放的影像出现跳跃雪花一样。当信号终于恢复稳定,影像也重新安定下来之后,滚滚熊身上的打扮,已经完全改变。
原本,滚滚熊身上所穿的,是PLA最新锐的07式军服。更准确地说,是士官夏季通用作训服。样式为:夹克式上衣,开领,暗排5粒扣,两个上贴袋,有袋盖,两个下斜挖袋,有臂袋。裤子脚口有扣袢。脚穿解放鞋。但现在,这套军服的式样突然间就向后倒退了整整50年,变成新中华建国之后的第一套军服50式——上衣为立翻领,套头式,3粒扣,两个胸挖袋,缀明扣,紧袖口,下穿西式裤。
众所周知,当年抗美援朝的志愿军,其实就是PLA的成建制军队。所以无论武器抑或衣着打扮,两者都完全一致。区别就只在于,PLA的胸章上面印有“中华人民解放军”七个字。而志愿的胸章,则是中华人民志愿军。严格来说,只差了两个字。
这是无限神域的伪装功能。只要支付通用点,就可以让自己身上的衣物外型随意进行变换。不过能够改变的,也仅仅只是外型。你可以把一件睡衣改得看上去想是防弹衣,但绝不可能让睡衣当真具备防弹衣的作用。虽然如此,有了这种功能,对于经常需要进入不同任务世界的竞技者而言,是非常方便的。
滚滚熊带了头,其余众人立刻跟上。顷刻之间,血肉长城小队已经变身成志愿军的半个班。当然,苏紫菱的女式军服和其余四人绝不相同,乃是连衣裙,立翻领,套头式,4粒扣,两个胸挖袋,紧袖口,配短裤。看起来英姿飒爽,真真应了毛爷爷那首著名的七绝诗:《为女民兵题照》。
诗云:飒爽英姿五尺枪,曙光初照演兵场。中华儿女多奇志,不爱红装爱武装。
换装完毕,血肉长城小队迅速向河岸旁边的小树林移动。片刻之后,全员已经完成了隐蔽埋伏。陈胜伏在山石后面,只露出两只眼睛向林外张望。约莫十来分钟之后,整齐脚步声渐行渐近,动地而来。与之伴随的,还有汽车发动机的隆隆轰鸣之音。
来了,来了!是军队。是那支在历史上曾经创造了奇迹,堪称天下无敌的军队!煌煌中华在经受了百年苦难之后,好不容易方才终于浴火涅槃,得以重获新生。可是才甫面世,它便面临威胁。于是,为了维护新生红色政权,为了保护得来不易的和平,更为了中华的利益,成千上万的志愿军雄赳赳气昂昂,跨过鸭绿江。保家卫国,誓要打败美帝野心狼!
一千二百八十二年前,天朝大唐派遣军队跨过鸭绿江,在白江口痛击侵略者,奠定了此后一千余年间东北亚地区的政治、经济与文化格局。三百五十八年前,天朝大明再度派遣军队跨过鸭绿江,前后经历七年苦战,再度驱逐侵略者,重新宣告天下,中华上国之地位不可动摇。
而现在,新生红色中华再度派遣军队,第三次跨过鸭绿江。但这一次,中华的对手不再是那几座岛屿上的蕞尔小国,而是一个领土面积比中华更大,早已经完成了工业化,科学发达技术先进,武器精良士气高昂,乘刚刚在二次世界大战中取得全胜的余威,气势汹汹而来的世界第一强国。
依然还是农业国的红色中华,想要打赢这样一名对手?在当时全世界所有国家的眼中看起来,都觉得根本没有可能。然而,历史却证明,红色中华终于也做到了!那些最可爱的人们,他们凭着满腔爱国热情与超卓毅力,创造了一个伟大的奇迹!
在陈胜自己出身的世界,这次伟大的战争,已经成为了历史。但在如今这个世界,一切却都还处于现在进行状态之中。未来依旧充满了不确定的因素,一切皆有可能。那么……斑海豹小队进入这个世界,究竟是为了什么?而我们血肉长城小队,在这里又可以做什么呢?
一时之间,陈胜禁不住陷入了思索之中,于是便顾不上再去看志愿军部队的行军了。反而滚滚熊聚精会神地注视着那群最可爱的人,啧啧称赞道:“厉害,了不起!这才叫专业,这才是真实啊。看,他们行军的时候,步枪上会绑上一段带叶的树枝。这是为了伪装。因为在当时,志愿军的空军力量,远远不及联合国/军。而他们又没有迷彩服,于是为了防止飞机轰炸,他们就利用这种土办法作伪装。不但士兵是这样,连运输用的汽车也做了这种伪装。可别看办法土,事实证明,效果很好的呢。”
“哈哈~这就叫‘TG不土,战斗力5’,对不对?”旁边的盗泉子忍不住笑道:“据说这是我们军队的光荣传统。外表越土,战斗力越高。”
白乌鸦小声笑道:“说得对。所以……等等,又有人来了。咦?这种感觉……不对劲,非常不对劲!”
陈胜猛然从沉思中清醒过来,问道:“怎么一回事?怎么个不对劲?”
白乌鸦面色发白,双眼瞳孔扩散,情况宛若失神梦游。他喃喃道:“邪恶,疯狂、暴虐、血腥!我感受到了。是非自然的力量,是一种人为制造的灾难!近了,越来越越近!他们……他们……来了!”
说话之间,突然只听见“嘟~~”一下尖锐凄厉的汽车喇叭声划破长空,直刺得人人双耳发痛。潜伏在小树林之中的血肉长城小队心中猛然为之一凛,同时循声眺望。只见河滩空地的南方,一辆越野悍马吉普车呼啸冲出,向着正在行军的志愿军部队驶去。
那支志愿军部队,看来约莫只有两个排左右,人数并不多。倒是走在他们身边的苏维埃噶斯51型卡车,足足有四辆之多。车卡上面用帆布覆盖,然后再加代叶树枝伪装。也不知道究竟在运送什么货物。但显而易见,这些货物对志愿军来说十分重要。故此整支部队所有成员,都保持了最大的警惕性。
要知道,虽然理论上这里位于38线以北,是志愿军控制的地区。但由于志愿军防空力量的薄弱,所以联合国/军的飞机经常过来轰炸。根本没有任何地方,可以称得上绝对安全。
先前被陈胜和苏紫菱用56式冲锋枪打下来的那那架飞机,其残骸此刻依旧躺在河**。只要眼睛不瞎,任何人都可以看得见。(那名美利坚远东空军司令部辖下,第13航空大队的少尉乔治布?里什根,因为趴在河滩边上,一时间倒还没有被发现,不过也是迟早的事了)志愿军这支部队,自然也不例外。故此,他们已经格外加强了戒备。
此刻再看见有辆悍马吉普车,忽然活像发疯般冲了过来,志愿军两个排合共近百人,近百幅敏感的神经,登时就被挑动了起来。嘎斯卡车立刻减速刹车,志愿军战士们则举起手上武器,拉开保险栓,将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那辆悍马,大声警告道:“停车!立刻停车!”
“嘎吱吱吱~~~”又是一声尖利得教人牙酸的刹车声,悍马吉普在距离志愿军部队不满100米之外的地方停下。车上随即站起了两个人。一个明显是美利坚人,身材魁梧,足有两米左右。但却面色苍白,看着活像刚刚生过一场大病。另一个则穿着南高丽的军服,体形肥胖。至于握着方向盘的吉普车司机,却是名女人。身材看来甚是苗条。但距离太远了,她又戴着帽子,所以也看不清楚究竟长什么模样。
那白人和南高丽胖子先后跳下吉普车,高举双手,向志愿军部队走过去。那高丽胖子笑眯眯地大声道:“别开枪思密达,我们没有恶意的思密达,我们有重要情报要向志愿军报告思密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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