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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二章 内乱(上)

此时,只听厉霆喝道:“吵什么!谁说棺材里没有尸体,如果你们要看,那就先成了当家人再说!!凭什么都吵吵嚷嚷让我开棺?!”

我瞧着围观过来的那几个人,其中的三个正是厉家的那三位长老。虽然说是长老,其实年龄也不算大,基本是四五十岁的样子。

不过没人来阻止这混乱,仿佛是在看好戏。

张妤婕此时也混入了人群里,站在我身边旁观。

此时,不知谁喊了一嗓子:“那就先选当家人,选完了就查上一任当家人的案子!”

“当家人说选就选么?”厉霆冷冷说道:“这需要从长计议,先安葬了先人再说!”

“你凭什么有这资格在这儿说话?”有人嚷道:“让你当代理人是前任当家人的主意,现在人死了,就该选出新当家人再说!”

此时,厉小星突然分开人群走到厉霆身旁,对着人群冷冷说道:“那你们可有当家人的人选?!”

“三位长老在这儿,当然有!”有人喊道:“他们之中总有一个能胜任的吧?!”

这一嗓子响起,人群立即群情激奋。

过了一阵子,我却突然听到一阵琴声传来。这琴音越来越大声,听得我头疼。

不知怎么回事,不只是我,似乎所有人都听到了那琴音,而且都因此而停下吵闹声。

就在这时,我瞧见人群自动分开一道缝儿,有几个人就此走了进来。

而当我看到第一个人时,不由吃了一惊。

领头的居然就是厉笙歌!

“当家人选择当然可以,可是这三个人里,似乎没有人可以胜任。”厉笙歌冷冷说道。

那三人看到她之后,脸色立即难看起来。

“厉笙歌?!”其中一个忍不住喊了出来。

“没错,厉伯伯。”厉笙歌笑道:“莫非你觉得自己能当当家人?”

厉平衍被她这么一说,似乎脸上有些挂不住:“你说什么?难道你这小辈,被赶出家门的小辈能胜任?!”

厉笙歌笑道:“十年前,还记得成都那座高楼么?”

厉笙歌这句话一出,厉平衍的脸色立即变了。

其他人纷纷看着厉笙歌,仿佛在问什么情况。

厉笙歌说道:“咱们今天这个世界,到处都充满着高楼大厦,一座又一座的不停的涌现。大厦,基本就是这个世纪必然的东西。大厦建得越高,越大,越宏伟,就代表你的权力,财产就是越多越厉害。世界各国都因为自己兴建了不同的高楼大厦而自豪,高楼大厦就是文明、权力、财富的象征,越多越好。而另一样令都市人自豪的就是连绵万里的大桥、高速公路等….但是,这些东西的背后,却隐藏很多黑暗故事。”

厉笙歌说着,走到厉霆身旁,继续说道:“中国建筑设计遥远悠长,几千年来在中国的不同地方,都耸立着很多令人惊奇,令人佩服的建筑艺术,紫禁城,天坛等都是惊天的建筑,甚至连佛寺都是。中国之建筑所以精湛是令很多人为之惊叹的。中国是一个多神论的国家,无论自然,人类社会都会各有神灵指示。而建筑的神明就是鲁班了。鲁班是中国的建筑神明,而其尊崇的由来也是十分特别的。很久以前,有很多建筑商人,常常在兴建一些楼宇时,都会无故倒塌,而因此必需重新兴建,除了财物

损失,更会导致大量工人死亡..而意外也不停发生。最后,有人希望鲁班能够指点迷律…而鲁班就教了一套极为恐怖,也非常不人道,却又有效用的方法给这些人。而我们大伯,就是鲁班后人。”

厉笙歌说到这里,我大概是知道她的意思了。自古瓦匠跟木工都精通厌胜之术,可能这位厉伯父的发家,也是从这儿开始的。

原来,兴建中的建筑物,无论怎样都需要动土的。其实动土已经是破坏了土地的风水,因此会触怒很多冤魂。所以在兴建一些大型建筑物时,就会有冤魂借此来找替身来投胎。因此,根据厉笙歌的说法,厉平衍在年轻时候,便教建筑商等,在动工前先捉一至两名小童,把他们生葬到那块土地上,之后用泥掩盖,再在上面兴建,这样就不会有意外发生的了。

果然,建筑商用了这方法后,意外便大大减少,而工程也顺利进行了。这个习俗有个说法,称为打生桩。现在国内,甚至是我们的香港,都即传闻使用过这样的习俗,而那些更是一些香港知名的高楼大厦,在完成这习俗后,意外的确是减少的。

而现代的打生桩就和古时的有点不同,因为现在的桩柱都是在地底的,因此,有人说过现代做法就是把小童困在地底,把他们饿死后,先放上泥土,再倒入水泥就成,或是用钢筋把小童刺死,再放下水泥的。而除了大厦外,一些大桥都会这样做的,但方法有点不同,就是要捉一对男女小童,男的在桥头,女的在桥尾…两人死去后,就放水泥…....而听闻这些死去的小童会成为这座大厦和这条公路的守护神..但被人活生生害死,还成为守护神…这的确是有点诡异,也太过残忍。

可厉平衍当年并不被厉老爷子喜欢,因此早年被从家里赶了出去。为了发家,他干过不少这种事情,死在他手中的童男童女不计其数。等后来老爷子死了他回老宅之后,就将这段黑暗历史给掩盖了。然而不知怎么被厉笙歌知道,当众抖搂了出来。

听到这段劲爆历史,显然大家都激动了,一时间议论纷纷。

厉笙歌似乎不嫌乱一样,继续爆了一段厉同干的事儿。

确切地说,也不是他自己做的,而是他儿子干的。

厉同只有一个独生子,但是这孩子显然不怎么长进,专门研究邪术。

有一次,他抓了一个小童来练邪术,结果将其中一个弄死了,并在慌乱中将孩子丢弃在荒山中。

结果孩子的遗体还是被当地的山民在一个非常隐僻的小山包上发现,全身皮肤、肌肉、器官**然无存,仅剩下一副骨架以及一点残留下来的头发,但校服却完好地穿在身上,手段残忍离奇,让周围的村民感到莫名的恐慌。

据说,孩子尸体仅剩一副骨架,全身的皮肤、肌肉、器官都**然无存,眼睛也没有了,仅仅在手指上还有一点残存物,留在现场的还有一些毛发,当时根本无法辨识死者真正的身份,然而离奇的是,石化中学的校服却完好地穿在身上。经DNA检测,警方当时就通知了家属,至于案情进展,由于厉同出面压制,则没有透露给媒体。

这孩子叫小晨,是家里唯一的孩子,非常懂事,从小就是一个很乖的孩子。妈妈每天凌晨4时就起床去五六里以外的市场准备一天的生意,而父亲5时左右起床给小晨准备早餐,大约6时就准时叫醒小龙,让他起床

吃早餐上学,然后自己也去市场卖菜。

孩子就自己一个人吃饭上学,中午也回家吃饭。小晨是一个非常守纪律的孩子,基本上没有迟到早退的现象,谁也没有想到不幸会突然降临到这个普通家庭里。更让小晨爸爸妈妈痛心的是,孩子突然离去后,才发现很少有照片留下。除了小时候的几张照片,他所有的照片都是与同学的集体照、搞活动的合影、小学毕业留影等。

上初中后唯一的一次照相,竟然是拍摄学生证用的证件照。家里人就算是想怀念,居然也找不到照片。

后来更过分的是,厉同为了消除媒体影响等等,就制造了一系列证据,并且找了一个犯罪嫌疑人周某顶罪,还让他向民警交代了故意杀害周小晨的作案经过。目前警方定案是,周某与死者周小晨为同父异母兄弟,长期不和、关系紧张。案发当日,心生怨恨的周某在路上碰见其弟周小晨,胁迫周小晨到一处偏僻山坡,采取扼颈手段致周昏厥后,用石块砸击周小龙致其颅脑破裂死亡后逃离现场。可据了解,周某杀害弟弟的现场极偏僻,距小路有一公里之远。骑自行车大约要三四十分钟,回家的路有两条,一条是走石化路,稍远一点,走这条路,小晨一般都与邻村的一个同学同去同回,因为顺路。如果一个人回家,小晨就会走北山村的小路,那条路近一点,较为偏僻。据悉发现小晨的地方非常偏僻,位于半山腰,连很多当地人都不一定知道这条小路,北山村小路离此处已经在一公里之外了。

显然这是个蹩脚的结果。但是,针对之前对此案的种种猜测、传言,警方专门表示:经初步调查,此案为家庭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并不存在针对学生的系列作案问题。之前流传的所谓绑架、车祸、摘取器官、变态杀人等猜测均与案件事实不符。

周某在杀害小晨后,并未再对他的尸体进行残害,小晨被发现时已是一具白骨可能与曝尸荒野时间过长有关。然后还买通了家里人,让死者的大伯向记者澄清,死者根本不知道自己有个同父异母的哥哥,警方所谓的兄弟长期不和、关系紧张是什么回事,都是瞎编。

然而,凶手是否死者哥哥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死者的尸体为何会在九天之内化成一副骨架。在自然环境下,九天化尸恐怕是天方夜谭。而警方所谓可能与曝尸荒野时间过长有关更让人感到莫名其妙,与不少于半年的自然腐化过程相比,九天很长吗?

鉴于这些疑问,警方还说,认为死者于死后遭受行军蚁啃尸,这个解释在理论上是最可信的,然而,这附近至今也没有发现行军蚁的报到,只是曾出现相比之下弱小得多的红火蚁。纵然如此,每次发现红火蚁也一度引起市民的恐慌,若出现侵略性更强的行军蚁会没人知道吗?行军蚁到底有多可怕,没见过的人是很难想象的。在非洲丛林中,老虎、大象大型动物发少量行军蚁的探路兵就会落荒而逃,土著发现它们,更会放弃村庄。

一只行军蚁也许没什么了不起,但一万只、十万只,甚至一百万只却足以在短时间毁灭一个小型村落。而一窝行军蚁,通常不少于二十万只,如果它们全爬到人身上,你认为它们要用多少时间才能把您吃剩下骨架。所以若有行军蚁出现,是不可能不被发现的。

但是就为了儿子,厉同陷害了一系列的人,并且伪造了证据,将这件事生生压了下去。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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