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事发已经过了三个多小时,灰太狼始终没有回来,那个女孩也不见踪影。反倒是李叔李婶来了,见到警察后显得很惊慌,与福伯一起战战兢兢的接受盘问。
我回去找杜荣时,他正与我妈偷偷交谈,见我过来便止了话,杜荣说:“王大锤法医给吴磊做了简单的尸检,从尸体僵硬情况来看,死亡时间在凌晨两点左右,那个时候你有没有听到异常的响动?”
身边还有几个警察,有些话不好明说。我拖着杜荣走到角落里:“那时候我在做事,中间昏迷了一阵,半个钟头醒来,出去就见到了吴磊的尸体,其余的我妈对你说了吧?吴磊帮我查那个女孩的秘密,用了从赵氏家族拿出来的吊线。”
不管我妈说没说,我又将详细经过复述了一遍,杜荣却对经过并不在意,而是问我:“这里的屋子隔音效果很好,如果在两点之前,女孩屋里的玻璃被打碎,她们的门又闭着。你能听到声音么?”
“听不到。”事实正是如此,无论我还是其他人都没有听到玻璃破碎的声音,当时我在昏迷他们在熟睡,与她的房间又隔着远,夜里还有呼呼风声。听不见也是正常。
“也就是说并不知道玻璃是什么时候碎的。”杜荣摸着下巴,:“从吴磊的衣服里找到一些玻璃渣子。我们估计很有可能是他发现了女孩的秘密所以打破窗户跳进去,可是不知道具体时间,就没法猜测他们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原来玻璃是吴磊打碎的!警察在他靴子的缝隙和上衣与裤子中间发现了几块极小的玻璃。而玻璃渣又集中在室内,根据渣子散落的距离来估算,与人破窗而入的力度相符,而潜伏在窗外的只有吴磊。
根据我讲述的昨夜的事,警察分析出的结论是,吴磊发现了女孩的秘密,并且这个秘密会对我们造成伤害,他自信能控制住那个女孩,于是踢破窗户进来,却没想到反被杀了,女孩杀人后将尸体摆在我的屋外
,趁夜逃跑,而警察现在要做的,就是抓住这个女孩。
杜荣自信的插着腰对我笑:“这个结论如何?在杜队长的带领下,仅仅耗时四个小时,便破获了谋杀警察的凶案,而杜队长会亲自带队捉拿狡猾的杀人凶手,将她绳之以法。”
“你是什么队的队长?”
“萧江市特警大队。”
“怪不得,要是刑警队我估计萧江的罪犯该偷笑了!”杜荣冷脸,我正要说出发现的问题,我妈便劝道:“大锤,这就是真相,明白么?抓住那个女孩后,她会坦白受到了邹光荣的指使。”言毕,是个警告的眼神。
“妈,这种鬼话能骗了别人,骗的了杜荣的领导?”
“骗不了,但起码给了交待。”
“那不是交待,是人命!”我寸步不让的看着她:“你不就是担心邹光荣么?这事我处理,但吴磊不能白死,我必须把凶手找出来。”
我妈还要劝我,我很认真的告诉她:“放心,我不会玩火自焚,不就是一个邹光荣么!怕他做什么!”
“你随便吧!”
我答应对付邹光荣,我妈便不再哆嗦,乐呵呵坐回沙发上,把这里当成了自己的家,我对杜荣说:“你们在屋里发现了什么?”
杜荣摇摇头,他问了身边勘查现场的警察后告诉我:“都没有什么发现!和正常小女孩的屋子差不多!”
“二楼的走廊有监视器,女孩一直盯着我的门,吴磊冷的受不了便让我赶紧睡觉,当时他说女孩在屋里跳舞,如果她杀了吴磊还有闲工夫将尸体弄到我的门外,一个小女孩拿来这么大的力气?吴磊既然有把握能制住女孩,又怎么会反被杀了?她是做明星梦的小丫头,可不是从小练武的高手!还有吴磊脸上的微笑,这怎么解释?”
“哎,糊弄过去就算了,你偏要较真。”杜荣甩给我一个调皮的小眼神,却没有对我的较真生气:“仅仅
认识一晚上你就这样帮他,哥哥我可是跟着你出生入死了好几天了,等抓住凶手记得帮哥哥把事办了!”
什么是?话还没问出口。杜荣就板起脸,对身边的警察说:“女孩父母的口供怎么说?”
“没有疑点,很平淡的叙述了她长大的过程,唯一的问题就是十五岁生过大病,可带她去北京看病的是邹光荣,她的父母只知道是精神方面,其余的并不了解!”
“女孩有仇人么?”
“他们说没有,李妞妞的性格比较孤僻,在学校不与同学交流,唯一与她们亲近的就是邹光荣。”
我插话道:“有仇人,好像我就是仇人,见面的第一眼她看我的眼神带着仇恨!”
杜荣拍着额头,苦恼的说:“你这算自首么?能不能别捣乱!破窗而入不一定要抓人也可以是救人,既然女孩没能耐杀死吴磊,那就是有能耐的人要杀女孩,吴磊出手相救却被杀了,女孩恐怕也凶多吉少!”
警察们都意味深长的看着我,我尴尬的挠挠头:“可她确实仇恨我,昨天那眼神太恶毒了,这是为什么?”
“第一,她确实有精神问题,第二,她们认为你是仇人的帮手!”
暂时还找不出原因,警察也不能一直留在这里,他们将吴磊的尸体搬走后,便离开了大半人手,只有杜荣带着三个警察留下,他们要等邹光荣回来,而福伯两口子与李叔两口子就只能暂时委屈些,被软禁在一间无法与外界联络的屋子里,由三位警察轮流看守,如果期间邹光荣打电话回来,还需要他们帮忙圆场。
我们也没有闲着,去二楼的房间打开女孩的电脑,杜荣轻车熟路找到了监控软件的存档,打开一个个视频检查。
有意思的是邹光荣的卧室与书房,就在女孩屋子的旁边,这样的格局让我们都相信她与邹光荣有说不清的关系,嘴上都骂他不是人,这么小的女孩也下得去手。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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