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他妈不是光天化日抢人吗!”
唐克先急了,拽着医生的领子大声嚷嚷起来,很快,几个医生和护士见状赶过来,就要和唐克拉扯在一起,就连保安也跑过来了,我连忙将他们分开。
院方的人自知理亏,赔礼道歉不说,还主动要求帮我们报警,唐克却冷笑一声道:“报警?走法律程序的功夫,黄花菜都凉了!”
医生哭丧着脸道:“那你想怎么办?”
我拽着唐克让他别再纠缠,反正怎么也纠缠不出个结果,有这功夫不如出去找找看,反正小镇很小,来往就那么几条路,几个医院的工作人员说看到那些车往东边走了,估算一下,大概出发了一个多小时,我和唐克上了车就追了出去。
坐在车上的时候,我第一次觉得唐克开车太慢了,脑袋里飞速琢磨着解决的办法,然而直到此时我才发现,我和疯子真的不熟。
他这个人来无影去无踪,直到现在,我竟然还都不知道他的手机号码和真名,想要找这样一个人,根本就是大海里捞针。
唐克沿着国道一路开出去,直直上了高速,在高速收费路口上,唐克跟收费的小姑娘打听起来,问她刚刚有没有一队越野车过去,小姑娘却摇摇头。
“没有?”
小姑娘认真地晃脑袋,笃定道:“真的没有。”
唐克把车重新开出来,我们俩停在路边,感觉就像在茫茫人海中迷路了似的,眼前都是笔直而一望无际的大路,我们却想不出自己要去哪儿。
“我觉得……”我咬着手指甲,眉头紧皱道:“现在有这么几种可能,疯子可能惹了什么人,被人家一路跟着,或者是欠钱?还是拿了人家的东西?”
篓子在这行业里命如草芥,类似的事情我也听说过一些,但是这么执着的,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这群人这么跟着我们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疯子手上到底有什么东西,能让他们如此执着?
唐克的手指急躁地在方向盘上一下一下敲着,“齐不闻,你说的这些有可能都对,也有可能都不对,但是有一点,这件事儿和我们没关系。”
唐克对疯子的身份有所怀疑,这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能招惹上这么一批人,不管怎么说,疯子都是很危险的,“不过,”唐克想了想道:“你记得那个大夫说的吧,这些人还带着担架,说明他们有备而来的,而且暂时不想要疯子的命,接下来的事情就和咱们没关系了。”
我有点儿生气,“他要不是救我的话,也不至于这样!”
“人家想抓他那是早晚的事儿,你能别把什么事儿都往自己身上大包大揽吗?”唐克也激动,唾沫星子横飞。
我被他一下说得没电了,歪着头看着窗外。
或许唐克说的没错。
疯子的身份的确很诡异,接下来要发生的事情或许的确是我不该管也不能管的。
“你看,人和人之间讲究的是一个缘分,你现在欠他的,于心不安,这个我能理解,但是这不代表你一定要对他怎么怎么好,”唐克难得好脾气地轻声安抚道:“这么说吧,你欠他的人情是人情,如果真有缘分,以后再打交道的时候还他,如果没有缘分,下辈子还吧。”
我瞪了唐克一眼,说的好像生离死别似的,“疯子之前一直暗地里跟着咱们,再说他是要找龙鼑,早晚都能见到。”
唐克没说话,摇摇头笑了一声,我有点儿心虚道:“你笑什么?”
“不要自欺欺人,不要以过往的经验作为说服自己的砝码,这世界每天都在变,哪有什么可靠经验?”
唐克的话就好像一堵墙,不管我往哪儿走,这堵墙都会横在前面,将我的想法硬生生打回去,说了两句,我也懒得和他说了,“那咱们就走吧。”
“去哪儿?”
“崖塔县。”
其实我心里还是抱有一丝希望的,我觉得反正疯子听说过崖塔县,他要是没事儿了的话,说不定会到崖塔县来找我们,更何况现在还不能确定带走疯子的那批人到底是什么人,抱有怎样的目的,万一是疯子的朋友呢?
一路无话,去繁就简,我和唐克一路到了崖塔县的时候,已经是半夜了,车开到了十字路口,唐克刚想停下来找人打听打听有没有宾馆,就在这时,车子压到了什么东西,车子咯噔一下。
我以为是压到了石子儿,这车就是很普通的代步小轿车,底盘低,车身轻,遇到个石头瓦块就不行,唐克把车停下来去看情况,我也下车松松筋骨透透气,谁知道唐克刚蹲在车下,突然惊奇地叫了一声。
我绕过去走到他那边去看情况,就发现唐克手中拿着一个布包,就是那种老式的四方头巾,唐克已经将头巾打开了一角,里面包着的竟然是一条金项链,还有一块融化的金锭。
“我……靠!”跟唐克出门这么久,基本上都是遇到危险了,遇到好事儿还真是头一次,而且还是捡到钱了!我惊奇不已,伸手就想去拿那金子看看是真是假,可是手还没碰到,就被唐克一巴掌把我打开了!
我有点儿不满,瞪着眼睛道:“你他妈铁公鸡转世啊?我就看看真假,不和你抢!”
“不是。”唐克吞了口口水,抬头看着我,我还是第一次在他脸上看到为难又担忧的表情,弄得我也有点儿紧张,唐克支支吾吾道:“这东西有点儿古怪……”
唐克说着,小心翼翼地捏起了头巾的另一角也掀开,在头巾里面竟然还有几块金子,看起来足有拳头那么大的一把,要是换成人民币的话,啧啧,这可不是普通路边捡钱的概念,金子看起来明晃晃的,乍一看觉得不像假的,唯独奇怪的是金子上面沾着一些灰色的粉末,好像还不是灰尘。
“怎么办?”我以为是金子太多,唐克不敢乱捡,便问道:“交给警察叔叔?”
“你要害死警察叔叔?”唐克说着,愤愤然地往地上吐了口唾沫,手居然都哆嗦起来了,只见他迅速将那东西包好了塞进裤子口袋里,上了车后,唐克抓着方向盘的手都在哆嗦,头上冷汗直冒,我有点儿鄙夷地望着他道:“你至于这么激动吗?不就是捡钱了吗?”
唐克突然转过头来,严肃凝重道:“齐不闻,我好像中蛊了……”
“什么?你什么时候中的?”我哭笑不得,推了唐克一把道:“咱不是说金子的事儿吗?你放心,我不和你抢,你他妈想让我留着给你当遗物啊?”
谁知道被我这么一退,唐克的身子都软了,“你知道嫁金蚕吗?”
嫁金蚕是什么我没听说过,不过倒是听说过金蚕蛊,有种说法,说金蚕蛊是百蛊之王,蛊毒中最厉害的一种,但是这种说法其实很片面,把这种说法传出去的人其实对蛊的了解并不很多,坐井观天吧,自以为金蚕如何神奇。
但是,相比较蛇蛊虫蛊等等,金蚕蛊的确不一般。
我问唐克为什么提起来金蚕蛊,唐克深吸了口气,找出来瓶水咕咚咕咚一下喝了大半瓶,将空水瓶捏扁之后,唐克双手抓着方向盘,脑袋也顶在方向盘上,低声说道:“养金蚕蛊的人如果突然不想养了,就要把金蚕送出去,转嫁到别人家,俗称嫁金蚕。供养金蚕,需要每天上香,嫁金蚕的时候,就把香灰和黄金包在一起放在十字路口,等人来捡。到时候,金蚕自然会跟着捡起这包东西的人走。”
说完,唐克一抬起头来,我这才发现他的脸都白了,毫无血色,一脸苦相道:“我怎么办?”
我哑口无言,一般来讲都是我问唐克怎么办,他突然问我,我去哪儿给他找答案?更何况,我到现在还是觉得难以置信,唐克刚刚只是打开布包看了一眼,就这么几下子的事情,他就中蛊了?
“你别慌啊,”我拍着唐克的肩膀道:“想想办法,再想想办法,你学了这么多年,没学怎么解金蚕蛊吗?”
“没有,就这个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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