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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_第一百四十一章 不进则退

阿龙拿在手里的,是一条看起来非常普通的粗布裤子,他们穿的那种宽松的样式,我不知道他把这东西拿给我看是什么意思,就听到阿龙低声道:“这是我昨天晚上睡觉时穿的裤子,但是你看……”

说着,阿龙将那裤子在我们面前摊展开来,只见裤子的膝盖部分被磨破了,是那种在硬物上硬生生磨出来的效果,我看完之后仍旧有些不解,就听阿龙道:“我睡着的时候,裤子还好好的,不知道怎么回事儿,醒过来之后就变成这样了。”

如果只是单单这么看,还有点儿不明白究竟是怎么回事儿,但是阿龙的目光始终盯着我的双腿,目光向下转动,我便看到了我的裤子膝盖部分竟然也已经磨破了,破洞的痕迹和他的裤子一模一样,这是在山道里面爬行所致,居然毫无区别!

难道说,阿龙梦游进了山?但是这一点无法说得通,他晚上睡觉虽然早,但是早上起来的时候人已经到了家里,村里的人睡眠时间少,就算是六七个小时,进山再出来根本不可能,就算可能,又要怎么解释他能在结构及其复杂的山道中找到我们?

我幻觉中出现的那个抓我腿的鬼影,真的会是阿龙?

事情一时间解释不清楚,我也没有继续往下琢磨,这段时间经历的事情太多,我已经学会了将自己的大脑像硬盘一样分门别类,立刻需要解决的问题放D盘,暂时想不明白的事情放E盘,神经高度紧张,除了把自己的大脑管理得像电脑一样,根本没有别的办法。

而且就如唐克之前对我说的,一些事情发生了就会有它的因果,现在看不到,只是还没有到需要看到的时候,当它将在生活中构成必要的因果时,自然会知道其原因,早一点或晚一点,都没有答案,纠结也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我想,的确是这样。

房间里传来了竹地板咯吱咯吱的声音,好像是唐克起来了,我本想将阿龙的事情告诉给唐克,看看他有什么想法,但是阿龙突然拽住了我,将我往院子角落里拽了一下,他一脸神秘兮兮的表情,搞得我有点儿莫名其妙。

就看到阿龙皱着眉头,压低了声音,格外严肃道:“对了,齐老板,之前和你们一起来的那个叶老板说,他有句话让我捎给你。”

叶老板?说的不就是叶修?我诧异地望着阿龙道:“他来过?”

“我昨天晚上回来的时候在山上碰到他了。”

阿龙说,叶修看起来非常狼狈,他倒是和叶修随口问起我怎么没和他在一起,但是叶修当时看起来很着急,只说要让他把一句话告诉我。

“等等,”我摆摆手打断了叶修道:“他是自己一个人?”

阿龙不明所以地点点头,在他看来,我没和叶修在一起,怎么还会有其他人?但是我关心的却是老头儿章,这个人身上有太多的疑点,总觉得不太对劲儿,而且我们见到老头儿章的时候,他看起来非常虚弱,也是受了伤,为什么会和叶修分开,这一点我也想不明白。

看我沉思,阿龙有点儿着急,“齐老板,你先听我说,叶老板说了,这话只能告诉你一个人。”

看样子叶修是想背着唐克,我将信将疑,不知道叶修想说什么,皱着眉头便道:“什么话?”

“十天后,广兴古货见。”

这句话好像一声惊雷落在我的头顶,广兴古货?当初我们早在埁都的时候,老头儿章刚死,我们在老头儿章家找到了我家老爷子的那部复制手机,从上面找到唯一一个通话号码,唐克使诈才诈出了号码主人的身份,就是这个广兴古货的老板。

难道,是叶修?

可如果是叶修的话,为什么这句话要背着别人?叶修肯定是对阿龙特别嘱咐过,这句话只能告诉我一个人,所以这么神神秘秘地背着唐克,难道叶修觉得我和唐克之间有什么区别?

我正这么琢磨的时候,唐克已经大大咧咧从房间里出来了,望着我和阿龙,嘬着牙花子道:“你个小婊砸,老子一会儿没看着你,你就胡搞。”

“放你娘的屁。”我回头便骂了一句。

阿龙的媳妇已经准备好了吃的,饭菜端上桌,唐克大大咧咧坐下,拿起筷子就开动,我问他要不要等那两个伙计,唐克摇头道:“先来先吃,晚来没得吃,你要是真进了堂口,就明白规矩了。想吃饱饭是一门手艺,能熬到顿顿吃到饱饭,全都看本事。这世界很残酷,没人天天让着你。”

之前在地下的时候,老爷子曾经问过我,要不要接手他的堂口,现在想想看,当时还是太草率了,这一行远没有我想象的那么简单。

“不管你是谁,你是齐名央的孙子还是赵名央的孙子,想站起来,只能靠你自己,”唐克吞云吐雾,嘴唇开合之间,烟雾缭绕,这让我看不清他的表情,只听到他的声音好像从很遥远的地方虚无缥缈地传过来道:“都是刀尖儿上舔血过日子的人,大好的位置,没有人会白白让给你坐。我知道你是学法律的,但是只要进了这一行,别管什么法律还是道义,你都得放下,不然就得死。”

远处,夕阳溅落了一地余晖,天边的云被染成了橘红色,如同梦境一般瑰丽,唐克望着远山,好像是在对我说,又好像是在对他自己说。

“一入侯门深似海,风口浪尖上,不进则退。”

我深吸了口气,本来已经有太多的心事压在我心头,让人喘不过气,唐克的这句话就像骆驼身上的最后一根稻草,我拿着筷子却吃不下东西,连喘气都吃力,胸口憋闷的厉害,转头望着阿龙道:“有酒吗?”

阿龙端上来一个用黄泥坛子装着的酒坛放到了我面前,淡红色的**汩汩而出,倒入了酒盅里,我端起来,一饮而尽,一股辛辣的感觉从喉咙里灼烧下去。

唐克干脆把酒倒进了饭碗里,就着白米饭,好像喝粥一样,我鄙夷地瞥了他一眼道:“有你这么糟蹋东西的?这么好的酒……”

“再好的酒,不能醉生梦死算什么?”

我望着唐克,不知道他从什么时候养成了喝酒的习惯,但是据我知道的,差不多是一两年前,唐克有段时间几乎废了,每天就泡在酒坛子里,不见人不说话不做事,喝了两个月,人像抽大烟了一样,消瘦干瘪,是被人硬生生拖出来送到了老爷子面前,恰好那天我也在,唐克站在老爷子对面,一只手夹着烟,哆哆嗦嗦往嘴边送,手指尖儿颤抖得夹不住烟头。

后来听说老爷子给唐克买了一箱酒,又给了他一张火车票,目的地是个很远的地方,老爷子让唐克去车上喝,要是能死,就喝死在车上,要是没死,也别回来了。

不知道最后唐克是怎么把酒戒了,虽然现在也喝,不过都是背着老爷子偷偷喝,我家老爷子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不影响做事儿,对他也没那么严苛了。

人这一辈子会经历很多事情,就像化学反应,一些小事儿会改变人的一些想法、性格和行为模式,我始终认为,想要了解一个人,不需要听他说自己是怎样怎样,多了解他曾经经历过的事情,就能基于这些事情判断出他是什么人,为什么会这样,以后会变成什么样。

但是唐克的过去,我了解的真的很少,不管他说起什么曾经,哪怕是听起来让人觉得很心酸的事情,口吻也总是那么云淡风轻,不过想想看也是如此,哪怕是当时让人痛苦得要死的事情,如果还没放下,肯定不会自扯伤口,真正放下之后,也都觉得不算什么,甚至连谈资都算不上。

唐克吃了一碗白酒泡的米饭,心满意足地放下筷子,我看他伸手拿酒坛,以为他还要再喝,不过我还没来得及劝,唐克便用封布将酒坛子盖上,一拍阿龙的肩膀。

“酒封好了,我回来继续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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