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顶的电灯闪了两下,在这片静谧中,我仿佛听到了电流流动的声音,滋啦啦,我忍不住笑了,心说合着这声音是老天爷替我放礼花呢?
地面上,那两个东西的尸体趴在地上,绿色的粘稠**流得到处都是,看得我阵阵恶心。
我一只手拽着铁架子,一只手扶着墙,使劲儿想要从地上爬起来,然而刚起来一半儿,就又摔在地上,同时,脑袋晕眩得厉害,就感觉耳朵里嗡嗡直响,我现在就只有一个想法,如果谁给我一张床,我能睡到世界末日。
但是一想到唐克那边还不知道是什么情况,我只能硬着头皮从地上爬起来,拖着沉重的身躯,一步步往外面走去。
这次我学聪明了,房门打开之前,我先透开一条缝检查了一下外面的情况,发觉没什么问题之后才走出去。
走廊里也亮着灯光,不过是那种红色的灯泡,我小时候还见过那种灯泡,总觉得就是在普通灯泡外面刷了一层红色油漆,所以才会显得雾蒙蒙的。
这光线非常暗淡,我贴着墙边,几乎是蹭着墙往前走着。
此时我的思绪非常清晰,现在已经无疑可以肯定这绝对是他们早有安排的了,从这种已经老掉牙的建筑居然还能通电亮灯,就知道他们的准备很是精心,这些灯光差不多预兆着危险已经解除,至少我可以安心往前走,不必担心黑暗中突然冲出来什么了。
我沿着这面墙一直走到尽头,拐角处向上,是一条楼梯,只有不到十个台阶,走上去之后,发现这里就是地下室连接地面一层的楼梯,眼前是一片非常开阔的大厅,处处都是年久失修的破败景象,墙上隐约还能看到红色油漆刷的大字标语。
这里好像是学校的一楼,门口有个收发室,我印象中,学校的收发室里都有一个像脸那么大的钥匙盘,周围挂满了钥匙。
我已经没有力气开门,用肩膀撞了一下,破旧的木门一下被我撞掉了,摔在地上,扬起了一片灰尘,我险些摔进去,努力站稳了身子,环视四周,在那种老式书桌上看到了一张红布,红布上摆着一把小钥匙,就和我跟唐克之前在那个房间里找到的钥匙一样。
亏他们还精心把钥匙放在了红布上,八成是怕我看不见。
真他妈滑稽。
接下来的过程,我的思绪已经有些混乱了,重新回到地下室,四通八达的路就像迷宫一样,我不知道在里面转了多久,终于在走廊尽头处找到了那扇门,房间里面的钨丝灯还亮着,我走进去的时候,地上仍旧浮着一层水鳖蛊。
唐克半躺在窗台上,腿无力地下垂着,我上前去晃了晃他的腿,没有半点儿反应,我觉得好笑,又推了一下。
“哎?别装死啊,”我的声音沙哑得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那是我自己在说话,“装死我可就不带你出去了。”
唐克依旧没有反应,任由一些水鳖蛊在他的腿上爬行,在他露出来的脚腕处,能看到大片的红色水泡,密密麻麻的,脚腕肿得比我大腿还粗。
我掏出钥匙,将他脚腕上的镣铐打开,接着,使劲儿拽了一把,唐克的身体立刻歪倒了,向我砸了下来,我一把接住他,却撑不住他身体的重量,两个人一同摔在了地上。
身下好像被我压死了不少水鳖蛊,我心中默默道,对不住,这世界上每天都有人生有人死,人都只能认命,更别说是一只虫子。
其实我已经累得根本动都不想动弹,但是几乎没有犹豫地,我爬起来将唐克扛在肩膀上,之前我从没想过自己会有这么大的力气和耐力,每往前走一步,我都觉得身体内的力量正在被抽空一点。
很多时候,我在想,我这个人有什么优点呢?我觉得我好像说不出来自己有什么优点,但是朋友特别多,大概就是因为对别人好吧,虽然在这个对别人好的过程中,我放弃了很多自己的利益,这就是天秤座的特点,有时候会习惯性地牺牲自己去取悦别人,有点儿贱骨头,但是就是不愿意对别人不好,总把自己搞得像个圣人一样,却不知道自己的斤两。
我扛着唐克,不知道过了多久,踉踉跄跄,一步挪着一步,终于蹭到了大厅门口。
肩头的唐克就好像死猪一样,一动不动,我甚至不知道他的死活,但是这一次我根本不想知道了。
人有时候会做出一些无聊的举动,只是因为目光短浅,迫切想要在短时间内得到答案,可是只要稍稍将目光放远一点点,就会发现,很多尝试都是无谓的,比如我问我自己,就算想知道唐克的死活,可那能证明什么?就算他死了,我不还是要想办法把他带出去的?
大厅的门没有上锁,是那种最古老的木头门,红色的木头,在距离地面一米高的位置是玻璃门,上面本来应该挂着纱帘,但是估计早已经腐烂了。
我至今不知道我们到底在哪儿,不知道这样一座建筑在寸土寸金的埁都市,是如何心安理得地被废弃了这么多年。
我撞开了木门,人刚迈出门,眼睛便被外面的灯光给刺痛了。
只见在我面前围着一圈车,看不清楚是什么车,只知道这些车围成了一个半圆,灯光都聚集在我脚下,就像舞台一样,让人有种被万众瞩目的飘飘然感觉。
那些车旁边站着很多人,虽然看不见他们的脸,但是我知道所有人的目光都在盯着我看。
我扛着唐克,往前走了一步,两步,心说是不是该喊“不许动”什么的了?
就在我差不多走到空地中间的时候,就看到几个人向我们冲上来。
那几个人的打扮就好像刚刚从火星回来一样,身上穿着严严实实的防护服,头上还带着头盔,一根吸管绕过背后,连接在背后的氧气筒里。
干得好,干的真好。
我都忍不住笑了,合着你们也知道下面那么危险?你们他妈也知道下面会死人?
但是我什么都没说,他们上前来接住了唐克,在确定唐克没事儿,能好好活下来之前,我是不会和他们翻脸的。
他们冲上来的瞬间,我几乎是把唐克扔到他们怀里的,紧接着,身体察觉到已经完成了所有任务,被透支的体力跟讨债一样全部叫嚣着拉扯着我的身体,身子立马软了,幸好被前面的人给接住了。
那些穿着防护服的人给我和唐克身上做了一遍全面消毒之后,将我们俩用担架抬着,放到了不远处的一辆保姆车上。
躺在保姆车柔软的**,我才终于明白了唐克之前说的一些话的含义,的确,这保姆车真好,真软,这世界上就是有那种人,明明自己享有最好的生活,偏偏不让别人好过。
我刚躺下就睡着了,也不知道睡了多久,人都还没解乏,就已经被人叫醒了。
叫醒我的是个穿着黑衣服的男人,陌生面孔,随手扔给我一套衣服道:“齐先生,起来,换衣服走了。”
其实我心里一百个不情愿,但是只是短暂的思索,我便咬着牙硬撑起来,这次不管是对自己还是对别人都不能心软,有些事情必须要去得到一个了断。
我坐起来的时候,下意识看了看旁边那张床,唐克已经不见了,我问黑衣人他在哪儿,黑衣人看了我一眼,没说话就想走,我猛地蹿起来,一把攥住了那人的手腕。
黑衣人有些诧异,挑了挑眉毛,向我投来了疑问的目光。
我抓着他的手腕,一字一顿道:“我在问你话,唐克呢?”
以前的我,很少有这么强势的一面,什么问题,你想告诉我,我就听着,你不想告诉我,我也不会多问一句,但是现在不行了,我已经受够了这种被人牵着鼻子走的感觉,心中的怒意连我自己都无法控制。
望着我坚决的目光,穿着黑衣的年轻人用另一只手推开了我的手腕。
“齐先生,唐先生被送去解蛊。”说着,年轻人指了指自己的腕表,时间指向了四点五十分,“你还有十分钟时间,不要让大家等太久。”
说着,黑衣年轻人下了车,将车门从外面关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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