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早点摊上,疯子的眉头紧皱,两条眉毛拧成了麻花,配合上他这一身衣服,乍看真好像家里死了人一样,来吃馄饨的人一看便绕道走了,老板哭的心都有了,想把我们三位请出去,又不太好意思。
我知道疯子心情沉重,要说黑墨镜跟着金玉执走了,疯子估计是要心里难受一阵子的,但是小号不一样,他跟着金玉执走了,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
这个人放在我们这边未必多有用,但是放在金玉执那边,直接就把他的实力抬高了一个段位--疯子掌握的一些消息和秘密是他远超金玉执的优势,现在这道鸿沟一般的优势突然被小号这么一个家伙给填平了。
所以说,在我们现在面对的问题中,什么伤了感情之类的都是小事儿,最关键的是下一步的动作。
其实要不是疯子先入为主的话,我肯定会把金玉执当成疯子,这种人说话是说一不二的,他说赛跑,不是开玩笑,如果这一场我们输了的话,恐怕要付出很沉重的代价,且不说什么叶修、老头儿章之类卷进来的人,就说我们三个,肯定是不得善终了。
想到这里,疯子腾地一下站起身来。
“我们得赶紧出发。”
“出发去哪儿?”
早在送我去王府花园的时候,疯子说三天之后出发,但是至今没告诉我我们要出发去什么地方,事到如今,疯子不得不向我们开口坦露实情,我和唐克,现在是他唯一能信任和依靠的人。
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种感觉,其实早在昨天疯子挨打的时候,我还没有这种感觉,但是现在却好像隐隐地有些心疼。
疯子出现在我们面前时就是以一种匪夷所思的状态,装疯卖傻的说自己是个篓子,然后我和唐克顺藤摸瓜,发现了他的地位显赫,而现在,就在我们认为疯子是那么高高在上,和我们完全不是一个阶层的时候,却眼睁睁看着他从神坛上陨落。
这个在外人看来光鲜无限的人,实际上过着一般人无法想象的生活,我终于明白为什么疯子说他只有在那阴暗的地下室里才能睡得着。
反正这滋味儿让人不好受。
想到地下室,我浑身激灵了一下,“等会儿!小号现在跟着金玉执,肯定会带他去医学院吧!”
疯子的脸色刹那就变了,立马飞身跳上车,我也紧随其后,剩下唐克被老板拦住,骂骂咧咧道:“我靠你们逃单让老子掏钱!”
我们仨上车之后直奔医学院,唐克对这地方没印象,他就来过一次,来的时候是晕着进来的,走的时候也是躺着抬出去的,一路上使劲儿问我们究竟去哪儿,我有点儿心烦,没好气地告诉他道:“你去了就知道。”
这对唐克来说还真是一个来了就知道的地方,刚下到地下室里面,闻到周围的味道,唐克脸色就不对了,连声大骂,问我这是不是上次我们俩被关起来的地方,我点点头,转头看了疯子一眼,对他露出了一个冷笑,我没告诉唐克上次就是疯子把我们送来试炼,我估计唐克要是知道的话,能弄死疯子。
我们快步往疯子和小号住的那个房间走去,转过拐角,我就看到长长的走廊里面出现了一双绿莹莹的眼睛,只见那双眼睛闪亮地盯着我们,乍一看很是慎得慌,不知道是什么东西,那东西发出了低沉的吼声,好像在威胁我们一样。
感觉那东西也就婴儿那么大,唐克却立马进入了备战状态,在地下呆的时间长了,谁知道会碰到什么东西?
然而疯子却没表现出紧张的样子,他往前走了两步,吹了个口哨,那阵呜呜的低沉吼声立马停了下来,紧接着,那东西的眼睛眨了眨,往疯子面前飞奔过来,一下跳到了疯子的肩头,在他的脖子上蹭了蹭。
借着微弱的灯光,我这才发现那东西原来是阳莱,心这才放下来。
疯子的嘴角**了一下,我看到阳莱的额头被打破了,血顺着眼角流下来,眼角的毛都被黏住了,银灰色的毛发黏在额角,身上也有不同程度的伤。
说来好笑,疯子的身上也挂彩了,这一人一猫满身是伤,倒是有些惺惺相惜的意思,阳莱在疯子的肩头绕了绕去,最后停在他的左肩上,尾巴蜷缩起来。
唐克还有些讶然,指了指疯子又指了指阳莱,我点点头,唐克当下会意,啧啧两声道:“难怪,我说谁养这么奇怪的猫,什么主子什么德行。”
我说不出来这样的风凉话,瞪了唐克一眼,其实看到阳莱的时候,我心里就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已经猜到了一些大概,房间里被翻得乱七八糟,阳莱肯定是护着房里的东西才被打成这样。
“连只猫都不放过,”唐克低声暗骂道:“禽兽。”
我没理会唐克的话,和疯子一起检查起了房间里的东西,小号整理的日记不见了,与之一起消失的还有楼上存储的那些文件,金玉执抢先一步,将那些东西都拿走了。
从现在的情况来看,金玉执已经了解到了等同于疯子的情况,在这方面来看,我们已经不占任何优势了。
唯一的希望在老爷子身上。
小号虽然知道很多事情,但是未必有老爷子自己知道的多,首先不说别的,那两年的记忆现在就解释不清楚,当然了,其中还有一种可能性,就是小号知道,但是不愿意说,初次之外,我们还有另外一种较为侥幸的心理,就是小号知道很多事情,但是未必会全部告诉给金玉执,凭小号的性格来看,的确有这样的可能性。
但是这一切都是猜测,往最坏的方面进行考虑的话,我们现在不占优势。
疯子显然也考虑到了这些因素,他望着我道:“齐不闻,我有件事情,可能要拜托你了。”
“你说他?”
我没直接把话说完,但是说到这么一半儿的时候,不免也有些心慌,心跳有些加速,我基本上猜到了疯子说要拜托我的事情是什么。
之前他们一直以齐名央想将我以亲情的理由独自霸占在身边作为劣势,但是现在的情况看来,恰恰相反,这倒是他们的优势了。
是的,是他们,不是我,这和我没关系。
小号就等同于另外一个齐名央,疯子想让我以和齐名央之间的“亲情关系”为由,将齐名央拽到我们这边来。
我忍不住想冷笑,瞥了疯子一眼道:“你他妈也是成年人了,知道他这人做事的方式,你觉得有用吗?”
“有,”疯子表情严肃道:“只要你按照我的说法来做,就肯定有。”
本来疯子是想将我和齐名央安排在两个组,来协助他一起完成这件事情,经过一番深思熟虑之后,疯子打算延续原有的安排--暂时不让我和齐名央见面,但是临走的时候需要我去和齐名央打个招呼。
其实我和我家老爷子经常好几天不见面,这也不算什么奇怪的事儿,我无需担心他追问我这两天到底干嘛去了,以他的人脉关系,必然也有他自己的方式知道我的下落,所以撒谎没用,隐瞒也没有,我在这种老油条面前,只能该怎么着就怎么着,没别的选择。
疯子这边现在成了这个样子,本家的大部分人应该已经被抽调回去了,就比如黑墨镜,黑墨镜之所以跟在疯子身边,其实跟疯子本人没什么关系,可以说完全是本家的安排,这就是本家人做事儿做得最绝的一点,看似是让疯子来处理这一摊子的事情,实际上却是在悄无声息地将他的权利架空。
于是乎,此时的疯子从当初的掌事人,已经变成了光杆司令,
唐克有些得意,正想打电话让他的伙计给我们准备应用物什,却被我拦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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