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
金牙老大扯着白小鹿的衣领,把他拽了起来。
有那么一瞬间,白小鹿一阵心悸,唯恐上衣被对方的铁手扯破,暴露出哥哥的秘密。
不过花旗帮老大只是随意瞥了他一眼,便把他丢到旁边,摔了个鼻青脸肿。
白小鹿不自量力的行为,引来墓碑镇民的哄堂大笑。
这笑声却令金牙老大红色义眼中的光芒变得格外冷酷,红芒吞吐,捋了捋络腮胡,忽然笑起来:“好,真没想到你这小鬼连毛都没有出齐,倒是比这里大部分人有种得多,只是,给你个女人,你会玩吗?”
“我……”
白小鹿脸红起来,不知如何应对。
金牙老大哈哈一笑,挥了挥手:“会不会玩女人不重要,会不会玩枪才重要,你叫什么名字,会玩枪吗?”
“我叫白小鹿。”
白小鹿机灵起来,连连点头道,“会玩枪!”
荒原上的孩子大多会玩刀子和枪。
那些皮糙肉厚的自动步枪,就算历经几十年的风霜雪雨而锈迹斑斑,只要距离够近,照样可以杀人。
即便子弹难搞,没有真的开过枪,但当成玩具,仔细研究结构,并且接受大人的教导,学会简单的瞄准——这是所有荒原之子共通的经历,甚至,枪械便是他们从小到大唯一的玩具。
只要有子弹,还没哪个荒原之子会说自己不能玩枪的。
“很好,只要会玩枪,就会玩女人,攻下‘新金山’,有大把女人等着你慢慢练,慢慢玩——你这小鬼倒是走运,一上道,就能玩到真正的女人!”
金牙老大似乎没记住白小鹿的名字,但那根本不重要,森冷的红芒如潮水般涌向众多墓碑镇民,“收下你了,到时候就跟在我身边,我抢到多少,都有你的份——还有谁?”
“糟糕。”
白小鹿在心里说,“弄巧成拙了,跟在金牙老大身边,哪里有逃跑的机会?”
“傻瓜。”
哥哥却说,“就是要跟在金牙老大身边才好——花旗帮明显是到各个城镇来抓壮丁的,所有人都是金牙老大的炮灰,估计第一波次就要被消耗掉,只有金牙老大身边才够安全。
“逃跑的事,可以慢慢再想办法,连小命都保不住,便是说什么都没用了。”
或许是有白小鹿这个“榜样”,金牙老大又吼叫了几遍,终于有上百名墓碑镇民响应。
所有人都和白小鹿一样,被配发了一支锈迹斑斑的自动步枪,还有十几个非常宝贵的弹夹,有些臂力过人的家伙甚至发到了两个手雷。
虽然这些装备叫人看着眼馋,但剩下的人却不愿意趟入这样的浑水,死死咬住嘴唇,一动不动。
金牙老大也不啰嗦,大手一挥,花旗帮的车队就带着新招募的士兵,干脆利落离开了墓碑镇。
白小鹿坐在一辆军用卡车后面上下颠簸,正在头晕目眩,隐隐作呕的时候,忽然听到身后传来几声剧烈的爆炸,和所有人一起,拉开卡车的帐篷向外看,只看到地平线上,墓碑镇的方向燃起了浓烈的黑烟,整座城镇都在熊熊燃烧。
“看吧,我就说,金牙老大不可能这么简单放过剩下那些家伙的。”
哥哥在白小鹿心里叹息道,“刚才的公开招募,恐怕只是一场‘测试’,通过测试的人勉强算是‘新兵’,没通过测试的人,就是给脸不要脸的奴兵,身上锁着遥控炸弹,被逼冲在最前面的最低级的炮灰——这是必然的。”
白小鹿看着燃烧的墓碑镇,半天没有说话。
“村子怎么办?妹妹怎么办?”
虽然不喜欢墓碑镇的腐臭,但这里毕竟是他从小生长的家乡,黑色的火焰在铅云中张牙舞爪,第一次令他感觉到自己是如此孤单和渺小。
“村子距离墓碑镇很远,又在隐秘的山坳里,未必会被花旗帮的人找到——战事紧迫,估计他们不会浪费大量时间在没有油水的小山村上。”
哥哥说,“至于未来……听天由命吧!”
……
白小鹿也只能听天由命了。
接下来几天,他们又陆续去了附近好几个人口众多的大城镇,还是一样的套路,先“重金招募”,再武力胁迫,包括白小鹿这个“毛都没出齐的小鬼”都被金牙老大当成活广告,用来讥讽那些畏葸不前者的怯懦,就这样滚雪球般聚集起了上万人的队伍。
经过“蛇爷”的事情,白小鹿产生了一些心理阴影,对传说中穷凶极恶,臭名昭著的金牙老大充满了十二万分的恐惧和戒备,不过还好,大约他是真的不好这一口,而且开战之前,军务繁忙,也没太多时间来炮制白小鹿,只是让白小鹿跟着他的一名侍卫学习些战场上的基本操作,狠狠摔打了一番,白小鹿为了增加自己的保命本钱,学得倒也拼命。
只是有一天金牙老大从墓碑镇新兵的口中,得知白小鹿干掉天狼赌坊大老板“蛇爷”的事情,倒是生出几分兴趣,吃饭时特地把他找来询问。
白小鹿自然不愿意说出哥哥的秘密,只是说自己趁着“蛇爷”不备时抽出他腰间的手枪,轰爆了他的脑袋,又借着身子单薄,从通风窗里钻了出去,却是隐去细节不提。
“蛇爷”在墓碑镇附近大名鼎鼎,到了金牙老大这等级数的凶神耳中,又算不了什么,他懒得追究细节,只是叉开五指,重重拍打白小鹿的肩膀:“好小子,真有种,我就知道自己绝不会看错人,此战过后,你若没死,再斩下五颗人头,便让你加入花旗帮!”
白小鹿被拍得龇牙咧嘴,再看金牙老大打满了补丁的丑脸,倒觉得没那么恐怖,身上浓烈的臭味,似乎也淡薄了许多。
……
又过三日,他们终于抵达“同盟”地下都市“新金山”的上方。
之所以耽搁这么多天,是因为不断有新的魔族队伍加入他们的行列。
原来花旗帮的实力,远远不止白小鹿在墓碑镇看到的那些,却是派出了几十支“武装募兵队”,几乎搜刮了烈血荒原所有人口众多的城镇,聚集起不计其数的“新兵”。
还有几十支原本就臭名昭著,罪孽滔天的匪帮,也主动赶来“投效”,要跟着花旗帮一起打破“新金山”,狠狠干上一票。
白小鹿见到那么多奇形怪状的魔族,才知道天下之大,光是整片烈血荒原,就有如此多特色鲜明,不尽相同的城镇和部族。
有些匪帮成员全身穿着巨蝎甲壳制造的毒刺战甲,就像一只只人立起来的大蝎子。
有些部族浑身上下都沾满了羽毛,不留半点缝隙,据说这样就能抵御严重的辐射。
还有一座城镇的所有居民都是右臂畸形膨胀,几乎占据了身体的一半,走起路来极为不便——但金牙老大却说,他们是投掷手雷的天生好手,能把足足一捆手雷精确投掷出数百米去,攻城拔寨,最好不过。
当然,白小鹿也见到了无数被迫前来的“奴兵”。
他们往往衣衫褴褛,愁眉苦脸,脖子上缠绕着铁链,铁链旁边挂着遥控炸弹,三五个锁在一起,只许前进,不许后退,前进还有一线生机,后退则自己和同伴的脑袋都要飞上半空——简直是一群会走路的尸体。
其中就包括一些墓碑镇的镇民。
甚至是天狼赌坊那些侥幸没死的看场。
见到他们这副下场,白小鹿才知道哥哥当时让自己报名有多么明智,一念之差,就是天堂和地狱的区别。
——尽管这“天堂”,也不过就是地狱上面一层而已。
来源不一,良莠不齐甚至桀骜不驯的队伍,饶是以金牙老大的凶名和统御力,亦是足足三天,才勉强能让大部队行军,来到“新金山”。
这里是烈血荒原的东北部,真像是字面意义上的地狱。
烈血荒原,原本就是一片由红色戈壁和沙漠组成的死亡区域。
经过大半个月的地毯式轰炸,山头被削成平地,平地上原本顽强挣扎的植物统统化作齑粉,只留下一个又一个触目惊心的弹坑,反射着五颜六色的光芒,记录着爆炸发生时的极度高温。
其中几十个黑黢黢深不见底的椭圆形弹坑,格外引人注目。
金牙老大告诉白小鹿,那就是钻地炸弹造成的破坏。
为了方便步兵的冲击,钻地炸弹并不是垂直落地,而是有一个倾斜的角度,斜斜打进地下,一旦爆裂开来,便形成一条天然的斜坡,哪怕依靠魔族的双脚,都可以直接冲进去。
“轰!”
“轰!”
“轰!”
每隔五分钟,空气中就会出现一道刺耳的尖啸声,紧接着是震耳欲聋的大爆炸,一团火球会在“新金山”的上空冉冉升起,变成张牙舞爪的黑云。
这是来自极远处的列车大炮,据说一门大炮足有数百米长,射程能覆盖整片烈血荒原,每隔五分钟轰炸一次,虽然无法造成太大损失,却能令整座“新金山”都感到强烈的震撼,极大干扰守军的精神。
这愈发证明了哥哥的判断——列车炮这种东西,绝不是花旗帮可以拥有,那一定是“协约”的制式装备。
下午两点,包括奴兵在内的所有人都发到了一枚很可疑的药片,说是能预防毒气和辐射。
大部分人都咽了下去,白小鹿却藏在舌头底下,上厕所时偷偷吐掉,回来再看众人的眼神,都有些像是失去心智的凶兽。
下午两点三十分,最后一次炮击,硝烟却变成了猩红色。
那便是“协约”发出的总攻命令。
“杀啊!”
金牙老大站在装甲车上,声嘶力竭,“攻下‘新金山’,抢水,抢吃的,抢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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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怎么回事?
我,我完全控制不住双手!
第一次发现,不码字的日子竟然如此空虚和寂寞,简直像是上了瘾的戒断反应!
怎么办?《修真四万年》这么好的小说,竟然被我写完了,今后都没得写了,苍天啊,大地啊,究竟该怎么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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