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终生不忘
这个晚上的事,陆小凤觉得自己一生也忘不了。
不是因为无名岛的势力。势力再强,他们也会在正义下伏诛。陆小凤战胜过许许多多的邪恶势力,虽然他们的势力比不上无名岛,但那种邪恶的程度却并不低,都不值得他记忆。
也不是因为吴明、赵志方的强大力量。虽然陆小凤承认,他从没有见过,以后可能也见不到那样强的人,但陆小凤并不在意力量,也不想记忆什么。有那精力,还不如记一下哪家酒楼出了新东西。
也不是因为赵志方和珊瑚表现出的异力。虽然那些好像自然一样的力量很精彩,但对陆小凤来说,其实和江湖卖艺人一样,只是令人新奇的东西罢了。他不会将这种新奇记一辈子。
他记得的是西门吹雪、薛冰、公孙兰的离去。
也许还有其他人离开,但他看到的也只有这三人。
而且他在意的,也只有这三人中的两位。
西门吹雪、薛冰。
西门吹雪他倒理解一点,为了剑道而去,怎么看都是他必然会做的。
他无法理解的是薛冰。她为什么要走?
说薛冰喜欢上那个女孩子,他可不信这种胡扯。若说喜欢上那个男人,也根本没这种迹象。至于像西门吹雪那样求道……
薛冰?呵呵。
他无法理解。
别说他了。就是薛冰自己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不过她不去想。
她让自己回忆着赵志方与吴明一战,让自己惊叹于他们的武功,让自己专心于这些东西。
吴明有化骨绵掌。这当然不是鹿鼎记中的武功,而是被称为化骨仙人的人所创的神功。而吴明更超过了那位创始者。
吴明有指刀。这门功夫与江湖上被称为绝学的一阳指、弹指神通齐名。而吴明一样超过了它的创始人。
吴明有天残十三式。这是天下闻名的南海派的镇派剑法。可吴明却依旧超过了南海派有史以来的所有人。
吴明还有醉卧流云七杀手、大手印、如意兰花手、混元一气功等等。他每一样都超过了这门功夫的创始人。
这可不是什么三流功夫。这些都是江湖上难得一见的天功宝典。
吴明居然将所有的功夫都练到超过了它们的创始人。这简直让人难以相信。
可吴明最擅长的居然还不是这些。
他最擅长的,名为九极归一式!
没错,除了刚刚那七种武功,吴明赫然还有两门练到了绝巅的天功宝典。他赫然将这九门武功合二为一,创出了超越天功宝典的神武。
如果在风云世界,他显然能够吊打雄霸,嘲讽帝释天,比肩武无敌。
他比赵志方预料的更强!
以赵志方破碎的眼界,加上破碎的身体,虽然弱些,但也在木道人水准的武功,居然拿不下吴明。
他与吴明从那无人小巷一直打到皇宫大内也分不出胜负。
期间他们随手砍到了大树百二十棵,砸塌了厚墙七十五面,误伤了大内禁军两千二百名,杀死大内高手四十七位
,其中还有四个看上去挺了不起的头头。
最后在皇帝所在的太和殿,他们从殿内比斗到殿上,直到将这大殿拆了个七七八八,才……
你以为完了?
不,他们在将大殿拆了个七七八八后,赫然比起了破坏力。
吴明的九极归一式,居然在这个陆小凤世界发挥出了类似风云中摩柯无量的效果。硬生生突破了世界的极限,将自己的破坏力推到了三次极限。
而且不是三次极限普通一击,而是全力一击的力量!
一瞬间将赵志方打飞出去,连带将这太和殿与皇帝一同埋葬!
真是,给我上了一课。赵志方在倒飞的时候想着。
虽然因为他的身体太超规格,根本没有受伤,但这样的狼狈,还是他从未想过的。
他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资质确实不算好。比起吴明这样的天才,他只能算一个普通人。
不过与木道人差不多罢了。
不过吴明也启发了他。
与吴明有九极一样,他自己也懂得许多神功。而且他懂的比吴明多得多。
那是数个世界的积累。
他还曾借那万道证道。为什么他不能创出比肩吴明的招式?
只能用粗暴的编织法则的方式解放战力,实在太无趣了。
他觉得自己应该试着在框架内突破框架。
所以他使出了三极归一式。
与他曾经基于全真儒释道合一的三教归一式不同,这三极乃是射雕界极,拳皇界极,犬夜叉界极的三极。
三级归一式,正是他的证道之招!
他身证三极,道途归一。那内证也自应是三极归一之法。
身证证于拳皇级与犬夜叉极,内证刚好可证武侠之极。
身证外两极,内一。内证则内二,外一。
武道证自身,自身归于那两极,内证后,刚好归一。
可他现在其实只有想法罢了。
那三极归一式只有个模样,根本没什么威力。
他还是被吴明打的狼狈。
可他还是取得了胜利。
不过这个胜利,再加上被打得到的启发,还是不能消解他的郁闷。
被一个半步大宗师的人吊打,对于一个破碎者来说,还有比这更丢人的么?
所以他一等到空间力量恢复,马上就离开了这个世界。
他匆忙到都没避开别人。
结果让南王和南王世子都以为他们这些人飞升成仙了!
当然他并不在乎这些。
他忙着回去研究。他可不想再被人这样吊打了。
特别是那些有资质,却本身力量不如他的人,他一点也不想被这种人吊打。
那一点也不有趣。
所以他一手造就了南王和南王世子这两个赢家,也让他们完全感觉不到自己赢了。
因为比起皇帝,还是长生比较吸引人。
还有陆小凤,估计他一辈子都会去想,薛冰为什么要走。
……
注:短些,不过就这样完结吧。
下面剧情:
咦,这是真正的轮回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