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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借将

第70章 借将

说起隋唐英雄,窦建德是一个无法忽略的人物。虽然他不如秦叔宝尉迟恭这样的更有勇名,在隋末唐初的那片耀眼灿烂的星河当中,也许不是最耀眼的,但绝对是一个极其特别的。若用两个字形容窦建德,那就是英雄。如果用四个词来概括这位英雄的性格,那就是义薄云天,他最信守承诺,终其一生,始终不渝。秦琼尉迟恭程咬金徐世绩这些人将星闪耀,而窦建德却是这个时代难得的王者。曾经一度与李唐三分天下,虽然最终兵败,可这仍不能掩饰其个人魅力。

演义里,说窦建德是李渊的妻兄,也就是李世民的舅舅,说他本是大隋的夏国公,因见隋朝气数已尽,在监斩李密时私放了他,回乡反隋。里面甚至有段故事,说窦建德用萧皇后从酒色之徒李密手里换来了传国玉玺,正做皇帝梦,结果却被外甥李世民和李元霸连吓带唬,把玉玺给抢走了。

这些当然只是后人的附会演义,事实上窦建德根本不是什么夏国公,更和李渊的妻子窦氏没半毛钱关系。窦建德只是关东贝州的一个农民,有些家业田产,算的上是一个地主。但与国公什么的,半点不搭界。不过就算出身低,窦建德后来也确实在诸家反王之中脱颍而出,成为了河北的夏王。

凌云以前读到隋唐史上关于窦建德的这一段时,就对窦建德十分钦佩,因为这是一个出身微寒,可最后却差点问鼎天下江山的英雄。虽然最后惜败李唐,可这依然是个让人钦佩的人物。凌云曾从史书上读过,窦建德少时,邻居一位老人因病去世,家中贫穷连葬礼都办不起,不能入土为安。这样的惨事传到窦建德的耳中,他二话没说,就把自家的耕牛送给了邻人,让他们卖了牛办丧事。窦建德这样的仁义之事做了众多,在贝州的四野八乡,到处都有他的美名。后来,窦建德的父亲过世,各地数千名乡人自发的聚集前来,为窦父送葬。当时送葬的队伍绵绵不绝,延续数里,可面对乡人们的馈赠,年青的窦建德却分文未取。等到后来他接掌了家业之后,善行并未停下,更加广施仁行,赢得一片赞名。

窦建德不但仁义,而且还聪明,跟朋友们一起往塞外经商,赚得许多钱财。而且他还勇猛,因为常走塞外,窦建德赚了不少外财,这事许多人知道,有几个盗贼就打起了主意。有天晚上,七八个盗贼就潜到窦建德家中抢劫,结果被窦建德警觉,他悄悄的躲在门后,待盗贼进一个杀一个,片刻之间就杀了三个。其余五个盗匪惊恐异常,吓的不敢再进,只求窦建德将同伙的尸首送回。窦建德假作答应,让这些盗匪扔根绳子进来,他绑上尸体后再拉出去。结果等这些匪徒真的把绳子扔进来后,窦建德却把自己绑在绳子上,然后任由他们拉出去。几个盗匪好容易把“同伙尸体”拉出去,正当他们准备解开时,这时扮作尸体的窦建德却突然跳起,手持钢刀一刀一个,把这剩下的五个贼人也一起了结了。

这件事情当年可是轰动一时,窦建德仁义和会经商的名气之后,又增添了一个勇猛的名气。甚至因此,窦建德还曾任过一段时间的里长,直到被迫离乡。

凌云仔细的打量着窦建德,七尺身高,皮肤微黑,看样子三十出头,眼神坚毅,沉稳。史上载他犯事之后逃亡在外,一直到杨广登基之后大赦天下之时,他才得以返乡,然后不久被点了征辽的兵役,因勇猛之名还当了个二百人长。再后来,便开始加入了反隋大军,终成河北之王。

没想到,原来窦建德离开河北之后,竟然是来到了河南,到了二贤庄上做客。

“久仰窦兄大名,只是一直遗憾未能相见,不期今日在此相遇,真是缘份。”凌云拱手笑道。

窦建德还以为凌云只是客套话,勉强笑道:“哪里,哪里。”窦建德最重实在,不喜虚伪。凌云这句久仰的话让他原本的好感大减,连回应也变的有些敷衍的感觉。

凌云感觉到了这股突降的冷意,“我这不是客套话,某以前在河北燕山,可听不少河北朋友提起过窦兄。说窦兄年少时曾经拿自家耕年给无钱举办葬礼的邻人做丧事,情义千金。又说窦兄担任里长后,又组织乡人邻里一起出塞做买卖,带领乡人朋友致富过上好日子。另外,大家都还纷纷称赞当年窦兄家中遇盗,机智勇敢的智杀八名盗匪,真真让人惊叹称赞。窦大哥机智勇猛,有情有义,这等男儿正是我等江湖儿女所仰慕的,以前一直无缘得见,却不料,今日竟在此相会。刚听单二哥说窦大哥先前不顾自身安危,执意要一起南下救我,真是感激不尽。在这里,我敬窦大哥三杯,先干为尽。”

凌云话毕,连饮三杯。

窦建德不由动容,他本以为凌云只是客套话,却没想到他居然能把他的事情一一说出来。这可不是假的,而且刚刚单雄信才当面介绍了他的名字,说明易风确实没听过别人介绍过他,现在听到他名字,一下子说出他过往事迹,这确实是听过他的名字。听过并记得这么清楚,易三郎确实是有心。

一时间,窦建德大有受宠若惊之感。

易风何许人也?在北方,那可是赫赫有名,猛虎盟可不是什么打家劫舍的小毛贼,这可是边疆上威名赫赫的势力,他这些年走塞外,对这些好汉更加是仰望已久。却不料,堂堂猛虎盟的九当家易三郎,居然知道他这样的小人物,而且还记得这么清楚。

“当得九当家称呼大哥,如蒙不弃,叫我一声伯虎就好。”窦建德心中激动,连声音都有些走样。河北人最敬豪杰好汉,如他这样常走塞外的北方汉子,对边疆上赫赫威名的白马银枪易三郎更是有种近乎崇拜的情绪。

“伯虎兄比我年长,我尊称你一声窦大哥也是应该的,窦大哥可以叫我易三,也可以称为凌云,都可以。”凌云笑着道,他对窦建德也一样很有几分崇拜,虽然崇拜的是历史上的那个夏王。窦建德虽然只是隋末诸多反王中的一位,可他却与其它反王完全不同,尤其是与那些与他一样出身农民或者小地主的那一批反王不同。乱世之中,他逐鹿天下,却非一味的打砸抢杀,而是善待士人百姓,劝桑兴农,重感情,性节俭,各方群雄治下,很多都是民不聊生,他治下却曾是境内无盗,商旅露宿,确实是位难得的王者。

“易三郎好,我是伯虎同乡孙安祖。”孙安祖见凌云如此平易近人,也忍不住出来自我介绍。

孙安祖个子中等,年纪比窦建德稍长,皮肤黝黑,粗糙的皮肤,卷虬的胡须,但却有着结实的肌肉,粗壮的身材,一看也是个勇猛的武夫。

“孙大哥好。”

“九当家好,我也是伯虎的同乡,叫赫孝德,平原人。”赫孝德也有些紧张的上前自我介绍。这也是位典型的河北大汉。

相互见礼之后,大家重新落座。席间,激动的窦建德三人数次上来敬酒,凌云都是来者不拒。

酒至半酣,凌云借着些酒意,向来护儿道:“来公,某今日有个不情之请,不知道来公能否答应?”

“凌云你但讲不妨!”来护儿对凌云很有好感,并不摆半点当朝二品大员的架子,温笑着道。

“某这次奉晋王之命北上,担了不少差事,任务重大,心中颇为忐忑,今日见识过令公子六郎与来公帐前秦二哥勇猛,着实感叹。因此,想请来公割爱,借六郎与秦二哥与某一起办这趟差事,不知来公能否相帮?”

来护儿要去福建建州上任,他也得要启程继续北上,一旦分别,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还有机会与这两位相逢,凌云也是抓住机会,提出了这么一个要求。趁着来护儿此时心情不错,又是半醉。

来护儿目光望着凌云,心中思量。把儿子派到凌云身边跟随北上,这里面代表的意义不可简单。他还在犹豫之间,来六郎却已经忍不住道:“父亲,孩子愿意随三郎北上。”来六郎虽少年勇猛,可毕竟只是年少,此时不过十六年岁,平时最重的就是英雄好汉。一个秦琼,就已经让他视为兄弟,更何况到了二贤庄,遇到了如此众多的好汉,特别是他出身于武将之家,可平时又哪有这种绿林式的豪爽自由,这么小半天的时间,他已经几乎沉浸于这种氛围之中了。

凌云不提这要求,他都想要提出来,更何况凌云还主动提出来了,他又哪愿意错过。

来护儿见儿子那一脸期待的模样,又看了眼秦琼,见这位一向稳重的帐前亲卫也是心动的模样,心中长叹一声,拍了拍额头道:“既然你们二人都愿意随三郎走一趟,那就去吧。不过切记行事稳重,莫要给三郎惹祸。”来护儿有十二个儿子,这个老六最是勇猛,如今老大在宫中任千牛备身,老二老三在国子监读书。老六也快要成年了,又不喜读书,既然他想随易风一起去北方,那就让他去吧。易风去北方之事,他多少也能猜测到一些。在京中时,他就已经听老上司杨素提起过,说朝廷如今已经腾出手来,正准备教训下蠢蠢欲动,不知天高地厚的高丽。估计这位晋王私生子去北方,就是与此事有关。让老六随着去,说不定也有个建功立业的机会。毕竟,他虽赚下不少功名富贵,可六郎只是老六而已,家财将来或许可分得一些,功名却得自己去取。

听到来护儿终于答应下来,凌云和来六郎秦琼几个心中都是一阵轻松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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