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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章 最好的防守是进攻

第145章 最好的防守是进攻

凌云赏赐了信使一匹绢,又让程咬金带去吃饭休息。魏征望着他,“严重吗?”

“带头的是桃山的老刀把子,当初与慕容老当家义结金兰的九位把兄弟中的老三,在北疆绿林有很高的威信。”

凌云对于老刀把子并没多少记忆,不过前段时间为了对付张晟等人,他倒是对猛虎盟的历史进行了一番恶补,因此对于建立猛虎盟的慕容恪九兄弟倒是不陌生。说来慕容恪当初结义的这九位兄弟,个个都是北疆绿林中的时豪杰人物,九兄弟早期都是一方豪强,各有山头队伍,最后联合在了一起,结义为兄弟,巩固了联盟,然后联合一起,东征西讨,把那些不肯联合起来的绿林都打倒在地,或吞并或联合,最终创立了猛虎盟这样一个曾经拥有千余家山头的强大绿林联盟。不过有句话说的好,能同甘,不一定可共富贵。猛虎盟迅速扩张,慕容恪的地位也急剧上升,原本是平起平坐的九位兄弟,最后慕容恪却成了众人的上司,其余八人成了手下,利益分配的不均,引起了兄弟之间的不满。最终,在朝廷密使的挑动下,身为副盟主的二当家最先引爆了内讧。慕容恪暴死,副盟主发难夺权,一时盟中大乱。

凌云所查到的资料,当年的那场内乱,二当家声势很强,九兄弟中,慕容恪死后,有三人站在他那边,而张晟、裴增是站在慕容家族这边。加上后来倒向慕容家族的拓跋横刀,其实慕容家族这边也只有三位建盟元老,比起二当家的四位元老。其实是处于劣势的。在那个关键的时候,两边都积极去拉拢三当家老刀把子。可老刀把子却哪边也没有选择站队,而是带着自己的一营人马离开了总舵,到了桃花上建立桃花寨,自立了门户。不久后,形势大好的二当家也突然暴亡,最终反是处于劣势的慕容蔷薇一派取得了最后的胜利。大出许多人的预料。不过也曾有过流言,说二当家是死于三当家之手。据说原本选择中立的三当家,曾经收到一份证据,那证据证明大当家慕容恪其实是被二当家勾结隋朝的使者暗中下毒毒杀,三当家恨二当家的吃里爬外。勾结外人,因此突然单枪匹马来见二当家,二当家当时还以为三当家终于回心转意,要站到他这一边。大喜之下,一时不防,结果当天酒宴过半之时,老刀把子突然暴起拔刀,在席上直接刺杀了二当家,又逼近着另外三位义兄弟解散了人马。然后才飘然离去。

只是这个传闻太过于惊人,就如同许多人传言老刀把子当年单枪匹马独闯入突厥汗庭,把背叛他的那个手下人头给割掉的那件传奇之事一样。当年的那件事情传的越热闹,只是最终都没有人能证明那事确实发生过,而老刀把子也从不曾在公开场合承认过这件事情,一如后来,曾经本来声势极大的二当家一派人马突然散去,如烟消云散。二当家神秘暴亡,这件事情。老刀把子也从不曾承认过是他所为。

不过凌云判断,事情的真相可能真的就如同那神奇的传闻一样。

对于这个老刀把子,凌云是有些忌惮的。他原本还想着,等扫**完燕山诸寨后,再亲自去一趟桃山,拜会老刀把子。

却不成想,他还没来的及上门,老刀把子倒是已经出山了,而且一出手,就是发出了英雄贴,召出了这么多山头会盟,要跟他易凌云一决高低。

这事情有些棘手,老刀把子的绿林威望,可是极高的,虽然与裴增张晟等同是当年的九兄弟之一,可九人之中也有高有低,慕容恪、二当家,还有老刀把子,这三人当初本就是北疆最强悍的三股势力首领。老刀把子现在一呼百应,由此可知他的影响力。

突厥人还没动手,却先把个老江湖给惊出来了。

“看来我们想一路扫射了过去,各个击破是不可能了。一场大战,在所难免。”凌云叹道。为了应对突厥来袭,也为了尽快把怀荒市场打造出来,凌云的动作有些过急了些,终于引发了不良反应。

“既然是老刀把子出的头,他曾经也是猛虎盟的建盟九老之一,当年猛虎盟内讧之时,他还保持了中立,也许我们可以跟他们谈谈。不一定要打仗,也许可以联盟。”魏征在一边建议道,对于老刀把子的江湖传说,这段时间在怀荒,他也是听过不少的。在他看来,眼下的怀荒军虚有其表,整编训练时间太短,军械都不足,训练更不充足,这个时候跟大青山的绿林们开战,并非明智之举,尤其是他们还得防备东突厥随时有可能到来的袭击之时。

凌云却摇了摇头,这个时候去找老刀把子和谈,只怕不会有什么作用。大家都是绿林之人,一旦有了怀疑,想要打消可不容易。再说了,也许老刀把子一开始只是因为凌云他们做事太过激进而起的防备之心,被迫应战。可谁又能确定,他们未必就没有要借机吞并怀荒的意图呢?

“就算要谈,可也先得打完这一战再说,我们只有打赢这一仗,而且还得赢的漂亮,才有资格和谈,谈结盟。”若没有压制对方的实力,和谈只会被看成是软弱,看成是惧怕,只会越发的激起对方的吞并之心。要和谈,也得先把他们打服了,到时才能真正握有和谈的主动权,那样,才能合并他们。要不然,就算一时勉强谈成结成联盟,可不能号令他们,这样的盟友最终也只会是心腹之患而非未来助力。

“可突厥人随时会打过来,而且咱们的十三座新城眼下只有二龙城和盐湖城初步建好城防。其它的十一座新城连城墙都还没有建好。另外,兵马整训时间也太短,除了帐内亲军和外营兵勉强有一战之力。外镇兵和守备警备完全没有什么战斗力。”高甲也在一边劝谏。

“这些情况我都清楚,可我们不得不应战,不然今日哪怕暂时妥协成功,可将来也会后患无穷,如果连这些绿林我们都不敢迎战,我们又如何再谈对抗突厥人?”

听到凌云如此坚决的态度,大家也只能是不再反对。

“三郎可有战胜之策?”魏征问。既然凌云要打。那做为凌云的幕僚,他也只好转而开始讨论如何打这一仗了。

凌云端起茶杯抿了一口。润了润嘴唇,然后道:“我们兵马训练不足,城池防御未好,打防守战其实并没有什么优势。相反,十几个缺少防御的城池,只会让我们陷入极为被动的局面。因此,此战,我认为,要打,就打个主动进攻,以进攻代替防守。”

“进攻代替防守?”高甲这样经验丰富的将领都不由的吸气了,这可真够大胆的。十几座连城墙都只修了一半的城池。这个时候凌云还要主动出战,不得不说很大胆。“万一我们出击的时候,敌人派一支偏师绕到我们后面。直接杀奔这些缺少防御的新城怎么办?”

你有张良计,人家有过墙梯,你以攻代守,人家就不会正面拖住你的大部队,然后派偏师绕后攻击你背后那些完全没有防御的城池吗?

凌云对尉迟恭挥挥手,让他把一张怀荒军事地图拿出来摆开。

凌云的手指在怀荒西面一指。“看,我们在西南一面有二龙城、野狐城、盐湖城、白云城四城。然后是怀荒三连城,再是东面诸城。这次我们的对手,主要是西面大青山以及更远的诸绿林人马,他们要进攻我们,二龙、野狐、盐湖、白云四城首当其冲。就算他们要绕,其实也是绕不过这四座城堡的,因为他们都修筑在几条前往怀荒的必经之路上。也就是说,其实我们真正要保护的城池并不多。”

这四座城堡中,二龙和盐湖二城,又都是已经修好了城墙濠沟的,野狐城虽然还没建好,可两个卫堡却建好了,防御最弱的其实只有西北方向的白马堡。凌云的计划就是把三千帐内兵、三千外营兵和八千外镇兵分成两部份,一部份将随他主动出击,这部份在精不在多,因此他计划从帐内兵挑选两千,从外营兵挑两千,再把新建的那一千长弓营带上,总共五千人马做为出击力量。然后帐内兵剩下的一千人马,再加上三千外镇兵组建成西南军,在野狐城驻守。以一千外营兵加上三千外镇兵组成西北军,派驻在白云城。剩下一千外镇兵,留守在怀荒城。

整个计划,重点就是防守西面第一线的四城,尤其是野狐和白云二城。如果凌云主动出击,不能击败敌军,而这一线防御又被突破,那后方就只有怀荒城这道薄弱的防线了,若怀荒连城防线再突破,那后面就全是连城墙都只修了一半的各新城。

只是凌云并不认为,老刀把子的大青山盟军能够突破他的防线。

“老刀把子会盟的人马已经超过万人,而且还有许多人马赶来,说不定会突破两万。三郎带五千人马出战,会不会太少了些?”贺兰弘担忧的问。他还是习惯山寨打法,以多欺少,侍强凌弱。一看对方数量是自己几倍,心中就有些担忧。

“打仗不是拼人数,老刀把子的人越多,就越杂,就越容易击败。像这种杂七杂八拼凑起来的人马,也就能打打顺风仗,一旦失利,很有可能就是溃败。我们兵虽少,可我带的是帐内军和外镇军,这是我们的精锐。五千人马中,骑兵就有一千四百,三千六百步兵中,也还有整整一千六百人的长弓兵,只要指挥得当,打败他们完全没有问题。”

凌云对这一仗很有信心,实是他知道所谓的山寨兵马,很多时候虽然听起来声势浩大,人马众多。可多数的情况下,一个山寨也许号称三千之众,可其中青壮也许只有千把人,而真正有兵器甲仗上过阵的,可能只有五百,而就这五百人中,真正称的上是精锐的可能只有三百。因此,对于山寨兵马,直接把总数除以十,最后得到的结果就是他们真正的战士,这个算法总不会错的。好比原来猛虎盟这样的大势力,十来万的人口,人马也有两万余,可真正称的上是悍匪老卒的,也不过两三千罢了。

老刀把子召集了一百多个山寨上万人马,凌云想想,有千把勇猛战士就已经不错了。其它的,多数只是充充场面,壮壮声势罢了。打打顺风仗,他们作用不小。真正的打硬仗,只怕他们坏处比用处大。特别是这种各山寨集结起来的人马,山头众头,统一有效的指挥系统,基本上别想了。他们打仗,其实不如叫斗殴好听点。

而凌云的帐内军和外营兵,虽然训练的还不够充足,可却已经从黑帮打手升级到了军队士兵,哪怕最次的军队士兵,也绝不是黑帮打手能对付的了的。一个黑帮打手也许能打趴下两个军队菜鸟新兵,可一伍新兵绝对打的过三个黑帮打手,若是一队新兵,那能打败上百黑帮打手。若是有五千士兵,数倍的黑帮打手,也一样不是对手。这就是帮会打手和军队士兵的区别,单打独斗也许帮会成员强悍些,可论起军阵对战,那他们就完全是外行了。

凭着一已之勇,在军阵之前又有多少用?你武功再高,刀耍的再漂亮,可一排长枪刺来,你就得全身窟窿。一阵箭雨射下,你就得成刺猬。

“我立即写调令,高骠骑,你立即带一队人回怀荒替我传令,最快的时间内把那出战的四千兵调来。兵贵神速,咱们最好是趁他们还没有过来之前,就把他们打败,这样一来,也免得各城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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