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城东七里,金谷园。
西晋时大富豪石崇曾在这里建有一座别墅,园内随地势高低筑台凿池。园内清溪萦回,水声潺潺。又依山形水势,筑园建馆,挖湖开塘,周围几十里内,楼榭亭阁,高下错落,富丽堂皇已极。
如今石崇早已不在,他的美妾绿珠为了他跳楼自尽、香消玉殒的那座小楼也早已化作历史中的一片尘埃,始终未变的是这里优美的风景。
阳春三月,此处桃花灼灼、柳丝袅袅,楼阁亭树交辉掩映,蝴蝶翩跃飞舞于花间;小鸟啁啾对语于枝头,犹如人间仙境。
这里依旧有许多豪门建造别墅,做为春游踏景、抒散心情的所在。千金公主在此处也建有一处别苑,清幽雅致,不同凡俗。平时这里只有几个家仆看守,此刻里边却有许多婢仆走来走去,看样子,似乎是千金公主到别苑踏春来了。
然而,这所别苑里,此刻的主人却不是千金公主,也不是千金公主的子女,而是天爱奴侍奉的那位白衣公子。
千金公主性喜奢华排场,经常要用重礼讨好武后,结交上官婉儿、太平公主等武后宠信和朝中权贵,往来应酬,所费靡多。一个公主的俸禄本就有限,一个身处李唐宗室随时有人覆灭的环境中的公主,更不可能有许多生财之道。
千金公主经常向武后敬献重礼,经常宴请当朝权贵,时时摆出阔绰的排场,钱从哪儿来?这位白衣公子就是她的金主儿,这也就难怪白衣公子可以当她大半个家,甚至反客为主,俨然成为这幢别墅的主人了。
小楼中,两厢屏风后面的琴师乐师早已退下,堂前红毡地上翩跹起舞的舞娘业已离开,堂前只摆了两张几案,两张几案后面的人都还在。
主位后面坐着白衣如雪的公子,在他身畔不远处跪坐着一身青衣、娇俏可人的天爱奴。侧边几案后面坐着沈沐,依旧是幞头巾子,身穿青色圆领直裰。
杨雪娆今天却换了装扮,一件碧绿的轻罗衫,一条散花水雾绿草纹的百褶裙,腰间用水蓝色的丝罗系成一个淡雅的蝴蝶结,头发随意挽一个松松的髻,斜插一只淡紫色的檀木簪花。
这样的装扮比起天津桥头的荆钗布裙自然要华丽的多,可是看起来反而不及当日往船头一站时那种魅力十足的风韵。这种感觉很奇妙,就像一朵生命力十足的野花,你非要把它移到盆里,挪到雅室妆台之上,反而不及让它生长在山野间惊艳。
沈沐其实是个假名,就如坐在上首,被沈沐称为姜公子的这位白衣公子,他的姓氏自然也是假的。
“就这样吧!”
姜公子淡淡地道:“武媚称帝,已势不可挡,与其螳臂当车,不如助她一臂之力,让她早日登位,反而能给李唐留下一点薪火。”
沈沐道:“武后一旦登基……”
姜公子截口道:“武媚现在没有登基,又如何?越是阻碍她,她越要借助庶族子弟,打压我等世家巨阀,不如反其道而行之。她已是一个老迈妇人,武家子侄没有成大器的,我们现在只须静观其变,等到必要的时候,稍施助力,便能轻而易举地改天换日。”
姜公子傲然道:“天常变,而天道不变。我等高门阀阅,以经术为本,便等于掌握了国家社稷之根本,任他江山破立,帝王将相轮换似走马灯一般,总要用到我们,何足惧哉!”
听他说话,二人的计议已近尾声了,姜公子身前几案上的菜肴还没动几口,反观侧边沈沐的桌子上,却是杯盘狼藉,鸡骨鱼刺、羊蝎驼蹄丢的到处都是。
沈沐挟了块富含胶质、味道肥美的熊掌塞进嘴里,香喷喷地嚼着,姜公子看了,低头以手帕掩口,轻轻地咳嗽了一声,掩去了眉宇间一抹厌恶。
杨雪娆嗔怪地瞪了沈沐一眼,取过一方洁白的手帕,温柔地替他擦去嘴边溢出的汤汁。
沈沐微笑道:“沈沐刚刚听说公子的谋划时,还担心会玩火**。今日赶到洛京,亲耳聆听公子的通盘计划,这颗心算是放下了。公子雄才大略,智谋超人,沈沐衷心佩服。洛京这边有公子镇守,当可万无一失了。”
姜公子倨傲地道:“此处有本公子谋划,自然万无一失!不过有许多事,我‘显宗’是不方便出面的,特意叫你来,就是因为有些地方,你们‘隐宗’才能大显身手。武媚登基已迫在眉睫,你的人,要随时配合我的行动。”
姜公子瞟了他一眼,说道:“此处宅院是千金公主别苑,幽静安全,你们可以住在这里。”
沈沐微笑道:“多谢公子。我已在洛京自行安排了住处,明日就可安顿下来。这所别苑么,终究是公主的宅院,比较引人注目,我只在此小住一晚即可。”
姜公子淡淡地道:“随你。”
他站起身来,举步便向屏风后面走去,再也没看沈沐一眼,更没看他身旁的那个祸水一眼。沈沐,不过是旁支偏房的一个子弟,那个女人,本是长安市上当垆卖酒的一个酒娘,地位一般的低贱,怎么可能看在他的眼里。
沈沐并未站起,只是含笑说了一句:“公子慢走!”
天爱奴起身,微笑着向他们轻轻颔首,随在姜公子身后离开了。
杨雪娆娇俏地皱了皱鼻子,对沈沐道:“这个长着一副棺材脸的家伙就是你说的那位姜公子?好一副目中无人的模样!”
沈沐笑道:“怎么?你不觉得他风神飘逸,如人中之龙么?”
杨雪娆捧着肚子,俏皮地做了个欲呕的动作,撇嘴道:“这等狂妄自大、面目可憎的家伙也称得上人中之龙?”
她望了一眼姜公子桌上几乎未动一口的食物,又道:“你瞧他那副半死不活的样子,吃个东西都跟鸡刨食似的,白白浪费了一桌珍馐美味。”
沈沐道:“你有所不知,这位姜公子自幼就有极严重的洁癖,若见人吐一口痰,也能干呕半天,所以他出门在外,很少卷起帘笼,就怕看见不知洁净的路人。方才想必是我吃的太过穷形恶相,影响了他的食欲。”
杨雪娆哦了一声,恍然道:“我说你今天怎么好象饿死鬼投胎似的,你故意的是不是?”
沈沐向她眨眨眼,笑道:“我也是好奇,想试试他到底好洁到什么程度。我听说……”
沈沐四下看了看,压低嗓音道:“听说此人好洁已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方,就连男女欢好,碰触女儿家身子都觉得恶心无比。他娶了妻子之后,依旧独宿,从不共眠。后来为了延续香火,不得已才与妻子敦伦了几回,**之后,不洗上两三个时辰、换上七八遍水绝不罢休。这男欢女爱之事,于他而言恰似受刑一般!”
杨雪娆不敢置信地道:“世上竟有如此怪人!”
沈沐在她丰腴肥美的翘臀上捏了一把,低笑道:“所以呀,你该庆幸你家夫君没有这样的怪癖,否则你可要守活寡喽。走吧,一路舟车有些乏了,咱们回房歇息!”
杨雪娆向他抛个媚眼儿,昵声道:“只是歇息么?”
沈沐故作诧异地道:“不歇息还能干什么,大老远的从长安折腾到这儿来,娘子就不觉得累么?”
杨雪娆负气地道:“走啦走啦,回去休息!一会儿你敢打老娘主意,看我不一口咬断你的臊根!”
※※※※※※※※※※※※※※※※※※※※※※※※※武则天入驻龙门的第三天才开始举行朝会。
朝会地点在香山寺的石楼,为了避免百官在洛阳城和龙门山之间作无谓的奔波,天后下旨,特许无重大公事的官员,可以不必赴香山寺参加朝会,因此今天参加朝会的人并不是很多。
杨帆扶刀巡弋在石楼下面,这儿的建筑格局与宫廷不同,再加上整个寺庙乃至整个龙门山除了和尚已没有任何闲人,外围自有金吾卫大军驻守,所以警戒任务不是很重。他也不需要持戟站在那比较狭窄的上楼石阶上。
武则天缓步走来,她今天也换了一身男装,身后没有宫娥打扇和诸多的仪仗,看来到了这山里,她是一切从简,轻松惬意多了。
换了男装的武则天清汤挂面,肤色依旧白皙细嫩,却已不如女子盛妆时能够掩饰更多的老态,上官婉儿身穿圆领袍,头戴软脚幞头,在一旁搀扶着她,一步步迈上石阶,十几阶石阶上来,走到杨帆所在的缓步平台时,武则天已经有些气喘。
上官婉儿体贴地扶着她站住脚步,让她缓一缓呼吸,文武官员都耐心地随在后面,自缓步台往下,由石阶一直到林荫下的石径上,排成了长长的几排。
上官婉儿扶着武则天拾阶而上时,目光一直谨慎地看着地面,生怕一个不慎,绊倒了天后,等她到在缓步台上站定,这才抬起头来。
刚一抬头,她就看到了杨帆,杨帆正扶刀站在缓步台一侧的石栏边,一双明亮的眼睛正凝视着她。上官婉儿吃了一惊,赶紧把头一扭,慌乱地移开眼神。
杨帆眼看着她那蛋清般粉嫩的半边脸颊,眼看着一抹绯红潮水似的从她耳根一点点地爬向面颊,直到把那玉一般皎洁的脸蛋儿变成嫣红色的玛瑙。
杨帆心底的爱意也像潮水一般,一层层地泛滥起来:“这个女人,当真可爱已极!”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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