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女婴生下来只有六斤二两,哪怕穿着衣服,依旧很轻。
方俞生用双手捧着她,注意,是捧,捧圣旨的那个捧,不是抱。方俞生也不敢动,生怕不小心会摔了婴儿。
那战战兢兢、小心翼翼的模样,既滑稽又温馨。
乔玖笙说,“来,我教你,要这样抱。”
她伸手要去抱孩子,方俞生却躲开了,“我来吧,以后生了孩子,你好好坐月子就行了。抱孩子和喂奶这些事,就让我来。”方俞生义正言辞地说。他才不肯承认,他是对这个小家伙爱不释手。
乔玖笙说,“我打算纯母乳喂养,你确定你能喂孩子?”
方俞生:“…”
好吧,这个他做不到。
在医院呆了会儿,就已经九点了。
三个人都还没吃饭,锦姨的女婿要带他们去吃饭,乔玖笙想着他刚添了个女儿,这会儿自然是要陪着老婆女儿的,就说,“陈哥你还是陪着莹莹姐和小宝宝吧,我们跟锦姨一起去吃饭就行了。”
闻言,陈哥笑得有几分抱歉,“那行。”陈哥现在的确也走不开,这也是方俞生他们身份不一般,陈哥怕怠慢了他们。见乔玖笙都这么说了,陈哥也就不坚持了。
三个人离开医院,去吃了晚饭。
吃完饭后,方俞生打算带乔玖笙去住酒店,锦姨却说,“酒店也不干净,还花钱,再说,既然来了,就去我家玩几天再回去吧。我们村干净,环境好,这个季节,能看到漫山遍野的枫叶林,还能吃到新鲜的柚子和橘子呢。”
方俞生看向乔玖笙,一切都听她的意思。
一听到说有柚子吃,乔玖笙就意动了。
见乔玖笙那反应明显是想去,方俞生这才对锦姨说,“那就麻烦锦姨了。”
路上,锦姨打了个电话给她家那口子,让他把房间收拾好。从县城到锦姨家,也就十多分钟的车程。第一次去锦姨家,空手不太礼貌,乔玖笙想要下车去买水果,被锦姨一把拉住。
“别破费那个钱了。”锦姨挺感慨地叹息一声,念道,“我们家以前日子也不好过,后来我去了方家,得方夫人赏识,一直留在方家打工。一个人的工资,抵得上我家那口子干活一年收入的两倍。这些年,日子越过越好,这都是托方家的福。还带什么礼物,你们人能来,是我们的荣幸!”
乔玖笙知道她口中的方夫人,不是徐萍菲,而是方俞生的母亲莉莎。
她拿不定主意,就看向方俞生。
方俞生朝她点点头。
见状,乔玖笙也就不坚持了。
到锦姨家,快十一点了。
锦姨老公姓宋,他有时候会往方家送些土特产,乔玖笙倒是见过几次。
见他们来,宋叔显得很高兴,早早地就将床单铺好。方俞生他们是尊贵的客人,本来宋叔打算将他二人的房间安排在二楼靠后面最大的那个房间,那里可以看到后面的森林和远处的藕池,视野挺好,却被锦姨给拒绝了。
乔玖笙现在怀着孩子,上下楼梯怕有意外,宋叔也知道自己考虑欠妥,就将房间选在了一楼。
房间很大,很干净,家具不算名贵,但胜在大气。
夜已经深了,简单洗漱了一遍,都各自睡下了。
第二天早上,乔玖笙算是见识到了宋叔一家人的热情。大清早,锦姨做了个满桌子菜,知道方俞生不适合吃油腻的,也知道乔玖笙早上不吃大鱼大肉,锦姨就抄了一满桌的蔬菜。
唯一的一道荤菜,是一道炖土鸡。
也不知她是怎么炖的,闻着香,看着美,却没有多少油,也没有鸡腥味。
乔玖笙一口气喝了一大碗,又在锦姨和宋叔的热情招待下,吃了几个手工包饺子和包子,还吃了一些青菜。方俞生也难得的吃撑了。吃完饭,宋叔提着红糖和鸡蛋上医院去看女儿,锦姨就在家里准备午饭。
乔玖笙和方俞生围着锦姨家后面的枫叶林散步。
乔玖笙揉揉肚子,表情有些惬意和满足,“这样吃下去,会成胖子的。”
方俞生说,“锦姨的手艺很好。”
莉莎跟方平绝离婚后,方家就辞退了锦姨。
过了两三年,方俞生大些了,每年放假都回来方家看爷爷。他吃惯了莉莎做的西餐,总是吃不惯中餐,但他一直都惦记着胖阿姨做的菜。可惜,这个家里再也没有胖阿姨了。
无奈之下,方爷爷就将本来已经辞退的锦姨给重新请了回来。锦姨昨晚说,她们家现在过得好,要感谢方家,其实她心里真正感谢的,只有方俞生和方爷爷。
乔玖笙点点头,说,“他们家的菜,比咱们院子里的好吃些。”
“我们那个虽然没打农药,但土壤没有他们家附近的土壤肥沃,所以蔬菜没有这好吃。”方俞生见她实在喜欢,就说,“你真喜欢的话,以后我们就买了宋叔家的菜,天天让人送过来,一样能吃新鲜的。”
“算了,太麻烦。”滨江市也有一个大型的菜市场,所有菜,无论什么季节都能买到,就是贵。
方俞生虽然抠门,但在吃的这方面,并不苛刻。
那菜市场离方家太远,就没去买过。
说到房子,乔玖笙就想到个事。“你之前说,你让人设计了一套房子,正在建。”
“嗯。”方俞生前段时间还去看过那房子,“房子快要竣工了,等装修好,再放上大半年,就可以搬进去了。”
“在哪儿呢?离水腾那个菜市场近么?”
“开车约莫半个钟头。”
“那以后可以去水藤菜市场买菜。”
两个人说着说着,将这片林子走完了。站在路尽头,乔玖笙看着前方低矮错落的村里房舍,薄雾缭绕中,村落显得格外宁静美好。周遭的空气中都带着水雾,这里的空气并不像城市那样浑浊,特别清新。
乔玖笙深吸了一口空气,心脾都清爽沉沁下来。
忽然,不知是谁家,响起了猪叫声。
乔玖笙愣了愣,扭头问方俞生,“你听到没?”
方俞生点点头。
“杀猪?”从来都只听说过杀猪,乔玖笙倒是没有见过。
“应该是的。”方俞生听锦姨说过,农村杀猪的时候,都会宴请关系好的邻居和亲戚来庆祝。锦姨说过,杀猪饭很好吃,肉嫩汤鲜。“走,带你去吃好吃的!”
方俞生顺手抽了一根狗尾巴草,将一截嫩绿的根送进嘴里,叼着,在前面慢悠悠地走。
乔玖笙跟在他身后,也学他,抽了根草,一边嚼一边往村里走。
走到几步,就没听到猪叫声了。
猪应该是没气了。
“咱们去蹭饭?”乔玖笙猜到方俞生要带她去做什么,她这个卖成人用品的老司机,竟然有些不好意思。
方俞生瞧见她脸色尴尬,便拉住她的手,一边走一边说,“农家人都热情好客,咱们去蹭饭他们也欢迎。你别不好意思,你要是真不好意思,就站我后面。”
“那…好吧。”
村里的路东拐西绕,找了好久才找到杀猪的人家。
村里人淳朴爱开玩笑,远远地,有人看到方俞生和乔玖笙,都惊讶的低声八卦——
“咦?那两个人是谁?那男的长得真好看,跟个混血儿似的!”
“就是个混血儿吧,眼睛都是绿色的。”
“是挺好看啊,就像那个…那个…”这家的女主人用手拍拍脑袋,想了半晌,才说,“好多年前,特别火的一个外国歌手,叫什么来着…哦,对了,叫喂他丝。”长得挺好看,就是名字有些拗口。
“是维塔斯。”她女儿纠正她。
“对对,维塔斯,维塔斯!”女主人至今都还记得,她在女儿的手机上,第一次看到维塔斯照片时,被惊艳到的那种感觉。照片上,那个叫维塔斯的歌手穿着一件白色的衣服,站在摇曳的烛光中,他鼻梁高挺,目光深邃,双唇粉红,嘴唇微掀起,牙齿洁白,笑得特别有魅力。
今天的杀猪匠就是这家的男主人。
闻言,杀猪大叔回头瞅了一眼自家婆娘,叼着烟,手里两把刀互相摩擦,发出悚然的声音。他咧咧嘴,露出一个不屑的笑,笑骂那盯着方俞生看得目不转睛的女主人,说,“什么混血儿,还不就是个杂交种。”
杂交种三个字可刺激怀了女主人,她立马怼回去,“他是杂交种,你是什么种?我看你没种!”
杀猪大叔:“…”
“放屁,老子年轻时候,人称高配般金城武!”
闻言,亲戚和邻居都笑得合不拢嘴,“你是金城武,那我还是梁朝伟呢!”
“那我可不就是张国荣!”
‘张国荣’他媳妇儿说,“我就说我年轻时是张曼玉,你还不信…”
一群蜜汁自信的大叔大妈们,纷纷化身成为香港巨星,等方俞生跟乔玖笙走近了,就听到一群巨星在胡吹自己年少时的风花雪月。
乔玖笙:“…”
她看了眼方俞生,那眼神仿佛在问,“我们是不是进了巨星村?”
方俞生垂眸,感到一言难尽,他摇摇头,像是在说,“不,是精神病村。”
杀猪大叔问方俞生他们,“这位酷仔跟美女,是哪家的亲戚啊?”方俞生穿着烟灰色,看上去酷酷的,配得起酷仔两个字。
方酷仔牵着乔美女的手,说,“宋辉家的。”
那杀猪大叔说,“哟,老宋家竟然有长得这么好看的亲戚,眼生得很!”
不等方俞生说明来历,女主人便热情地招呼他们进屋,“来,进屋坐,不介意的话,待会就在我家吃午饭。我们家今天杀了头大猪,陈嫂子掌勺,今天你们有口福了。”
“那就麻烦了。”
方俞生说完,朝乔玖笙丢去一个得意的眼神。
乔玖笙哭笑不得。
若是方俞生知道杀猪大叔管他叫杂种,只怕会起身就走。
家里小孩儿多,有人闹着要烤猪肉,方俞生想给乔玖笙烤一块,就跟在一群小屁孩后面,跑木炭火上烤肉去了。乔玖笙没见过杀猪,对那个挺好奇的,她从屋内走出来,跑去围观杀猪。
那杀猪大叔见她来,朝她笑了笑,一边跟她讲话一边割猪头。
“姑娘年纪不大吧?”他看乔玖笙还像二十出头的。
乔玖笙说,“满25了。”
“看不出来,像个大学生。城里人就是长得好看。”
闻言,乔玖笙特开心,她就喜欢别人夸她嫩。
大叔拿了杀猪刀,在猪脖子上比了比,一脚踩在猪背上,将那刀刺进猪脖子里面。乔玖笙下意识看过去,当她看到那猪头嘴角边的血液,忍不住皱了皱眉。
大叔说,“这个你别看,孕妇忌看杀生。”说完,他手腕用力,对着猪头就开始切。
尽管事先已经放了血,但是刀割猪头的时候,还是有血流出来。
乔玖笙站在稍微有点远的位置,看着白刀进去,红色的血水滴落在地上。
她望着那猪头的皮肉跟猪身分离,表情有些怔然迷茫,脑子里忽然闪过一些血腥的画面。
她看到了许多人,他们在屋子里肆意破坏…
看到了匕首在女人的脖子上割。
血…
很多的血顺着脖子流到锁骨,染红了那个女人身上的白色套装。
女人不停地尖叫,声音痛苦凄惨,当匕首割破她喉管的时候,血喷涌而出…
那颗头颅,从女人身上掉了下来,滚了几圈,停住。
头颅脑勺朝后面,还在滴血的喉咙和扭曲的面庞正对着乔玖笙。
那张脸,是…
“不要!”
乔玖笙叫的撕心裂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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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没有人猜到这与众不同的勾起回忆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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