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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鹿台奉心

薛阵见林愁拿出一只陈年火腿,原本自得的脸上忽然一怔,似乎有某种久远的记忆倾注脑仁。

“薛老先生,看我这一味食材,如何?”

林愁拍拍火腿上的余尘,笑的有些奇怪。

薛阵僵着脸随口答道,“呵呵,很好,很好...”

“我有一个祖上传下来的故事,就说给薛老先生及在场诸位听一听吧。”

众人不禁奇怪,好好的比赛呢,说什么故事啊?

林愁脸一肃,一板一眼的说,“天下林氏共祖,源于大灾变前太古时代大商国神比干。言比干天生圣人,心有七窍,可聆听万物之音,谓之七窍玲珑心。”

“相传,商纣无道,倾天下之财筑鹿台,厚赋税以实鹿台之钱。鹿台,谓之鹿台朝云,台下又出一清泉,深不可测,其景如仙境。”

“鹿台成,纣与其妖妃妲己宴三日夜,妲己请众狐作仙女仙姬,纣曰:天子九龙宴。比干怒,与武成王黄飞虎堵妖狐洞,焚众狐,取未烧焦狐皮精制皮裘,严冬时献予纣,以慑妲己之心。”

山爷听的一知半解,头昏脑涨的问,“这傻小子在说啥?”

台下众人一起怒视他,“闭嘴!!”

“...妲己又恨又怒又怕,言有心痛之疾,一发即死。又一医士言,有玲珑心一片煎汤服下,即刻痊愈,纣遂传比干。”

“比干悲,望太庙大拜八拜,泣曰:‘成汤先王,岂知殷受断送成汤二十八世天下!非臣之不忠耳!’自剜其心奉与纣,出鹿台,忽然听见一妇人叫卖无心菜,比干勒马即问:‘人若是无心如何?’妇人回答:‘人若无心即死!’比干殇。”

“其夫人陈氏归于长林山,生子名泉,遂其后代指林为姓。”

“武王伐纣,战于牧野,周灭商,周武王甚尊其姓,言比干乃亘古忠良,理应大祭其祖。祭祖之物,恨之曰:鹿台奉心。”

薛光远不知不觉已经站了起来,面色惨白,薛阵也好不到哪去,双眼瞪的滚圆。

林愁呵呵一笑,“故事也听了,那就来做这道九膳宫薛家的绝品大菜,鹿台奉心。”

林愁立起那只化石一样的老火腿,手上一用力,火腿就像干枯的木材一样裂开,一颗球状物体从中滚落,掉在林愁事先准备好的盘子里。

“这火腿,是我爷爷在我父亲出生的那天,亲手制作,与我父亲同龄。我并不会制作,从我爷爷那代起,这种火腿的制作方法就已经失传了,这是最后一只。”

“薛老先生,看好了!”

林愁又从背包里取出那块圆不圆扁不扁一尺大小的石头,“我们老林家,管这玩意,叫鹿台,大灾变后,以林氏之血能激....”顶点小说

林愁咬开手指,在这石头上滴了一滴,灰扑扑的石头腾起一阵纯白色的雾气。

那上面参差不齐的凹陷和凸起豁然变得通透,在白雾下居然呈现出一片精致的山林水榭、亭台楼阁,犹如仙境。

林愁将火腿里的球状物放在上面,圆滚滚的风干肉球活了一样开始舒展颤动。

最后如同心脏一般规律的跳动起来,发出浑厚的“砰砰”之声。

颜色鲜红、生有七窍,纹理脉络,比真的心脏还像是心脏。

众人倒吸一口凉气,被这神乎其神的一幕惊呆了。

“七...七窍玲珑心?”

“鹿台奉心不是薛家绝技吗?”

“薛大师的脸色不对啊!”

薛光远踉跄着坐下,仿佛老了十年,脸色都灰败下去,“孽障。”

卫天行大嘴张得能吞下自己的拳头。

卫青雨嘻嘻一笑,“我喜欢有故事的男人,小涵涵,你呢?”

山爷喳喳嘴,对盆栽和高轩说,“难道....林愁这小子是薛光远老乌龟的种??”

“滚!!”

...

“鹿台奉心!!请诸位品尝!”

薛明放都傻了,看看祖爷爷再看看父亲,动都不敢动一下。

“父...父亲??”

林愁笑眯眯的说,“我们老林家最后一次做鹿台奉心,还想跟九膳宫讨教一番。”

落针可闻,空气在这一刻凝固了。

良久,薛光远叹了一口气,“小友,我不知你....但当时阵儿还小....”

“还小?我亲眼看见我爷爷郁郁而终,我父亲终日沉默寡言!连我林家看家的本领,制作火腿的技艺都不肯传授给我!这些,能用一句还小来解释么?”

“我只想问一个问题——你九膳宫,到底有几膳是薛家的?除了我林家外,其他几家,又在哪里?”

薛光远面色涨红,呐呐不语。

薛阵忽然低笑一声,“这个问题,我可以回答你。”

“九膳宫自大灾变以来,只有四膳是薛家的,其余皆是兼并而来,至于去了哪里,你真的想知道?”

不顾在场众人的哗然,薛阵冰冷着脸喝道,“第二局,品尝就不必了,我自忖比不过你的鹿台奉心,是我薛家输了。我和林小友,就在第三局,分个上下吧!!”

“阵儿不可!”薛光远一急,怒斥道,“林小友乃是林家后人,既已知晓事情原委,我薛家自然应该有所担当,你...”

“四爷,我薛阵做事,说一不二。当年,是我年少莽撞急于求成,但是没有我薛阵的莽撞,能有今日九膳宫的辉煌?”薛阵涨红着脸,情绪激动,“我薛阵可以不要脸皮、可以放弃一切,可我薛家,不能!”

薛阵坦然正对林愁,“当我的尸骨在地下遭污泥覆盖、遭蛆虫啃噬渐渐腐烂,...我们无法带走生前的一切,金钱、女人、荣誉、权势,可我们能把它们留给地面上的人!死亡即安宁,唯有家族,唯有我们的姓氏,将永恒存在!!”

“大多数人的一生,都在模棱两可中度过,黑白混淆,毫无意义,我薛阵又何尝不是如此?排除外姓,吞噬兼并,弑父杀母,四膳堂在我手里变成了九膳宫!然后呢?我连自己的女人都无法保护,最后掌权的,呵呵...仍旧是四爷你啊,我背负了一辈子骂名,薛家...也替我掩盖了一辈子,呵呵,替我掩盖!”

“林愁啊林愁,你知道你爷爷对我说过一句话么?他对我说:当人们仰望天空是,他们本该看到希望,看到怜悯!你知道我是怎么回答的吗?”

“...我说放屁!我他妈现在连太阳和星星都看不到!!”

“多说无益...你赢,这里几乎有你想要的一切!你输,万事皆休!来吧!”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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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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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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