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大灾变前,江河湖海森林山脉就一直是大自然对人类的慷慨馈赠。
靠山吃山靠海吃海,只要勤劳,往往就有令人欣喜的收获。
林愁在水潭附近转了一圈,轻易伏击了一只正在饮水的傻兔子,这兔子肥得很,足有近二十斤,皮毛油光水滑,一身肌肉摸上去弹性十足。
兔子这种东西,浑身上下除了脑子都是活肉,稍微处理就有很好的质感口感。
美中不足的是兔肉平淡无味,鸡兔同炖,炖出来也只有鸡肉的香味而已,因为兔肉极容易附着其他食材的味道,也有“百味肉”的说法。
想要做出美味的兔肉,还是要下一番功夫的。
此时正值秋节前后,正是兔子最肥美味道最好的时间,林愁又在森林里找了一些绿色植物和天然调料备用。
“愁哥哥,你看你看。”
盆栽手里提着一条鲜蹦乱跳的大鱼,得意洋洋的炫耀。
这是一条胳膊长短的淡水大花鲢,头巨大尾细长,白色的鱼身上有雪花状紫青色的花纹连成一片,肚子圆鼓鼓的涨起,似乎是个孕妇。
林愁用方便铲把一块大石劈成两半,挖出凹槽,权当是一口锅了。
手艺有限,这个“锅”实在有点厚,看起来也不太美观。
松脂引火,烧的是整条的枯枝,三块石头做支架,把装满溪水的石锅放在火堆上。
林愁趁机处理花鲢,花鲢的肚子里满腹鱼子鱼油,肉质肥美,去鳃去鳞取出内脏清洗干净,石锅内的水已经开始沸腾。
将整条花鲢放入锅中半分钟后捞出晾在一旁,倒掉石锅里的水重新换上一锅烧沸。
“这是干嘛?”
林愁再次将花鲢放入锅内,挤上一只生涩的青柠檬的汁水,“花鲢土腥味很重,水焯简单去血沫去腥,再用没熟的野柠檬汁一起煮,也是有去腥的效果,条件有限,只能这样了。”
花鲢米色的鱼籽成条状,上面附着着雪白的鱼油,林愁在其表面均匀撒上少量青盐,沿着石锅边缘码放一圈。
接下来就是重头戏,兔子。
在头顶开个口,剁掉四个爪子,用力一撕就能轻易撕掉整张兔皮,
剥了皮去了内脏的兔肉呈现出精致的粉红色,林愁选择将兔子放血杀死就是这样的兔肉会显得更加晶莹剔透。
用随处可见的小红葱头和树薯填充进兔子腹部后缝合,红葱头清新鲜辣,能带来独特的植物清香。
树薯是灌木状多年生植物,块根膨大,生食微毒,而熟后甘香清甜,有着面包一般柔软的口感。
用芭蕉叶将整只兔子层层包裹,穿在削尖的树枝上,分出另一堆火来烧烤。
芭蕉叶在明火热力炙烤下冒出阵阵清香的烟雾,沁出白色的汁液,然后又被烤干。
芭蕉叶很厚,水分极多,外面猛火灼烧,内里沁出的汁水沸腾并将热量传导给兔肉,这是另一种形式的烹煮。
半个小时的烤制后,芭蕉叶基本变成灰烬,林愁剥掉一层层的芭蕉叶,将已经变成微白有点绿意的兔肉暴露出来。
兔子的腹部简单缝合处冒出滚烫的蒸汽和红葱的清香,格外诱人。
在表面撒了一点青盐,将燃烧着的枯枝挑出火堆,只留下红彤彤的炭火,重新将兔子置于炭火上,小心翼翼的烤制。
兔肉极易烤干,没了肉汁的烤兔等于失败,这时林愁特地保留的兔子网状板油就派上了用场。
每烤几分钟,就将几片网油覆盖在兔子表面,红彤彤的炭火炙烤下,板油化作金黄色的油脂在兔子表面流淌,锁住水分的同时,在油脂的作用下,兔肉迅速由粉白色向金黄色转变,肉香扑面。
盆栽皱着小鼻子,“好香啊,好了没有,好了没有啊,急死人了。”
林愁说,“如果烤的是那个很肥的鼻涕虫的话,咱们现在已经在吃饭了。”
“哼。”
又是难熬的半小时过后,兔肉变得金黄诱人,林愁切下一块蜂窝,揉成团状,在兔子表面均匀涂抹,稍微远离火堆。
橙黄色的蜂蜜在兔肉表面冒出一片诱人的细小气泡,沁入肌肉纹理间,丝丝甜蜜的味道弥漫开来。
左宸已经迫不及待了,从百宝箱中取出餐布围在脖子上,又拿出两个小碗和汤勺。
林凑好奇的说,“喂,有什么东西是你没带在身上的?”
左宸掰着手指头计算道,“人家是女孩子啦,要带的东西多着呢,化妆品防晒霜,香皂面膜爽肤水,被褥干粮针头线脑,帐篷碗筷防狼喷雾,光源火种干粮....”
“说了这么多,是不是忘带脑子了?”
“...”
“开饭!”
林愁宣布道,左宸顿时忘记了某人的讽刺,欢呼一声。
石锅边缘,花鲢鱼籽已经变成了金黄色,底部微焦,表面油光致致,同时有鱼汤的清鲜和淡淡的烟熏味。
林愁拿起一条鱼籽,放进嘴里,简单烹调的花鲢鱼籽质感比上好的鱼子酱还要可口,可以准确的品尝到表面每一粒鱼籽的弹牙和黏滞口感,而内里的鱼籽则截然不同,绵密柔软,在口中如同冰淇淋融化般扩散开来。
“好!”
林愁眼睛一亮,而左宸则端着一碗鱼汤,不顾滚烫的热气,丝丝哈哈的喝着。
也许是石锅起到了神秘的作用,花鲢鱼汤牛奶一般雪白浓稠,没有丝毫腥气,香气扑鼻,在碗壁上留下晶莹的痕迹,这是一碗会“挂杯”的鱼汤。
左宸又撕下一整条兔腿,张口就咬,“唔唔,烫烫烫,好烫!嘶!”
兔肉表面焦黄,微火烤制的蜂蜜让兔肉表面几乎能映出火堆的光亮,撕开的部分可以看到水润的光泽,每一条肌肉纹理都带着令人垂涎的粉红色肉汁,清香四溢。
这就是林愁烤制手法的高明,表面焦香酥脆,内里肉汁丰盈。
左宸一口咬上去,兔肉先是在嘴里爆开轻微的撕裂脆响,随即滚烫而浓郁鲜美到了极致的肉汁在迸溅开来。
“唔...”
盆栽闭上眼睛,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任何语言都成了多余的存在,唯有这美妙的爆浆兔肉,才是永恒的唯一真理。
(PS:感谢乱码兄100起点币打赏,话说乱码兄好久没有出现过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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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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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