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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一章 人间烟火

山爷和林愁各自扛着一株用苫布包裹的灰树,挖坑栽在后山最远处,随便浇了点水就算完事儿,这里面还有整整几万条蚂蟥。

由于舞茸的特殊性,无法在地下空间内单独栽培——即使能够成活,脱离了灰树的舞茸也会含有毒素无法食用。

因此,只能选择种在犄角旮旯里。

不用说,系统给出找到第二种蘑菇的奖励依然是智力值+1。

恁娘,哔哔哔哔哔哔。

林愁坚持付给山爷等人一笔不菲的流通点买下撞山麝后,几人很是有点没脸见人的意思。

山爷几人商量了一下,当场剖开麝囊,顿时恶臭弥漫。

麝香刚取出时具有非常强烈的臭味,用高度酒精稀释之后就会成为令人沉迷的异香。

这点和刚被抹香鲸吐出的龙涎香非常相似。

撞山麝的麝香显然与普通的麝香有所不同,呈现出暗紫色的颗粒状,山爷从中寻出八粒小米粒大小的暗黄色晶体。

这些晶体是麝香的精华,轻易不得见,代表着麝香的品质。

不顾满手麝香的恶臭,将这些晶体包好就塞给了林愁。

林愁笑了笑,倒也没推辞,这东西是他所需要的。

至于撞山麝,林愁还需要着手处理一下。

用寒铁刀在撞山麝的前肢夹缝间开一小口,轻轻刺破主静动脉,用漏斗将血管及肌肉撑开固定,将这些结晶塞进撞山麝的血管中。

随后剥去麝皮,挖掉内脏,在麝颅骨顶门处开一指头粗细圆孔,探进去一根铁棍搅打几下,顺便打通撞山麝的整个鼻腔,拴住撞山麝的后肢将其倒吊在巨杉上。

吊起来后,撞山麝的鼻腔中缓缓沁出白色的浆状物,伤口中也不停的流出已经变得有些暗沉的血液。

麝香结晶并不会此时就溶解在血液中流出浪费掉,那些结晶,还需要更多的时间来被撞山麝的躯体所重新吸收。

“这这这就不要了?”

山爷大叫一声可惜,连忙找了个盆子接血。

麝血和鹿血一样,都是温补之物,虽然撞山麝已经死去多时,血液不再新鲜。

但这些血,以山爷的尿性,必然能想办法卖个好价钱出来。

不过对于林愁来说,麝血和脑子都属于无用的废料。

小吴等了半天,

“林林林老板,我的包子...”

两个保镖也眼巴巴的看着他,没人想再回去看一眼那坨化学实验失败的产物。

林愁无语,这人也太没眼力见儿了,没看本帅正忙着呢么,再说,就是不忙,我这刚回来就营业?

那不得好好休息一段时间?

上门是客,没有往外推的道理,

“今天没有包子,别的....我找找...”

恒温箱中还剩余四只风干盐焗鸡,拿出来斩好小段放在盘子里端给几人,然后后继续忙碌。

撞山麝的血放得差不多之后,表面也渐渐变得干燥了一些,林愁用玫瑰盐均匀的涂抹在撞山麝的表面,并轻轻的给它进行肌肉按摩,以便充分吸收盐分。

盐不能过多,会影响麝肉的品质,需要恰到好处,一只鹿,也只不过用了半斤盐而已。

撞山麝需要像这样在阴凉处静置起码一个月,才堪使用。

山爷有点纳闷,用板斧撞了撞倒吊的撞山麝,发出金铁交戈的刺耳声音,

“林老弟,把这玩意做成腊肉,岂不是更老更硬了?”

林愁笑而不语,这才是第一道处理的步骤而已。

天空中,一片庞大阴影缓缓落下,滚滚大人坐在剑齿熊的尸体上,口水淋漓。

这回可真的不是馋的,而是累的。

要知道,滚滚大人是熊,它可是没有汗腺这个玩意的,有苦自己知,让高达百米的巨熊悬浮在空中飘了几百公里,即使以滚滚大人六阶的能力,也累掉了半条命。

暂时没有办法处理这只巨大的剑齿熊,只好先拖进后院的地下冷库中贮存。

时间是美味最大的敌人,同时,也是最好的帮手。

山爷的话提醒了林愁,他储备的那些东西,要派上用场了。

黑山野猪从狩猎者们手里陆续收了足有上百头,几百只绿头麻鸭、暴牙狼,还有通过马六在基地市淘来的硝好密封存放了一年的猪肠等等。

大灾变后,四季变成了一季,炎热异常,不过对于熟知季候的林愁来说,其中的差异还是非常明显的。

从十一月下旬温度开始缓缓下降,直到来年的三月,这段时间的平均温度大约在20度左右,昼夜温差很大,空气也较为干燥。

明光的“冬天”,来了。

而这时,正是制作腌腊最好的时节。

小馆虽花草植被一样不缺,环境非常优美,客人往来不绝。

但林愁总是觉得,小馆终究是缺了点人间烟火的气息,不接地气儿。

在他的印象中,爷爷和爸爸在世的小时候,自家小馆厨房里,房梁上总是熏着各种腊肉,连天井的屋檐下都快挂满了。

这些腌腊中有火腿,有腊鸭,有腊鱼,有肥头鸽子,有老鼠肉干......总之,天气稍微一热,各种腊肉发酵、反应更加活跃,那种奇异的香气就像是能随温度黏连在皮肤上一般,让他垂涎欲滴。

更有甚者,每次只要他一出门,巷子里的熊孩子们喜欢在他身上嗅来嗅去,眼冒绿光口水哗哗的,看着林愁的眼神就像是行走的火腿。

再有,每逢雨后的午夜,父亲总是会精准的从熟睡中醒来,打开他存在屋檐背阴处的大坛子通风。

那些里面装着的,是父亲最得意宝贝——虾膏蟹汁鱼酱。

小孩子总是习惯用一种味道去辨别另一种味道,比如林愁就是,这个东西配腊肉好吃,那个东西配腊肉不好吃....

坛子里装着的,不光是父亲的自豪,也是林愁的味觉。

这才是林愁所认知的家。

来到荒野上两个月,林愁早已把这里当做了家,当做巷子里那个小饭馆的延续。

这里没什么不好,甚至可以说是相当完美——美丽、自由、洒脱不羁,最重要的是还有大把的流通点。

但,始终缺了一点什么,林愁要做的,就是补上那一点味道。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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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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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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