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大儒重重的呼出一口气,才再次睁开双眼。
盘中的鲣鱼片切割的棱角能看出稍经炙烤的痕迹,碗中的调味汁有着奇异的混合香味。
青色的石盘、粉色鱼腩、白色的蘸料小碟中鲜艳又朴实的配料,这种搭配令人的观感上就非常舒适。
作为一个自负的美食家,沈大儒吃过鲣鱼刺身的次数绝不会少。
鲣鱼是红肉鱼,鱼肉的红颜色非常浓,相比于其他金枪鱼属来说,鲣鱼无论是气味、口味还是颜色,都比较厚重。
而摆在盘中这些如花朵一般盛开的鲣鱼片则呈现出淡薄的粉红色,见多识广的沈大儒知道,这并不是鱼肉经过炙烤失水所造成的。
粉透的肉上面却似散落着细密的雪点,没有一道道白色的肌间脂肪,就是明证。
这意味着鱼脂鱼肉的高度融合,达到了近乎完美的层次,增之一分则肥,少之一分则瘦。
用筷子夹起一片鱼肉,放在鼻端轻轻的嗅着,竟散发出一股奇妙的类似于奶香的味道。
不以任何调味汁搭配,沈大儒将这片刺身放入口中,鲜滑、嫩爽,还有丝丝极其隐晦的炙烤味道。
“回味无穷,回味无穷啊!”
沈大儒情不自禁的感叹道,对于鲣鱼肉,他满意极了。
沈大儒坚持认为,美食是十分极端的,既是极致的复杂,亦是极致的简单,而处于两者中间的,往往都是庸脂俗粉,不值一提。
再次夹起一片,浸没在调味汁中,用筷上的鱼片微微挤压柠檬,以获得更充分的融合,离开调味汁后,鱼肉周身浸染着汁液,仿佛更加鲜嫩了几倍,细细的光从各个角度折射。
有一刹那,沈大儒忽然痛惜惶恐起来,这晶莹的鱼肉粉得让人心疼,让人怜悯。
似乎于下一个呼吸间,就会像这样直接融化在了空气里。
沈大儒以手掌虚拖,快速将这片刺身放入口中。
看似简单的调味汁味道却让他惊诧,
“这种手法...林先生用的是油醋汁?”
林愁点点头,微笑道,“是的,只不过许多原料都无法找到,不能完全还原油醋汁的古老味道。”
沈大儒道,
“不,我坚持认为,林先生的油醋汁非常完美,更适合明光人的口味。”
沈大儒眨眨眼,“要是有一杯果酒,那就太好了。”
林愁抱歉的说,
“这里只有清泉山,其他的酒...沈先生是普通人。”
沈大儒了然点头,一边万分享受的吃着鲣鱼刺身,“这样美妙的刺身,就该配上上好的冰葡萄酒,可惜啊,美中不足。”
山爷看得有点眼热,但让他花个几万流通点吃这样没有品阶的原料做出的食物,他是一万个拒绝的,只有上城区那帮傻子才能干得出这种事,比如这厚脸皮的老货。
“喂喂喂,老子的大块肉呢,哪去了?”
林愁无语,噼里啪啦拍蒜捣了个蒜泥,一碗酱油蒜泥,一盆清煮野猪肉,热气腾腾,肉香奔涌。
山爷蘸着蒜泥,一口撸掉半斤肉,不屑的说,
“生肉有啥可吃的,一丁点大........大块吃肉,大碗喝酒,那才是活着的意义!”
“还有,我说这老头,你一普通人,连个武者都不是,身体里没一点本源,就不怕吃了生肉,感染什么寄生虫之类的玩意?”
沈大儒道,“海里的东西,都是很干净的。”
“呵!”
山爷就差把煞笔俩字儿写在脸上了。
林愁咳嗽一声,
“有种非常有意思的说法,海里的生物可以生吃,并不是因为有多么干净没有细菌没有寄生虫,而是海里的寄生虫绝大多数无法适应人体的内环境存活下来,包括盐度、酸碱度等等,当然,进化者可以完全忽略掉这些。”
山爷琢磨一会,“歪理!”
然而也的确想不出什么从技术角度击破林愁说法的理由。
这种听说啊、传说啊之类的说法,就好比是大灾变前春风十里不如你的二马诗人,风评低俗、恶俗,但是你一想,他说的还就真他妈有道理。
看别人吃东西,能看饱能看饿,也能看得胃口全无。
只见山爷三下五除二干掉一整锅的野猪肉,骨头都嚼碎吸干了骨髓,没打一个饱嗝。
沈大儒看得一惊一乍的,半天憋出一句,
“我倒是有些羡慕黄先生的好胃口了。”
山爷的气泄了一半,嘟囔道,
“胃口好有个卵用...想吃的时候吃不到!那个啥,林老弟,给我打包一百只盐焗鸡,我要出趟远门。”
林愁好奇的问,“去哪?”
山爷抖着腿剔着牙,“鸾山!”
林愁刚觉得有点耳熟,就听沈大儒惊叫道,“鸾山?那座山脉距离基地市可是足足有三千公里,中间还隔着一片巨大的沼泽地,数之不尽的异兽魔植,极其危险,你们去那干什么!”
山爷怂拉着眼皮,“基地市一年一次的任务指派,白兔子也得去。”
几千公里?
林愁将一炉盐焗鸡封好,开始和面,“什么时候出发?”
“晚上就走。”
林愁点点头,松了口气,
“那还来得及,车上有冰箱么,我蒸两笼包子,你们带着路上吃。”
黄大山脸上的肌肉抽搐了一下,有点感动,嘴里却说,
“老子就是去搭个什么通讯基站,去去就回,几只风干鸡够吃解馋就行了,带什么包子,冰箱要放酒,没地儿,装不下!”
林愁都懒得理这货,“关键时候,没准能帮上忙,保守起见。”
“我说林老弟,你这一出,好像当家的出远门时候的小新媳妇儿啊哈哈哈...”
“咣!”
一根硕大的擀面杖凌空而至,直接将黄大山从椅子上抽翻在地,坚硬的杉木擀面杖碎成十七八节。
吓得沈大儒嚯的站了起来,腿都跟着哆嗦。
黄大山摸摸脑门,屁事儿没有,爬起来的时候仍然在笑,
“说中了?不开心了?恼羞成怒了?”
“咣!”
这次是一口半米直径的厚重铸铁平底锅锅,黄大山打着旋儿飞向门外,爆出一连串的惨叫,
“林愁你大爷,老子的胡子!”
铸铁锅刚从火上拿下来,还是通红的,山爷没长出三公分的胡须,又焦了。
黄大山、白穹首等人是林愁第一批忠实顾客,林愁很在意,荒野上危机重重,多一份保障总是好的。
林愁摇头,板着脸安慰自己。
用行话来讲,这帮玩意油水大得很,以后挣得那都是属于本帅的流通点——起码有一部分是,哪那么容易让他们从兜里跳出去?
不论是沼泽还是异兽魔植,想打老子流通点的主意?
没门!
信不信一包子通通甩死你们?!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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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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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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