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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采集的沙虫质量非常高,表皮肥厚,每一道束环的颜色都非常鲜艳且向外凸起。
这就意味着沙虫非常健康,在砂砾中的活跃程度比较高,吃得更多、消化能力更强,积累的营养也更加丰富。
用比较通俗的话来说,这些沙虫,是已经锻炼出三角肌和马甲线的运动员沙虫。
沙虫能够食用的部分只有一层表皮,那么理所当然,它的表皮愈厚,则味道愈好。
像这种品质上好的沙虫,已经完全称得上是刺身级别,配上芥末蛋黄酱和香醋,那滋味想想都能让人流出二斤口水。
不过考虑到一众女人和可怜的姜大公子,林愁不得不放弃了这个诱人的想法。
一篓子沙虫已经能让姜大公子师太成这个样子,要是再来个刺身,连林愁都觉得自己是恶意满满的大反派了。
那边女侍者早已在院落中摆开了各种厨具,锅碗瓢盆油盐酱醋一应俱全。
当林愁提出需要一只鸡时,女侍者直接给他带回了一只非常漂亮的彩虹榛鸡。
而且这只榛鸡还是少见的至少活了七年的雄鸡,长矛一般的尾羽七色俱全,鸡冠都长到了巴掌大小。
林愁不得不感叹姜大公子的奢侈,彩虹榛鸡在九膳宫一战中薛阵曾用它为原材料制作过一道藏凤,其味道之鲜美连林愁也没办法否定。
彩虹榛鸡作为罕见的二阶异化生物,速度堪比三阶敏捷型进化者,极难捕捉。
它的味道鲜美,有着飞龙的别号,而姜大公子居然把它作为常备食材?
连林愁制作龙虎斗时都只能用次一等的七彩榛鸡,那味道自然是远远不如彩虹榛鸡的。
不是林愁以次充好,而是这彩虹榛鸡实在是太过罕见了。
彩虹榛鸡长足七年之前,只能称为七彩榛鸡。
虽然速度快的惊人,可也架不住它那风骚至极的鲜艳羽毛和鲜美的味道,凡是荒野上有点追求的异兽,哪个不想吃两口好的?
敌人遍地,到处都是红着眼睛等着从它身上啃下一块肉的吃货,彩虹榛鸡的一生,活得极为艰难。
林愁决定以最高规格为这只彩虹榛鸡举行葬礼,三下五除二,放血、摘毛、去内脏、脱骨一气呵成,不到一分钟时间,这只榛鸡已经骨是骨肉是肉、骨肉分离,在案板上堆成两小堆。
作为少有的普通人都可以食用的二阶异兽,或许其滋味鲜美的代价就是身体内蕴藏的本源少到可怜。
这种低性价比的东西,一般为进化者们所天然抵触,就注定了它只会走向另一个极端,成为上城区的富人们口中的奢侈品。
把鸡骨与葱姜、香叶、草果一同入清水锅烧开,沸腾后撇去浮沫。
再下去皮和筋膜的鸡肉煮十五分钟,只选两大块鸡胸肉捞出,其余一同在锅内炖成高汤。
鸡胸肉撕成细丝,用料酒和红葱头浸泡腌制。
沙虫同样切成薄片,撒料酒腌制。
下城区的人们在制作沙虫时,习惯将沙虫焯水后再进行制作。
事实上,沙虫焯水后的口感就会大变样,不再脆韧,而是“滞”,完全不同。
前者会让人感觉爽口愉悦,而后者只会让人觉得费力难咬,一锅炖出,才能最大限度的保留沙虫的口感。
当鸡汤锅内煮出鲜亮的橙黄色鸡油后,另取一砂锅。
砂锅底部蘸鸡油均匀涂抹薄薄一层,爆香姜片和小香葱,至其焦糊后取出丢掉,再放鸡丝略翻几下,倒入鸡汤。
无论是鸡丝还是沙虫都是清淡之物,因此林愁额外篦出一小勺鸡油倒进了砂锅中,以保证鸡丝的滑嫩。
这也是人们在煮汤时常常犯下的错误,多认为汤色愈清愈鲜,单纯的喝汤还好,但是要吃其中的肉,由于缺少了油脂的滋润,自然会显得发干发柴。
如果要避免这种情况出现,一是加入适量的油脂;二就是舍得花上一大段时间来炖煮,保不齐出锅前还要勾上薄芡。
在汤锅沸腾后,将沙虫丝均匀的铺在汤汁表面,转微小火炖煮。
保证砂锅中的汤将沸未沸的状态即可,汤的温度大概在九十一至九十六度之间。
这种慢工细活自然由侍者去用心看管,林愁折身回到洗蛏子的大盆前。
一群人已经把所有的蛏子全部清洗完毕,按照林愁的说法掰去了一片硬壳。
“这样行么?”一群人笑呵呵的问道。
在场的不论是男人还是女人,但凡能收到冷涵请柬的,都是身份和家族相当的二代子弟,什么时候干过这种“苦累”活计,从来都是十指不沾阳春水。
但今日可不同以往,冷暴龙都在认真清洗这些小玩意,谁敢不下手帮忙?
忙着忙着,倒有几分其乐融融的意思,连冷暴龙说话都敢接上一两句了,不知不觉中,一大盆蛏子就已经见了底。
林愁点点头,用一个很厚但盘沿很浅的黑铁制平盘倒了一盘青盐。
将蛏子依次摆在盐上,撒上黄酒,盖盖上炭炉烘烤。
当盘中开始冒出蒸汽时,林愁将它连炭炉一起上了桌。
至于牡蛎,也已经撬开,只要配上姜丝葱末调出的醋汁,静静感受它的鲜甜即可。
一群人围桌而坐,脸上均有几分急迫——毕竟是自己经手的食材,有一份心血在里面,意义大的很!
平时高贵的大少爷大小姐们排排坐着,就像是等待分享糖果的小朋友,这场面很有点违和。
“唔,林先生,还要多久?”
“大概两分钟,随吃随加,不盖盖子也没问题。”
“咦,汤也好了...不喜生食的人也可以用这盐锅烤牡蛎。”
冷涵表情淡淡,目不转睛的看着烤蛏子的平盘。
一群人小鸡啄米一般的点着头,心里却不约而同的冒出来一个想法:顶点小说
难道冷暴龙的宴会,就只是一场普普通通的宴会?
那种与武器、活体实验、殴打乃至狩猎无关的宴会?
这他娘的很不科学啊,真是咱们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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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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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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