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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章 爱谴责人士表示强烈狗(上)

一般来说,基地市内的粉肉干大致分成三种。

体型较大肉质肥嫩的竹鼠肉,体型较小劲道一些的老鼠肉,还有不太受欢迎的鼹鼠肉。

鼹鼠属于杂食性动物,又在地底生活,其肉质中有种挥之不去的淡淡氨香味,爱它的人奉若至宝,不爱这口儿的,避之不及,和臭豆腐臭鲑鱼等等是一个道理。

水泼褪毛后,再用烤红的石头炙烤鼹鼠,使其表皮紧缩。

这样处理过后,可以保证在煮制的过程中鼹鼠的皮和肉不会分离,皮脆肉嫩。

锅内加水大火烧开,点上几滴料酒,下鼹鼠肉,再扔一团葱结下去,煮上十分钟即可。

鼠肉之所以被称为粉肉,从这里就可以看出,煮熟的鼠肉肉质粉嫩细腻,肉皮紧致和大型动物筋的质感类似。

取出沥干水份之后切一厘米见方肉丁,再配上老家伙要的酱油蒜泥,给他端了上去。

赵擎苍嗞了一口酒,夹一筷子鼠肉,

“唔,味道还马马虎虎。”

“想当年老子在荒野上混的时候,荒野上可还没这么富足,千方百计弄到点瞎肉,抹油一烤,那滋味真是没什么可比的了....可惜啊,那帮老家伙,可都没有老子我这么好命喽!”

啪嗒。

门板再次被推开了,这次没人。

小四顶着一张二五眼的狗脸从外面探进半个脑袋,瞪眼看着游荡魔扔在地上的合金编织袋,耸着鼻子用力嗅着。

两只眼睛与游荡魔和赵擎苍对视一番,张嘴咬住编织袋就要往外拖。

哎?我说你这也太明目张胆了吧!

“咣!”

一个灰突突的玩意在狗脸上炸裂开来,碎片四射,小四被砸得直翻白眼浑身瘫软。

拍拍手上的泥灰,赵擎苍刚才挑来挑去,桌子上哪个菜盘子都舍不得扔,他用的是酒坛的泥封。

老赵嗤了一声,酒意已经上了脸,走起路来东倒西歪,

“小子,老子跟你说,要说这最好吃的走兽,那非狗肉莫属,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知道不?嗝!....这是个什么玩意?长的恁丑...”

游荡魔舔舔嘴唇,“狗肉。”

“哦,狗肉啊,狗肉不好吃....”

老赵扯着小四的后颈皮把它拎了起来,上下梭巡。

已经有五份醉意的老赵不能很好的控制自己,一身气息如渊似海吞吐不定。

小四吓得都对眼儿了,身上一软,宛如一只死狗,一道赤黄水流顺着肚皮喷了出来。

“卧槽!混蛋!”

老赵狠狠的把小四丢开,哐当一声砸在门板上。

只见这货睁开半只眼睛凄惨至极的嚎叫一声,一个鲤鱼打挺从地上爬起来,钻出门外跑远了。

老赵突然一拍巴掌,“卧槽!老子TM究竟在干什么!”

游荡魔目光哀怨。

“怎么了?”

林愁从厨房里出来,见两人表情不对,问道。

老赵一边擦衣服一边迷瞪着醉眼,“门外那条该死的狗,炖了吧!”

“没问题。”林愁欣然答应。

转身就去冷藏室拖了一条现成的出来——小四还能捉鼹鼠,而里边的那些,已经没有抢救的必要了。

对于如何炖好一锅狗肉,林愁可是非常有心得的。

毕竟他曾经暗暗计划了九年如何把吴小黑炖成一锅上好的神仙肉,九年啊,就是纸上谈兵也能写出好几本兵书了,更何况我们林老板还把计划付诸了实际行动。

那么结论应该就是,被狂追了十二条街的黑狗炖出来后格外美味...

啊呸!

林愁把一些奇奇怪怪的想法甩出脑袋,烧了一大缸开水把这条足有八十公斤左右的六爪扔进开水缸中浸泡。

狗肉不带皮,滋味去一半。

所以麻烦一点,也是相当值得的。

狗肉滚三滚,这才是第一滚。

大火塘开火预热,同时给六爪褪毛。

因为毛发众多,即使经过滚水褪毛也不能完全除尽,会留下些许残余或是断裂的毛发藏在毛孔中。

这时就需要上火塘炙烤,一方面烤掉残存的毛发,一方面可以使狗皮脆韧,赋予其与众不同的口感。

炙烤时同时往火塘里添上一些青绿的茅草和艾草,出烟降温,亦可提味。

烤到狗皮变成烟熏金黄且微微有油脂渗出时,关火上案板。

剁去六蹄和头部,掏空内脏,除了肝脏和一点肠间网油外全部弃之不用。

将六爪斩成大块,用带茎的嫩姜铺满煮汤大鼎的底部,再摆上狗肉,浇白酒,加水覆过狗肉,大火烧开。

这是第二滚。

当然,也有称第二滚为狗肉不经炙烤直接下滚油锅炸制,不过林愁认为炙烤更能保证狗肉的本味。

水开后表面浮出大量的血沫和杂质,倒掉汤鼎内的水和姜片,只捞出狗肉入冰水盆浸泡。

往复换新冰水,直到狗肉块的温度完全降到水温,肉质绷紧、没有姜辛味为止。

再下汤鼎中,加水炖煮。

狗肉宜配甘香,最好不要与葱姜蒜同煮。

待水微微翻出气泡时,加入八角、桂皮、陈皮、香叶、小茴香粒和草果。

林愁手中并没有最适合烹饪狗肉的鸡眼藤——也就是巴戟天,稍稍有些遗憾。

至此,为第三滚。

锅里煮着狗肉,林愁也不急,洗净刚刚特意留下来的六爪的肝脏和网油。

网油薄而透明,仔细的用网油把肝脏包裹住,再挂一层米浆,放到火塘上烤了起来。

别看做法极简,这东西可是大名鼎鼎的上古八珍之一,当时被称之为肝膋(gānliáo),是同样赫赫有名周天子传下来的菜单。

“嘶。”www.

“什么味道?小林子,你是在炒米吗?”

林愁也不答,汤鼎中沉浮的狗肉的香气很快弥漫了整个小馆,并向更远处扩散开来。

椰树小屋内,大胸姐刚刚结束对血神大人的祈祷,就见小雪和小四夹着尾巴钻进床底下,说什么也不肯出来。

“奇怪!”

大胸姐看了两眼,然后一股肉香就飘进了鼻孔里,肚子开始“咕噜咕噜”的抗议。

山脚下的棚屋门窗紧闭,吴科裹着好几层被子,急得上蹿下跳抓耳挠腮,出了一身热汗。

眼见着小馆升起渺渺炊烟,现在倒好,连香味儿都飘过来了,让他如何不急?

“这该死的雨!!”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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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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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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