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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三章 松树挠子

祖山深处的气温相比于荒野要低,应该在二十三四度左右,但这已经是难得的凉爽。

林愁所处的山地到处耸立着巨大的松柏,恐怕随便一株都有着百多年的树龄,地面落满了松针。

对于这种得天独厚的条件,林愁心中忍不住有一丝丝的期待,或许,他还能幸运的找到那种可爱的小精灵。

林愁要找的,是一种只在秋天才会出现的另类菌子——小黄蘑,这是林愁父亲还在世时他才能享受到的极致美食,也是那时林愁所知的唯二的两种无毒的菌类。

因大灾变后气候突变,小黄蘑几乎绝种,林愁的父亲只有每年的这个时候才能从搜集队的手中购得一丁点,无论做成蘑菇酱还是清炒炖肉,小黄蘑都是不可多得的上品,味道醇香。

大灾变前,这种小黄蘑只产自于长白山区,被誉为长白第一鲜。

一般来说,味道鲜美的蘑菇总会有令人厌恶的各类蠕虫昆虫盯上它们肥嫩的肉质,但小黄蘑很显然是个例外,因其反季节生长的习惯,它也是极少数不生虫子的菌类之一。

并且,在长白山那种海拔和地理位置的山区的秋季,小黄蘑依然能够顽强的生长下来,不得不说是一种奇迹。

甚至有时人们在一场秋雪的覆盖下,依然可以发现这种嫩黄的蘑菇,即使被冰冻,鲜味也不会损失分毫。

当地人将小黄蘑称之为松树挠子,意味着只有在有松树的地方,用爪篱挠开厚厚的松针才能找到它们的身影。

小黄蘑、花尾榛鸡、狍子,是只独属于长白地区才有的野趣。

小黄蘑与花尾榛鸡、小灰磨与狍子,也永远是一桌长白筵席当之无愧的主角。

而其中的花尾榛鸡,它还有另外一个响当当的绰号,八珍之一的“飞龙”,满清岁贡鸟。

在大灾变后,偶尔也可以见到花尾榛鸡的身影,不过可惜的是,它们依然只是普通的飞禽,不比七彩榛鸡甚至彩虹榛鸡,已经进化为异兽。

想得太多口水就容易把自己淹没,林愁抹了把脸,眼神就像是最谨慎的猎人、带着钩子。

提起小黄蘑,就不得不说到另一种菌类,榆黄菇,又称玉皇蘑、金顶,榆黄菇同样是嫩黄至金黄色,两者样子非常相似,很容易故意或者非故意性的错认。

以一个纯正的厨子的角度来说,榆黄菇是要次于小黄蘑的。

虽然在大灾变前榆黄菇更要比小黄蘑声名显赫,价值更高。

但价格并不能代表全部,这也并不意味着它的味道要优于小黄蘑,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小黄蘑的采摘对于普通人来说实在太难,在市场上几乎见不到它们的身影。

怎么说呢,这就好比邻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山无人识。

咳咳,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由于体力和精力以及海拔种种因素,小黄蘑注定是只有一小部分人才能够享用到的美味。

小黄蘑和榆黄菇最大的区别就是,榆黄菇相对来说非常“高产”,往往成簇生长,只要发现了一朵,必然能在其周围找到一簇簇的榆黄菇。

而小黄蘑则是天生孤独的小精灵,不光是少,而且还非常善于隐藏自己,虽然依赖于松树和松针生长,但它们的生长地点,永远都有其他的遮挡物。

总的来说,小黄蘑,是一种非常非常容易害羞的小东西。

林愁在一片椴树叶和松针的鼓包中发现了一点嫩黄的颜色,利落的扒掉周围杂物,小黄蘑的身影才完全显露出来。

这朵小黄蘑显然正处于黄金时期,小巧玲珑的伞盖还没有完全打开,菌杆细长,一层细小的水雾覆盖在上面,显得异常诱人。

林愁随手用草叶编了个小兜,将小黄蘑装了进去,有了第一次找到小黄蘑的经验,林愁很快就又找到了几朵,虽然不多,但让他很是高兴。

“呼...”

“咕...”

非常细小,非常奇怪的声音。

林愁浑身一震,整个人都凌乱了,

“卧槽,没那么幸运吧??”

在周围转了两圈,林愁又回到了原处,而就在他的脚边,有一簇刚刚没有注意到的花白羽毛。

不到巴掌大的一团,铺在落叶里,很像是秋天灰败的蒲公英。

“飞龙!”

飞龙的习性非常特殊,无论是受到惊吓还是夜间睡眠,都不会像其它鸟类一般利用翅膀飞上高高的树枝,而是一头扎进雪壳子当中,单将一撮尾巴露在外面。

这在大灾变前皑皑白雪覆盖的山地上,就像是旗帜一般明显,非常容易被察觉,傻的很。

这小东西在大灾变后有所长进,都能直接把自己种进坚实的泥土里了,颜色相近,很难被发现。

看这样子,显然是被林愁和冷涵拆山的动静吓得不轻。

“YOYO,小可怜,快让本帅来疼爱你!”

林愁揪着尾巴把这货拎了出来,花尾榛鸡小眼睛里有一丝丝的茫然,

“唧唧,唧唧唧唧...”

反正林愁听不懂,一巴掌下去,权当回应。

花尾榛鸡,卒。

“要是再来一只傻狍子....”

幸运之神并没有再次眷顾某林,除了又找到一把小黄蘑和榛蘑外,再无其他。

事实上林愁以前所知道的,无毒可以食用的蘑菇只有小黄蘑和小灰蘑两种,这里的小灰蘑指的就是榛蘑的一种,但具体是不是林愁发现的这一种么,还有待靠近,总之没有像松露一样拿在手里就会中毒。

要是有那种他最需要的蘑菇就更好了啊!

林愁意犹未尽的叹了口气,所幸,他还有一个水潭可供利用。

...

水潭中,林愁显然错过了某些一定、非常、坚决、绝对不能错过的剧情。

“唰。”

一声轻响,冷涵眉毛瞬间立了起来,数条精金锁链犹如怒海巨蛟,将水面劈成两半,窜入丛林。

最后一条精金锁链将衣衫带了过来,覆盖住姣好的身躯。

“轰隆。”

地动山摇,随后是两声怎么听怎么忧伤的嚎叫,

“嗷呜,嗷呜!”

数十吨重量的精金锁链顷刻便碎成满天残骸,滚滚大人手里拎着两只巨大的、毛茸茸的生物,从林中走出,委屈巴拉的看着冷涵。

那双黑漆漆的、活灵活现的眼睛里满溢着泪水,如果不考虑滚滚那庞大的体型,这可能是一个娇俏可爱的小萝莉被抢了棒棒糖才会有的绝望。

“咳咳。”

不知是天气太热还是什么原因,冷涵的脸上迅速攀上一层红晕。

“嗷呜嗷呜!”

这是来自于同甘苦共患难生死与共过的战友的指责,冷涵无言以对,满脸愧疚。

场面一度相当尴尬。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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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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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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