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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章 大风起兮云飞扬(下)

鸡汤二次沸腾后撇去浮沫,将之与老鳖合为一锅,加火腿片,入枸杞,小火慢炖即可。

同时起一口大锅,将六爪拎了一只放进去,再把一锅老鳖连汤倒进去,调料很简单,茴香少许,丁香四五粒,桂皮八角少许,陈皮四五片。

今天林愁做的两道菜,底气可是足的很。

其一,“霸王别姬”。

这是徐州地区的一道传统名菜,是老百姓为纪念秦末起义军领袖,灭秦英雄西楚霸王项羽以及那位心系国运、大义凛然的绝代佳人虞姬而创制的菜肴,代代相传并流传至今。

这道名菜借鸡、鳖的谐音,鸡与姬、鳖与别,来烘托霸王别姬这一典故,含义委婉,意境甚妙。

而另一道鼋汁狗肉,也就是大名鼎鼎樊氏狗肉,则更为动人。

话说汉太祖高皇帝刘老爷子还是个混混的那会儿(唔,想必大家多少了解一点正史野史纪传中的刘老爷子,那可是让人耳目一新),有事儿没事儿的,就爱去骚扰未来的手下大将、现在的“好朋友”老樊。

那时候老樊哪有什么盾啊枪的,穷的很,屠狗为生,卖点生鲜冷冻狗肉,可能也卖麻辣五香十三香口味儿的,算是祖传绝活,不过生意一般般,也没饿死。

刘老太爷找老樊也没别的事儿,吃狗肉侃大山顺便鄙视一下老秦家那二货,吃完吹完就走,也不给钱。

刘老太爷心里明镜儿似的,朕日后可是要三宫六院七十二妃称孤道寡的人。

你敢管我要钱?

你就要钱朕也不能给你啊!

多跌份!

谅你没啥文化,肯定是不懂“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样高深叵测的句子的,不过朕是个大度的明君,待朕下次来吃狗肉时,再原谅你好了。

老樊实诚人,惹不起总躲得起吧,特意绕了个远路,悄悄搬家跑路了,这回不光远,还隔着一条大河。

刘老爷子穷似鬼.....咳咳,恰恰巧囊中羞涩,哪有票子坐船过河去找老樊?

要么怎么说刘老爷子命格硬呢,古来奇人或多或少都带点传奇色彩。

正着急着呢,一只不知道活了多少年的老鼋捋着胡子抬头来问,

“陛下,再来一杯....”

(???)

“...陛下,过河不,原谅色敞篷船,贼舒服!”

于是捂着肚子的刘老爷子又出现在老樊面前。

光愁着过河了,肚子早饿扁了,不管三七二十一抓起狗肉就吃。

周围人见老爷子吃的大汗淋漓虎躯震震,广告效应顿时爆棚,众人一拥而上。

老樊的狗肉,就这么卖完了。

老樊那是贼高兴啊,第二天就把热心的老鼋给砍了庆祝。

为了毁尸灭迹,把老鼋和狗肉同炖,不料汤味清甜,狗肉红亮,老樊从此走上了发家致富的道路。

等刘老爷子当了泗水亭长衣锦还乡,一看老樊车子房子票子都有了,心里那个气啊,再想想免费船票也没了,更是怒从心头起,喝令手下大头兵收走老樊所有管制刀具,撂下狠话,再敢用刀朕就敢把你小子罚破产。

老樊无奈,只得棍棒杀狗手撕狗皮整只炖上,做好后也是手撕出售,开一派之先河。

再后,刘老爷子已为高祖,平叛英布后途经故里,以狗肉佐美酒大宴乡里,这狗肉,正是舞阳侯老樊的大侄子制作,深得老樊真传。

刘老爷子大悦,一番往事袭上心头,诗兴大发,曰,

“大风起兮云飞扬,樊氏狗肉不用刀。”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

两道分别为不同人而生,但源于同一个古老的时代的菜肴。

带着它们动人的故事,在时隔数千年的大灾变后的一座小饭馆中,再次重逢。

...

对于某林的口味,黄大山等人还是比较清楚的。

这小子嘴巴叼的很,专喜欢清清淡淡的味道,比如那道让司空很绝望的什么马肉面片子,就是最好的明证。

出奇的,山爷没再吐槽林愁——或许这和坐在窗口静静观看风景的冷涵有关。

但最大的原因是......

“这汤的味道,太他娘的鲜了。”

“老子忍不住了,小林老板,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好?”

林愁看了看两口汤锅,

“马上。”

樊氏狗肉讲究个凉食,但看众人那如狼似虎的眼神,肯定是等不及了,盛出装大盆,每桌一盆。

煮好的鼋汁狗肉呈鲜亮的酱红色,一上桌,那浓郁的香气便再无遮挡,如一颗美味的核弹,在小馆中爆发开来。

黄大山眼疾手快,拼了一张老脸不要抓起一整只狗腿就跑,

“哈哈,孙子们,大山爷爷爱你们哟。”

众人虽恨,但显然从盆中取肉比从黄某人手中抢肉的难度系数低了不止几个级别,也就没人理他,黄大爷得以独享一整条狗腿。

狗腿上的肉纤维较长,撕下时能感觉到肉质纤维在手指间断裂,弹性十足。

浸满了汤汁的狗肉每一丝纹理都带着晶亮的反光,优雅无比的在指掌间跳着属于自己的舞蹈。

一条狗肉放入口中,浓香馥郁,嫩滑却不失弹性。

那种香醇从口中一只绵延到四肢百骸,整个人都有种被母亲般的温暖关怀笼罩的感觉。

“奇了,明明就没有什么本源之力,为什么整个人都觉得暖洋洋的。”

“是啊是啊,好舒服啊,就像是在娘们的被窝里一样。”

“滚!”

“兄弟们,揍这GR的,恁地侮辱了一道好菜!”

说归说,却没有人真的动手。

都在忙着品味口中的美食,哪有空搭理个语文没学好的渣渣?

林愁给冷涵送上一碗狗肉,

“尝尝,虽无樊井之水,但也勉强算作正宗,当年乾隆爷都提过字的天下一绝。”

冷涵点点头,小口吃着狗肉。

忽然声如蚊呐、眼含期待的问道,

“另外一道菜,你放了火腿吧??”

“...”

所以说,无论如何,也绕不过火腿这道天堑了是吧。

那边黄大爷飞快的干掉了一整条狗腿,气如洪钟的大吼,

“兀那厮,给老子放开那只王八,让我来!!”

随后就是一阵乒乓乱响的打斗争执。

冷涵立刻掀了眉毛,

“安静!”

沈峰的眉毛上还挂着未化的冰渣,被冷涵看得浑身一抖。

费劲千辛万苦挨了不知道多少拳脚才抢到的盘子里躺着大半只老鳖,举在手里讪讪道,

“那个,冷中将,要不你来?”

“滚!”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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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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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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