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愁一直觉得,像是黄大山那种脑细胞都是板斧形状的异常生物体,能讨到老婆都是邀天之幸,保不齐就是仗着实力强横强抢民女啥的,丧尽天良。
然而,山爷随随便便的去了一趟几千公里外的破山,恰巧就抓了一个婉约动人一蹙一笑充满着熟透了的果子流淌着蜜汁般风情的女人做俘虏,一天猛揍八遍儿,而这个女人还就恰巧患上了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更更更恰巧的是还成了他的脑残粉。
这,这他娘的说不过去吧。
要是都能巧到这种程度,大灾变前那些小说故事里还要什么升级打怪捡宝贝、山洞学院拍卖会——主角光环气运加身都比不上山爷那个锃光瓦亮见了鬼的大光头。
难道,秃了除了会变强,还能当红娘?
林愁忍不住摸了摸自己那一头碎发,如果有必要的话本帅是不是.......
咳咳,放肆,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光头某林的形象简直岂有此理!
林愁用力晃了晃脑袋把一些乱七八糟的想法甩出脑海,准备做点重要的事情。
...
那只撞山麝已经在银杉下倒吊一个多月,完成了初步熟化,堪堪可以使用。
撞山麝现在的模样看起来有点“瘦骨嶙峋”的意思,毛皮紧贴着骨头,能看到一条条肌肉在皮下盘恒,它肌肉内里的水份被逼出了绝大部分,连同一部分油脂及体液都被挥发掉。
林愁用手捻了捻它的皮毛,放在鼻端嗅了嗅,撞山麝身上那种陆地野味特有的腥臊已经很淡了,并且有丝丝缕缕极不明显的麝香味道缠绕其中。
“时间刚好,办正事儿!”
如果是当时要处理这只撞山麝,林愁可能还要费上不少时间。
至于现在,沉重无比的撞山麝在他手里不比一只毛绒玩具来的更占分量。
撞山麝的体型与它的重量并不匹配,除了那夸张的、足有三米多长度犬牙参差的麝角,它本体长度甚至不到两米,但重量足够惊人,林愁估计起码要在二十吨左右。
它的两根撞角非常漂亮,就像是经历了成年上万年的岁月琢磨出来的艺术品,颜色犹如墨玉,表面晶莹润泽,但摸上去却是柔顺的毛皮质感。
基地市中有很多达人都喜欢将战利品的头颅连同脖颈取下,经匠人之手做成标本挂在自家墙上,既能彰显武力又不失艺术气息。
纠结了半天,林愁还是选择直接切掉两根撞角,放在一旁。
无他,这撞山麝的撞角威武至极,但它脑袋却怎么看怎么猥琐,像是整容失败又去撒哈拉度了三年蜜月的黄鼠狼。
林愁觉得只留下撞角挂在小馆里就足够了,至于那个脑袋,让它见鬼去吧!
他的审美观还没有扭曲到能够欣赏那张怪模怪样的麝脸的地步。
沿撞山麝前肢留下的开口处剥离掉皮毛,四蹄及头颅皆弃之不用,林愁动作干脆迅速。
在锋利的寒铁刀下,撞山麝只要没脱离“食材”这个定义,哪怕肉体再强悍,也毫无意义,收好剥掉的鹿皮,撞山麝就成了林愁更加熟悉和喜欢的模样。
它肉质表面覆盖着一层层纸张般的暗黄色油脂,很坚韧很轻盈,轻轻一撕就可以整张的撕掉——这是撞山麝的皮下脂肪层,只不过已经熟化干结了。
将这些“油纸”全部去除收好之后,撞山麝肉的本来面目才展现在林愁的眼前。
“呃...”
林愁一愣,撞山麝的肌肉,居然是淡淡的金黄色,而不是常见的红肉。
淡金色的肉质表面有着油脂浸润的亮色,细腻光滑,有着最完美的火腿才能带来的视觉享受,看上一眼,就会下意识的口舌生津。
“好家伙,果然有点与众不同的意思。”
撞山麝的肉质纹理非常清晰,看不到一点潮湿的痕迹,并且散发着厚重的清香。
这种香气,是麝香的味道,林愁塞进撞山麝体内的那几颗麝香结晶已经完全被肉质吸收。
麝香香气非常特殊,与其生存的地理位置和食谱息息相关,更像是多重香气组合起来的非常复杂的味道,并且会存在相互抵触的特质。
关于麝香的气味描述非常多,比如甜味、脂粉味、奶味、皮革味、辛辣味、木香味等等等,可能会有几百种组合气味共同作用下与其特有的动物性气息混合才能出现这种迥异的味道。
从这一点上来说,麝香可以称为动物界的松露,麝香和松露两者气味的作用方式,惊人的一致。
如果要让林愁来形容麝香,林愁会把它定义为灵性的、温暖的动物特质,并且还是天然的固着剂,能给一切味道提供完美的基调。
这对于菜肴来说,只要利用合理,足可以成为无价之宝。
将肉与骨骼完美分离,林愁得到了一副完整的撞山麝骨架还有满满一大盆的淡金色麝肉。
骨架或许可以用来熬汤,林愁小心的收好,而接下来的就要处理麝肉。
撞山麝的肉质堪比金属坚韧,但在林愁林愁的手中却根本倔强不起来。
无比恐怖的力量在他手心里巧妙的起承转合,一扭一揉一搓,彻底干燥脱水的麝肉就成了一条条堪比发丝的细丝,不足半厘米长,细丝上肌肉纤维断裂产生的无数毛茬还清晰可见。
在手里捻了捻感觉了一下硬度,林愁非常满意,再经过几道工序处理后,这些麝肉细丝,即使正常人也可以放心的食用了。
“卧槽,小林子,你在干啥,改行打铁了?”
司空从厨房门探了个脑袋进来,显然是刚到。
麝肉在手中揉搓时发出的声响颇为刺耳,像是金属拉丝、像是徒手撕裂一张铁皮。
总之,对耳朵绝对是灾难性的折磨。
林愁唔了一声,
“马上就弄完了。”
司空不管这个,心情貌似相当不错,手里也没拎着啥稀奇古怪的东西。
最重要的是,他那只大鸭子没有一起跟过来。
“有啥好吃的?嘿,小林砸,还不赶紧小心伺候着!”
“没准本公子心情一好,就打赏小林砸你个块八毛的,哈哈哈...”
林愁冷笑,一锅把这货给甩了出去。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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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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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