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琪天鹅的肉由于焖烧,呈现出的是柔弱少女脸庞般鲜嫩的粉红色,而不是柴灰和苍白色。
每一条肌理间都充斥着丰盈的肉汁,垂垂欲滴。
沈峰张大了嘴巴,居然有点不忍心下口,挠挠头,自嘲的笑道,
“不是,我怎么老是有一种把自己媳妇炖了吃的赶脚?”
黄大山咧嘴,
“孽障,首先你他娘的得有一个媳妇算球。”
“滚你大爷的烂石头。”
沈峰终于做好了充足的准备,一大口咬了上去。
“嗤!”
肉汁混合着滚烫的油水四处喷溅,沈峰下意识的闭眼,结果脸上一热,香气扑面。
狼狈的抹了把脸,沈峰摸摸鼻子,好在众人都忙着往嘴里塞着天鹅肉,没人注意到他。
然后沈峰学聪明了,捧着一条胳膊粗细的鹅肉,先将边角放在嘴里,再轻轻咬下去。
肉皮富于韧性弹力非凡,但并不难咬。
进得口中,厚度足有一厘米的肉皮却只感觉得到薄薄的一层,一喳嘴,才发现满口肉汁充盈,除了一层薄薄的油皮,肉皮余下的部分尽皆在口腔中融化,悄无声息。
沈峰下意识的有了一个吞咽动作,满嘴滑润的汁水顺理成章的滚落喉咙。
“妈的。”
沈峰后悔不迭,那一块肉,嚼都没嚼,怎么就给咽了呢。
沈峰觉得自己应该聪明点,将肉和皮分开吃,撕下一条嫩肉再次放入口中,浓浓的肉香在口中绽放。
一般来说,凡是禽类大多肉质本身就带着腥气。
诸如榛鸡之流,只因其只有香而无腥味,便被奉为至宝。
而琼琪天鹅则更进一步,其肉质中居然有着一种淡雅的花草香,不用想,林愁一直把它叫做琼琪天鹅,那么想必,这就是琼琪花的味道吧?
这种香,就像是高山之巅终年白雪皑皑的覆盖下,冰冻着的雪莲般的气息,让人不由自主的徜徉其中,身子骨都轻了半分。
鹅肉中浸透着淡淡的咸味,这也是除了肉味之外,沈峰唯一能够品尝到人为的调味。
清清淡淡的滋味,用些微的咸衬托着天鹅肉的鲜。
咸鲜咸鲜,亘古至理。
至少在此时此刻此道菜肴,再多任何一味调料,都是过犹不及。
用盐者大体可分为三类。
第一类用盐者,盐为侵蚀渗透,由内而外,盐不着与表面,反而从食材深处缓缓渗出,此为上;
第二类用盐者,盐为附着“调味”,由表及里,食用菜肴时,外重内轻,此为下。
第三类用盐者.......算了不说了,牙碜,总之吃一回这种人做的菜,虽然不一定会咸,但一辈子都觉得齁嗓子。
而这道菜,无疑将盐的滋味发挥到了极致。
燕子作为光头佬心中女神,多数时候都爱穿一条超短皮裤,从来都是自信的展示着自身的优势。
燕子小麦色的皮肤沁满汗珠,吃得红唇油汪汪眼睛透着光,此时正准备拿起第二块天鹅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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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子,你慢点吃,喝口水....不,喝口汤来来来用我的碗。”
燕子野性的大眼睛瞪着光头,白眼直翻,
“滚,老娘要你管。”
光头嘟嘟囔囔的说,“我不管谁管啊...哪个敢管老子跟他急,娘的。”
没说完就挨了一脚,
“死一边去。”
黄大山端着大盆,将甘葛捣碎成块状,软糯沙瓤的甘葛浇上两勺油汁后立刻变得熠熠生辉。
油汁的香气与甘葛的甜糯混合形成了更加惊艳的味道,稀里哗啦的扒了满嘴,黄大山不舍的咀嚼咽下,
“美啊!”
看他那表情,像是灵魂都在升华一般。
然后拿起天鹅肉恶狠狠的咬了一口,长舒着气,
“这他娘的才叫吃饭啊。”
卫天行哈哈一笑,他很欣赏黄大山的做法,
“看不出,你我还是同道中人,莫愁前路无知己,果然,果然。”
黄大山努努嘴,
“喏,您瞧那边那位。”
只见林愁端着一个小盆,也是将甘葛捣碎成块,将天鹅肉连皮撕成半个指头粗的肉条铺在甘葛饭上,浇上油汁,然后用石块的残热烤香烤干魔鬼椒细细的捏碎在盆中,再撒上一点野葱碎,这才开吃。
黄大山很不要脸的凑过去闻了闻,两眼放光,
“到底是林老弟,这味道马上就翻了个翻,不行,我也试试.....”
于是众人都凑了过来,围在石头堆边上烤起了辣椒。
魔鬼椒炙烤之后,焦香与辛香混合在一起,大开大阖浓郁透彻。
对爱辣的人来说,烧辣椒的味道就是世界上最终极的调味,光是闻到烧辣椒的味道,就能馋得想妈妈。
“这个辣味,简直了...”
众人感叹着。
辣椒的吃法多种多样各有千秋,从最常见的红油辣子到水浸辣椒再到盐渍泡菜都少不了它的身影。
相比于红油辣椒来说,烧辣椒的味道更加纯粹、香气的释放更加直接,并不需要借助油脂的中和。
烧辣椒捏成碎末撒进碗中后,辛香与油汁、与甘葛饭、与天鹅肉仿佛产生了什么妙不可言的反应,再配上清新爽口的小葱吃到嘴里,简直没办法形容。
...
“嗝!”
黄大山打了个饱嗝,迫不得已连解了三个腰带扣这才觉得好了一些,挺着个鼓胀的肚皮呵呵傻笑。
两只琼琪天鹅,几十斤的甘葛,一大锅鱼汤,两盆油脂,一点没剩干干净净。
芭蕉叶团成一团就地掩埋,众人在潭水边洗着手,一边讨论着刚才的野味。
“这个天鹅肉,吃了之后怎么感觉身上轻飘飘的,唔,就像是脱离了某种束缚一样。”
白穹首笑着道,
“没准你再多吃点,能像天鹅一样长翅膀飞了呢。”
黄大山瞟了一眼沈峰,
“就他,再吃十吨天鹅也就只能变个癞蛤蟆。”
沈峰道,
“吃着天鹅肉的癞蛤蟆,那还能叫癞蛤蟆吗?”
“那叫啥?”
沈峰支吾了两声,没琢磨出个一二三,哼道,
“能天天吃这样的天鹅肉,就当一辈子癞蛤蟆又能咋的,老子乐意!”
光头深以为然的点头,
“这只癞蛤蟆说得对啊,光头爷爷很欣赏你的耿直。”
结果被沈峰一巴掌掀翻在地。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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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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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