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鬼,哦不,见鬼的游戏肯定是玩不成了。
姑娘们围着大胸姐和夜鸾继续讨论一些女孩家私密话题,鬼鬼祟祟。
山爷得意的笑,
“看到没,老子经历过白兔子家那小魔王惊涛骇浪的历练,哄一基地市来的小丫头片子,就像吃饭喝水一样简单,毛毛雨啦,孔子有句话怎么说的来着,‘啊,曾经沧海难为水,从此萧郎是路人’,好句,好句啊!”
吴恪从外面走进来,带着一身灰土,风尘仆仆。
自顾自倒了一杯水,咕咚咕咚喝完。
“娘的,那帮老家伙真拿豆包不当干粮,上面动动嘴下面跑断腿,累死小爷了......恩?山爷你笑啥呢,还有你脸上那是鞋印吗?”
“咳咳咳...”
吴恪歇了半天,终于缓过劲儿来,气势十足,
“哈,我,吴恪,也是在荒野上战斗过的男人了!今天我只身走入荒野三里,出色的完成了领导交给我的任务,凯旋归来,不胜美哉!恩,报告就这么写,应该会发奖金吧?”
“三里?”
山爷恶意满满道,
“你去后山干啥了?”
“...”
吴恪无语,闷闷的答道,
“检查水质。”
“嘿。”
这是来自于山爷的一字短评,讽刺意味十足。
...
姑娘们那面开始玩起了扑克游戏,貌似要赢什么很重要的东西,个个张牙舞爪,连夜鸾和姜大小姐也参与其中。
林愁正打算过去看看,夏终徽满身尘土的冲进屋里,
“愁哥愁哥,你看我弄到了什么!”
然后将一个嗡嗡作响的庞然大物丢在桌上,几只明黄色的大马蜂从里面飞了出来。
“呀!”
一群女人顿时吓得尖叫起来,躲开老远个个齐刷刷的捂脸——果然对女人来说,脸,永远要放在第一位。
马蜂虽然不像一般的野蜂那么毒,可架不住它个大脾气暴。
要是真成群结队的展开攻势,蜇死个把普通人也是吃饭喝水一样简单。
林愁眼疾手快一笼屉盖上去,这才让一群娇娇女免遭毒手。
“好样的。”
山爷翘了翘起了大拇指,“没被蜇?”
夏终徽,抹了一把衣服,一根根黑色的蜂针掉落在地,
“扎不透,我皮厚,嘿嘿。”
“奇怪,有马蜂我怎么没注意到,蜇到顾客就不好了啊,这是哪儿找来的?”林愁看了看这桌子上直径足有半米多的蜂窝,“这个季节,应该会有蜂蛹的。”
夏终徽一指,
“就在那边的树上,很远很远。”
行吧,那就该吃吃该喝喝。
到后山点了一把艾草过烟一熏,球状蜂窝里马蜂就跑的差不多了。
至于没跑出来的,也就死在里面了。
打开蜂窝后,林愁从里面取出了整整三扇满蜜的蜂巢,一扇蜂蛹,足有常人小指头粗细。
里面最小的一层,则是长了翅膀的蜂王蛹,林愁将蜂王蛹留了下来装好,准备让大傻带回去。
蜂王蛹摊鸡蛋,鲜嫩可口,对女人最好,想必夏妈妈肯定是知道的。
大傻只顾着傻乐,
“甜的,好吃!”
林愁道,
“行,那一会就吃它了,回头把这个给夏妈妈和小妹带回去。”
大傻不停的答应着,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好,好...给俺妈俺妹。”
林愁心道刚好趁着滚滚不在,不然这蜂窝连个渣滓都剩不下,早就得进了它的肚子。
蜂蛹是活生生的,这玩意很干净很好处理。
用恒温箱冻上一会,待蜂蛹表面微微发硬鼓胀起来的时候,下重油加姜葱花椒炸上片刻。
蜂蛹立刻就变得表面焦黄喷香,内里软糯绵密,当真是一道下酒的好菜。
三个人就站在厨里房嗑瓜子一样嗑着蜂蛹,一边“包扎”蜂巢。
“唔,又香又酥,好东西好东西。”
山爷嚷嚷着。
装满了蜂蜜的三片蜂巢被林愁切成巴掌大小,用翠绿的芭蕉叶将其包裹起来。
然后升起一炉炭火,待火苗消失只剩下通红的木炭时,将蕉叶包放在铁网上炙烤。
“烤蜂蜜”是非常难得的美味,对于明光下城区的人们来说,“甜”即是名词,也是形容词,理所当然的代表着富裕和幸福。
林愁小的时候,某年院子里就有一窝土蜂。
土蜂长得很小,蜇起人来是一点都不带含糊的,蜇一下就是一个鸡蛋大的包,好几天都不会消肿。
林愁的父亲就用烟熏的方法料理掉了这窝土蜂,将它们满门抄斩。
埋在地里半截的土蜂窝里只有巴掌大小的一小块贮满了蜂蜜,蜂蜜也是灰扑扑的很不美观。
中间几百个蜂巢中全是两个米粒大小的蜂蛹,顶着个黑鼻头滚啊滚的。
林愁的父亲用芭蕉叶裹着蜂窝烤给林愁吃,一开始林愁还不太敢吃,挺不情愿。
但在父亲的怂恿下咬了一口之后,根本就停不下来。
那种香甜,想想都要流出二斤口水。
十分钟的炙烤,隔着蕉叶众人都能“嗅”到那种甜腻和沁人心脾芳香,那是一种植物糖分与动物蛋白混合发酵的醇厚与绵长。
姑娘们也围上来,
“好香哦,好甜。”
“这是什么?”
夏大傻神经虽然少根弦,但绝不是小气的人,
“俺们一起吃,都吃!”
剥开烤焦的芭蕉叶,一汪无比鲜活的蜂蜜呈现在众人眼前。
跑出蜂巢的蜂蜜还在咕嘟嘟的冒着细小的气泡,热气腾腾。
轻微的烟熏味和芭蕉叶的清香又给它的气息增添了独特的风情。
蜂蜜浸泡下的蜂巢经过加热早已彼此分离,很有些颤颤巍巍的冻状质感,近乎半透明,看上去就像一颗颗标准六边形的鱼肝油胶囊般。
女士们每人配发一个小勺,舀起蜂蜜送入口中,大眼睛都眯了起来,
“好甜,好香!”
野蜂蜂巢的价值很高,其蜂蜜营养价值和香甜醇厚的口感也不是家蜂可以相比的。
小圆脸笑得两腮红彤彤的,
“比我在家里吃的酥油蜂蜜还要好...”
蜂蜜虽好,却不是每个人都能像夏大傻一样不管多少通通装进肚子里。
吃了几口,姑娘们就放下了勺子,
“太甜太香了,明明想吃的,却吃不下了。”
瘦高个嘻嘻笑道,
“明明是怕长胖不敢吃了才对吧?”
小圆脸大怒,
“死瘦子,有什么好得意的,来,大战三百回合,输了一会可别哭!”
“来就来!”
说着再次开战。
林愁好奇道,
“你们到底在赢什么?”
小圆脸答,
“赢了点菜,输了结账。”
林仇几乎感动到泪流满面。
好啊,真的好。
这一坨烤蜂蜜没有浪费,这群姑娘终于知道什么叫知恩图报了。
来了多少次了都是一壶茶决战到天黑从来不点菜,本帅这是守得云开见月明了么!
小圆脸大呼小叫,
“俩王带四个二!死瘦子,你又输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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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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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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