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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二十章 雅俗共赏

一条大鱼,顷刻间只剩白骨,如果不是顾及颜面,连锅被端了的可能性都有。

薛光远在众目睽睽之下,艰涩的说,

“鱼羊之配,本就是为天鲜,而林小友这一道鱼吞羊,无论是选材备料还是手法技艺,狂放不羁却不显猛浪,大道至繁大道至简,无可比拟,老夫很想将这一票投给薛阵...可...唉...”

宛君如接口道,“我...”

却被薛阵挥手打断,

“哈哈,老薛我从听得林小友讲了故事、制法之时,便知道自己已经输了,输得太多太远。”

薛阵对林愁抱拳说,

“林小友,老夫这条腿已经输给了你,却不知可否于最后一道菜做完时再行结算?不然...老夫怕是没法完成下一道菜了。”

林愁一拍老薛,

“这都是不是事儿,老薛你也太外道了,我林愁像是差那一时半会的那种人吗?”

你是不差那一会,你是直接要人命啊,众人心道。

林愁问,“那,最后一道?”

薛阵答,“好,最后一道。”

薛阵说做就做,干脆利落,他的最后一样食材,恰恰是“羊”。

讲道理,鱼吞羊美味在先,他再以羊作为食材已经就落了下风,甚至可以说是非常不利了,明眼人都能看出这一点。

薛阵哼着小调取来食材,毫不在意,非常的洒脱。

他拿来的却不是羊肉,而是羊骨。

沈大儒扶了扶眼镜,

“这是羊尾。”

薛阵笑着说,

“对,和刚才林小友用的羊一样,这是滩羊,滩羊实际上是蒙古羊的一个分支,后经变迁,宁夏得天独厚的地质条件和气候成就了这种极品羊肉,滩羊脂肪均匀肉质细嫩非常鲜美,并且没有寻常羊肉的腥膻。”

“我八方楼在外城区有一座庄园,被我经营了几十年,土是盐碱地,种的是甘草和苦豆子,全力营造滩羊的生存环境,也算是小成,比不得真正的滩羊但也八九不离十。”

“滩羊尾不同于寻常羊种,它的尾巴呈倒三角形,长可过腿节,比较宽厚,羊尾脂肪含量非常的高,肉质异常肥嫩,非常适合烧烤慢炖,味道出众。”

“今天我要做的是羊尾三吃,分别用烧、烤、炖的手法,就这样。”

解释完,薛阵就去膳台后忙碌。

秦武勇和一众人眼巴巴的看向林愁。

秦武勇偷偷转过镜头,

“咳咳,林老板,你要做的是...”

林愁道,

“我最后的食材是鸡鸭鱼肉的‘肉’,恩,这个肉一般来说吗...你们就当指的是猪肉好了——我要是做驴马牛羊就和老薛重复了。”

拿起一个猪蹄比划了一下,

“猪蹄,南乳猪手,没什么好说的,很简单很常见的菜。”

秦武勇一脸抓狂,老子还不认识猪蹄子么,正因为简单才要你出来哔哔啊,好歹也给说说做法啊。

一样的食材,别人手里咋就做不出好味道呢,你们这俩一个老奸巨猾一个小奸巨猾,肯定非常非常龃龊的藏私了,绝对藏私了,没别的可能。

一群人都在恨恨的咬牙,林愁眼珠子转了转,

“如果一定要说有什么秘方的话,南乳猪手这种菜必须要配酒,下酒菜当然有酒才有最好的味道。”

林愁看了看墙上的表,

“说到酒的话...我要的东西怎么还没送到?”

“到了到了到了,怎么没到,姑奶奶有迟到的时候吗,你以为姑奶奶的信誉是开玩笑的??”

人未到声先至,大门吱呀一声,一头细汗的盆栽推门而入,

“我说林大老板,您可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累死姑奶奶了...你知道我跑了多少地方才找到这玩意吗,真是上面动动嘴下面跑断腿,唉,有钱真的好啊...喏,你要的酒,在大灾变前就用黄土坯窖藏了三十年的堆花烧春酒,收你八千一斤,我看这酒味道还不如清泉山,就是难找了点,你怎么就知道要些稀奇古怪的东西。”

林愁也没废话,直接给钱拿酒。

要说这种“稀奇古怪”的东西,除了盆栽别人还真就没什么可能找到,让鲍二找她果然没错。

林愁空前的和颜悦色,

“唔,贵了点,但是...辛苦了。”

“哼。”

盆栽一甩半长的翠绿碎发,“这种事对姑奶奶来说简直易如反掌,洒洒水啦。”

秦武勇大着舌头道,

“等等等会,这酒是大灾变前下窖的?那岂不是有两百多年了?这酒叫什么来着,堆花烧春?”

林愁点点头,

“对,既叫堆花烧酒,也叫烧春酒,清光绪年间御口亲赞的烧春好酒,贡品~!”

秦武勇再叫,

“等等等会,好酒,贡品?贡品就就用这破玻璃瓶子装?而且上面的字儿写的也不是这个吧?”

“咳咳。”

林愁被秦武勇一口戳破了牛皮,稍微有那么一丢丢的尴尬。

“那个,历史的车轮总是在滚滚向前,后来光绪不是没了么,这堆花烧春也得跟上时代的节奏走商业多元化发展嘛。”

“所以,它还有个更响亮的名字,‘枝江大曲’!!”

“噗!”

在场众人几乎个个喷水喷茶喷血有什么喷什么。

上一秒还高山流水遇知音,下一秒直接就雅俗共赏天伦之乐了?比特么兰陵王和驻马店王的差距还大呢!

林愁不以为然,

“这枝江大曲酒绵甜爽净、香味谐调,最是配南乳猪手微微鲜甜的味道,去油解腻香味倍增,林老板我包你们一口猪蹄子一碗酒,吃了还想吃喝了还想喝!”

“...”

秦武勇吞了吞口水,“其实我还是觉得温大人的清泉山更好点...”

林愁瞪眼了,

“你懂什么,那孔子他老人家都曾经曰过:‘白日放歌须纵酒,心病终须心药医’,猪蹄子就酒越喝越有,哗哗挠钱,知道不?!”

我...我还真不太懂...

秦武勇都懵了,这特么就是所谓的“喝酒之前他是世界的,喝酒之后世界是他的”吧?

这还是他认识的那个老实巴交死扣钱眼儿的林老板吗?

林愁哼了一声,“谅你也不明白。”一把扭掉酒瓶口,咕咚咕咚就是两口。

下一秒,

“噗!!”

“卧槽,这玩意比啤酒难喝这么多??”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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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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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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