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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六十七章 温大人的黑历史

于是,卜南栀开始变身了~

与温重酒等人不同,卜南栀凝聚本源铠甲的过程显然是经过专业镜头华丽丽的慢放的。

先是棱角分明的立体线条,然后是一块块铠甲“甲片”在她身周浮现、铿锵作响的接合,整个过程用了近两分钟时间。

最后,卜南栀被彻底笼罩在这套宛如直立行走的怪兽造型的封闭式重铠中,连眼睛都没有露出来。

“卫大人,再请稍等。”

卜南栀原本女性化的声音变得如同金属交击的粗砺炸响,一条满是棱刺的颀长尾巴在身后甩来甩去,足有三米多长。

卫天行笑盈盈的点头,风度、高手范儿拿捏的恰到好处——不得不说有时候进化者那有若实质的气势真的是非常棒:

正常情况下你看到一个如此肥腻的胖子倒背着手居高临下的俯视着你,第一反应应该都是一大脚踹上去,“你瞅啥”?

完全不会在心里产生什么“哇,此人必是高手,宗师风范啊”之类的诡异念头。

星星姐皱眉,

“铠甲很漂亮,只是这时间未免也太长了...真遇到紧急情况怕是人已经凉透了。”

要知道进化者本源凝铠、凝兵几乎都是瞬发的,相当迅速。

不然拿什么怼荒野上那些速度比你快、力量比你强动辄体型还贼特么超标号的异兽?

重铠再度炸响,表面棱角锐利的线条折射出一道道有若实质的光束,耀眼的光束仿佛将周围的空气点燃,扭曲的热浪拔地而起。

“轰~”

光芒散去时,被重铠笼罩的卜南栀已然化作一头四肢着地的庞然大物。

三米高,五米长,豹形,通体黝黑宛如黑色的水晶簇拼接而成,华丽又帅气。

巨兽沉重而巨大的爪子拍击地面,众人脚下的大地在随之颤抖。

“卧槽...”

林愁眼珠子都红了,这造型才是他心里觉醒者该有的样子啊!

某雷人的“完美野兽形态”跟眼前这只水晶豹子一比——靠,术士扭曲的审美观就该被千刀万剐。

这还不算完,野兽形态的卜南栀身周又蒙上了一层三色霓虹术,霓虹术形成的“涂层”与“本源铠甲”似乎是产生了某种奇妙的反应,竟然在渐渐融入本源铠甲中,变成了隐藏在黑水晶身躯中的点点黯淡的黑色魔焰。

这位大姐现学现卖用起来倒是很顺风顺水的样子。

林愁身边,温重酒的表情有些微妙,给人一种蜜汁忧郁,

“真像啊,和青雨的火焰变身形态几乎完全一致!”

林愁无语,“......”

别人隔着十八条街提一声“青雨”恋女狂魔卫大人都能听见并且恨不得把眼珠子抠出当大红管子甩出去把人家炸死,更何况离得这么近?

卫天行疯狂咆哮道,

“姓温的你个养不熟的白眼狼,老子...老子...啊啊啊气死胖爷我了...”

温重酒脸色不红不白,淡然笑笑,继续负责温润如玉。

山上的进化者们可就都燥起来了,但又不能说什么,彼此自以为隐蔽的交汇着心领神会的眼神:

“嗯,青雨大小姐和温大人,嘿嘿果然如此~”

“嗨多么,巧了,仁兄你也知道?”

“彼此彼此嘛...”

卫天行差点气吐血!

野兽形态的卜南栀道,

“卫大人,可以了。”

卫天行定了定神,带点尴尬的笑道,

“咳,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形态的本源铠甲,哈哈,小姑娘,这是你的觉醒能力么?”

“是。”

卜南栀的声音近乎于野兽的嘶吼,惜字如金。

温重酒眯着眼睛,

“胖子磨蹭什么呢,她这种形态应该有时间限制——她的神智在渐渐消失,要不了一会意志就会完全被本能所支配。”

“要你废话,老子看不出?小姑娘,接好喽...”

卫天行折身而上拳如惊雷,拳头上本源燃起炽烈的火焰。

卜南栀所化作的黑豹弯腰躬身,如猎物在前蓄势待发的顶尖掠食者。

“轰~”

卫天行的拳头狠狠砸在黑豹的头颅上。

黑豹被砸飞数十米,一路翻滚着将地面犁开一条深沟。

剧烈的冲击波以卫天行的拳头为中心横扫出数公里才渐渐消散,一朵数米直径的殉爆光环倏然绽放。

“呵,”温重酒笑了,“没破!”

卜南栀所化的黑豹一骨碌爬起来,甩了甩脑袋,若无其事。

黑得深邃的水晶质中跳跃着血一样的火苗,张开血盆大口,

“吼~”

鸦雀无声,场面一度陷入尴尬。

胖爷凝视自己的拳头,陷入了深深的自我怀疑,

“长江后浪推前浪,我特么死在沙滩上?”

夏大傻妈呀一声,

“她她她,比俺骨头还硬!”

站在他身旁的梅子女士眼睛都要喷出火来了,

“又一个神坦!哈哈哈哈!”

梅子女士没忘记转头安慰大傻,一大捆菠菜暴击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

“你等阶还低,还没凝聚本源铠甲吧?我教你哦...”

(づ ̄3 ̄)づ╭❤~

夏大傻茫然无措的挠头,憨厚道,

“哦!”

黑豹仰天咆哮,纵身扑向卫天行,化作一颗燃烧的流星。

温重酒拍拍林愁,

“她失去意识了,你上再试试。”

林愁真想来句“再看会儿呗”。

他跟着一跃而起,恰好拦在黑豹的路线上。

黑豹直接无视了他这个气息只有一阶的小虾米——眼中只有卫天行的身影。

“嘁。”

林愁嗤了一声,伸手扯着黑豹的前爪,往地上轻飘飘的一掼。

“砰!”

山头整个被砸得抖了抖,灰尘砂石冲天而起,灰尘散去之后,现出一个直径十米的大坑。

大坑中心卜南栀一动不动的躺在那里,浑身脏兮兮衣服有些破损,人已经失去了意识。

“这...”

孔易懵了,这结局有问题啊,到底差在哪儿了?

卫天行和温重酒神同步的抹脸,

“这小子,没救了。”

一群进化者凑过来围着大坑啧啧有声,

“我说林老板,这么有劲儿的小姑娘您也好意思下重手来着?”

“衣服都坏了,唔,这锁骨真精致嘿,比我老婆漂亮多了~”

“呔,熊熊圣火,焚汝残躯,楼上恩爱狗纳命来罢!”

“林同志果然是自己人,看好你哟。”

围观者众:“汪汪!”

“我擦,这不怪我啊,我捏了一下她就自己爆了的啊...”林愁苍白无力的解释注定要淹没在人群中。

“都摸过了啊。”

“男人,应该有所为有所...呸,应该有所担当,摸都摸过了,还不赶紧抬...抱走,公主抱哟——林老板你新女朋友走g了哇。”

“幸亏是走g不是漏气。”

一番七嘴八舌后,回归正题。

卫天行等人边往屋里走边议论着,

“没错了,看来想轰碎本源铠甲需要的是最纯粹的肉体力量,用本源当buff硬堆上去的,没用。”

“这条件太苛刻,哪儿有...咦,话说还真有这样的,林子和他那个小徒弟苏有容身体里不就容不下一丝本源么。”

“就今天,我终于相信了‘天赋’俩字。”

——这下叫教练也没用了。

学不来学不来,教练也不教这个。

至于林愁林大老板么,望天儿,

“我特么先喂猪!”

嗯,说起来林某养的猪其实长得跟球很接近,脖子挂着毛球,头顶上站着三黄,跑起来都不带让你看见腿的,直接就是滚来滚去还来去如风纵横驰骋。

随着毛牛跟吹气似的长大,被这玩意四个胃可着劲儿祸害的猪笼草日渐消瘦,有几株身上的叶子就只剩下个位数了。

远远看去这小山包周围就跟种了一圈儿巨大化的向日葵似的,除了大脑袋底下光秃秃啥也没有,再这样继续下去估计所剩不多的篱笆君也很快就会玩完。

咨询了某半吊子科研员之后,林大厨终于发现了问题所在。

道理也简单,毛牛是擂牛,而擂牛并不吃素。

这特么就很尴尬了啊!

并且林某人貌似还依稀有印象,第一次兽潮的时候那只贼牛哔的母擂牛确实是领着它的后宫到这儿收割活尸来着。

人家虽然是牛,但却是吃活尸的,主食之外才偶尔啃啃青草帮助一下消化什么的!

毛牛还真不是致力于祸害猪笼草,据吴恪分析应该是猪笼草吃过不少活尸的原因,叶子里很可能有毛牛急需的营养——也就是说,毛牛摧残猪笼草完全是被饿的迫不得已。

吴恪很心痛的感叹来着,

“怪不得毛牛一直长不大,肯定是饿的营养不良了。”

神特么营养不良,你丫眼睛嘛时候瞎的,没看见那货胖到走路都用滚的?

无奈,林愁就只能和进化者交易了一些活尸软晶——这和直接啃源晶票子也并没有任何区别!

给毛球丢了几块软晶,林愁心塞不已,喂完了肥猪回到店里头,里边的人吃的正开心呢。

“唔,这个叫什么的来着...是那条翻车鲀吧?我还以为是小甜点呢,一口吃下去才知道是肉,真棒!”

“是啊是啊,还是卫大人厉害,用冰镇了下,酸甜Q弹,嚼上去就跟吃了椰果跳跳糖似的在嘴里来回弹弹弹的。”

还有位文艺范的,

“刚开始觉得没滋没味的太清淡,吃了几块之后才发现刚才的感觉都是狗屁,这翻车鲀的肉就像是清晨小雨过后山里的薄雾挥之不散,怎么说呢,特别的缠绵啊真是...咱就觉得这菜没那么简单,再多的调味都是欲盖弥彰啊,用百香果一冲,嘿,真想象不到啊。”

“尤其是冰镇之后,清清凉凉,老下酒了~”

卫天行得意道,

“胖爷我刚吃了一口,直觉就立马告诉老子,这菜就得冰着吃!”

林愁:“???”

球的麻袋。

我不在的一小会儿工夫到底发生了什么。

——你们就把我煎春饼的馅料给冰镇,吃掉了?!

应该是要配上虎叔送来的高脚箐萝卜丝鲜辣椒丝和香醋卷春饼才对啊喂~!

卫天行还在那夸呢,

“林子啊,你这个小菜太棒了,简简单单的组合出乎意料的美味,有句话怎么说的来着,技近乎道,而大道,至简。”

甩给林愁一张高深莫测的严肃认真脸。

林愁:“......”

心好累。

就连冷涵都给出了评语,

“特别好吃,我很喜欢。”

林愁:“!!!”

一句话,整个人都不好了。

他就从来没见过冷暴龙对除了火腿以及由火腿做成的菜之外的任何食物用上“特别、很”这样的字眼儿,这可是相当高的评价~

然而,咱们的林大厨却感觉完全高兴不起来。

——算了算了,你们开心就好...

从恒温箱里把XO酱炒的翻车鲀肝和舞茸拿出来,

“再尝尝这个吧。”

整体看上去清清淡淡,稍浓的汤汁给舞茸和鱼肝镀上了一点金黄,最难得的是鱼肝以及汤汁中有些许“流沙”般的感觉,极细小的鱼肝颗粒随着汤汁蔓延至每一片舞茸,异香扑鼻。

明光靠海,食客其实对“鱼”这样的菜肴很挑剔,有自己的想法。

“吃了鱼肉,居然还有鱼肝么?”

“鱼肝炒蘑菇,是河豚的肝还是鮟鱇鱼肝呢。”

能得到明光所有人肯定的至味鱼肝几乎只有两种:鮟鱇和河豚,鮟鱇鱼肝香味浓郁满口回甘,河豚肝则软嫩异常有若凝脂。

而林愁这盘菜用到的鱼肝看起来显然并不是这两者之一。

“还是翻车鲀的。”

众人了然,

“好一道贵重的菜,稀罕玩意,林老板今天真是——破费了哈哈。”

“对对对,那咱可就不客气了!”

温重酒挑挑拣拣,抿了块细长的鱼肝下肚,其实他没抱太大希望来着,只是五阶翻车鱼这样的食材,容不得半点浪费。

“嗯??”

温重酒眉毛扬起嘴角向一方挑起,表情很奇怪。

不知怎的,众人居然从差不多已经把“温润如玉”变成专属形容词的温大人脸上看出了一丝丝痞相。

(错觉,绝对是错觉!)

卫天行眼角余光甩过去,冷笑,

“你们没看错,就是你们想的那样。”

众人:“???”

卫天行灌了一口酒,

“你胖爷永远是你胖爷,至于这姓温的么,呵呵!”

“说出来绝对不会有人相信,你们眼中从来都是‘浊世佳公子’人设的温重酒温大人年轻时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存在。”

嚯,有八卦!

进化者们菜也不吃了,耳朵通通竖了起来。

听,仔仔细细的听,一个字都不能落下的听。

存盘备用,万一以后哪天要正面刚温大人呢?

在这个能动手尽量不吵吵的年代,信息与情报的重要性在战斗中是毋庸置疑的。

情况一:打不过躲不掉的是你。

俗话说人要脸树要皮,必要的时刻义正言辞双手叉腰的揭发出对方的黑历史很能打击敌方士气,此消彼长之下反败为胜的机会将大大增加。

(如果敌方职业为狂战士,此定律依然能够帮助你——死的更痛快更有尊严一些。)

情况二:打不过躲不掉的是他。

那么斩草务必除根,在肉体上击败对方的情况,事后,踩在对方的脸皮上大声哔哔出对方的黑历史三百六十度无死角会心一击并报以诚恳的微笑,这才是胜利者应有的姿态和风度。

情况三:平手。

参考情况一。

综上所述,八卦什么的,炒鸡奈斯!

卫天行:

“啧,知道什么叫熊孩子么,知道什么叫人见人憎鬼见鬼愁么?”

“咱们温大人上秦山武校十几岁的那会,因为嘴贱堪比...emmmm...虽然有可能成为外交事件,但是胖爷我有必要告诉你们实情,姓温的嘴贱程度堪比被活埋了的那位黄亲王,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小时候经常被高年级学长群殴,连带我和赵二还有老秦都莫名其妙的挨过不少揍,呵呵。”

简直一脸懵逼。

卧槽,胖爷咱们大家都没读多少书,但你可别忽悠我们啊!

众人偷眼瞄去,只见温大人擎着酒杯的手在微微颤抖。

卫天行表情愈发诡异,

“举个栗子吧,你们的温大人因为经常挨揍,后来家里人只好斥巨资给他雇了一大群厉害的保镖,上学放学车接车送那叫一个威风潇洒啊,结果没过几天就又被打了——被那群保镖打的,嘿,这辈子从未见过如此傲骨铮铮之人。”

“不然你们以为胖爷我为啥偏偏针对他,还不是那会儿被这货坑多了?”

众人:

(呸,忽悠谁呢。)

(是个人您针对温大人好像是因为闺女才对吧,完全不能相提并论的!)

温重酒嘴角带着一丢丢无奈,只顾闷头喝酒。

如果可能得话,请允许温大人抄几句大灾变的歌词:

这一海心茫茫,

还故作不痛不痒不牵强,

都是假象~

...

真相总是会让人受到伤害。

星星姐含混不清道,

“我@#%¥@!!!”

阿列劝说着,

“慎言,伤气。”

“......”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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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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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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