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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四十一章 黑了心的...

等林愁出来的时候,外面就只剩下了车字队的“大佬”、黄大山以及地上被疑似某邻居家晾晒的半干海带捆得粽子似的刘老大、吴小黑和大猞猁。

要不咋说发生委亲民,全在这海带上体现出来了,就地取材这一套没比他们做的更溜的。

一个看样子顶多有十八的特白净的寸头小伙从一户人家大门里退出来,门里边还有女主人光听声音就知道已经乐得眉不见眼的热情,

“真不要啦?俺家后院还晒了两百多斤呢,不用五点一斤,给四点...三点也行啊!”

寸头小伙一脸新嫩的羞涩笑容,连连摆手。

——唔,发生委借用别人家、尤其是普通人家的房前屋后蹲个点办个事儿什么的,大多会都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进行补偿,所以他们在普通人中口碑一直是相当不错的。

一只手扯住村头小伙,女主人热烈道,

“这大半夜的还给俺们巷子抓流氓,要不大伙儿都留下吃口饭吧,吃了再走也不急嘛!”

寸头小伙手足无措,车字队大佬见状,哈哈一笑,给了小伙一个学着点的颜色,

“嗨呀大姐大姐,咱也想吃了再走嘛,可咱也有制度跟着呢不是,这个真不成。”

女主人这才作罢,依依不舍语气婉转道,

“那啥,下回巷子里有任务就找大姐,大姐保证给你们配合的熨熨帖帖的~”

女主人关门后,车字队大佬捋了捋胳膊上竖起来的汗毛,

“嘶......”

然后对着寸头小伙说,

“学着点,这都跟着出了半年任务了,这点儿事还弄不明白呢?怎么开展工作?怎么升职加薪?总不能一辈子就当个书记员记账小出纳吧?”

寸头小伙被训蔫了,低着头也不说话。

黄大山眼珠子一转,

“这就是你外甥?”

“对,就这货,要不是我在车字队混了几年人脸熟,这小子,一辈子都甭指望了。”

“想不想让他立点功。”

“嗯...嗯??”

黄大山扯着寸头小伙的胳膊,放在昏迷的大猞猁嘴里,说,

“怕疼不?”

寸头小伙脸上的汗唰的一下就流成了瀑布,嘴里强硬道,

“不...不怕,大山叔...能不能换只手,我左撇子,这只手得留着记账...”

孟老坎恨铁不成钢,

“小兔崽子你还真准备记一辈子账啊!”

黄大山捏着大猞猁的上颚在寸头小伙显得非常白非常纤细的胳膊上寻找着合适的角度,地上刘老大眼睛一直鼓鼓的,随着山爷下手一推,利齿破开皮肤,刘老大很干脆的晕了过去,就像那尖牙利齿撕开的不是寸头小伙的胳膊而是刘老大自己的脖颈。

——这是明显是生生气晕的。

吴小黑扯着脖子喊,

“你们这是栽赃嫁祸...我要告你们...”

“啪!”

孟老坎不屑的收回巴掌,

“蛀虫,要不是进化者队伍针对普通人执行任务死伤指标太少了老子直接给你扣一顶‘目标拒不配合激烈反抗只能就地格杀’的帽子,啰里啰嗦。”

林愁全程默不作声,在旁边看的一头冷汗。

黄大山把差点疼晕过去寸头小伙拉起来,随手找了块布把胳膊扎起来,说,

“捂紧了,小胳膊小腿的,血流多了可是会伤元气的。”

寸头小伙惊了,

“哇,胳膊还在?我以为...”

孟老坎捏着下巴,终于有了笑容,

“零阶异兽趁小队与嫌犯周旋冲进巷子平民家中,书记员临危不惧以普通人的血肉之躯替巷子里的一家三口挡下狰狞恶口——啧,这标题咋样?咱觉得都能上明光日报了~”

黄大山不屑道,

“明显标题党,可真够长的。”

黄大山指指林愁,

“林子,这是车字队的孟老坎。”

孟老坎就等这句话呢,脸上挂着明显装出来的惊喜,

“哎呀,这就是林大人?幸会幸会——”

客套一番,林愁指指地上的仨海带粽子,

“他们...”

孟老坎道,

“甭担心,这都是小打小闹,要不了他们的命,人命贵着呢。”

“那...罚点款关几天就出来了?”

孟老坎诡秘一笑,

“嘁,哪有那好事,这种横行乡里还收什么‘卫生费’的小流氓团体和其他的可不一样,基本就是送去矿场挖矿,四道墙劳动改造什么的,干的多了还给不老少工钱呢,照样养活一家老小,嘿嘿。”

“白天劳动晚上还有仨小时的洗...咳...人道主义光辉笼罩式教育,思考反省、悔过交流等等等一个步骤都不能少,不长,最多只需要仨月,包管再穷凶极恶的人出来之后也都得一身正气——装也得装得像点,我干这行几十年了,一共就见过俩人进去第二次,没人想再来一次的。”

孟老坎说,

“时候不早了,我们该收队了。”

跟林愁告别之后,孟老坎扯着黄大山非要请山爷喝酒,絮絮叨叨的说,

“我跟你说啊,以后有这好事儿千万记着我~”

“太难了,这样的普通人才难搞呢,搁家里一蹲个个都是阳光向上守法公民,随手拎起个锄头菜刀那就...抓不到现行我们根本一点招没有...个个家里有小有老,呼呼啦啦把发生委一围没等哭开呢咱就得放人...卧槽...”

没多久,痦子大妈哭天抢地的声音传遍了附近三条巷子,一家一家的亮起了灯,巷子里喧嚣起来。

林愁不管这些,一觉睡到大天亮,四仰八叉躺在桌子上的姿势很像是被宰好的猪。

一觉醒来,虎叔正坐在门槛上吧嗒吧嗒的抽着烟。

“虎叔,哟,烟都点上了?”

虎叔哈哈一笑,

“我摊子旁边老祝家里种了一院子烟叶,这不就给了几两么,太辣,呛嗓子,抽惯了倒是挺香。”

林愁揉了揉脸和张牙舞爪的头发,

“生意怎么样?”

“挺好,昨儿生意刚开张就赚了有百多流通点,今儿赶午饭时候多进点菜,准备的有点少了,哎呀,知道进化者都能吃,可也没想到他们能吃到这种程度啊,昨儿有个家伙自己就吃了二十多斤野猪肉,把我和老祝都震住了。”

虎叔兴冲冲的说,

“看着进化者建城墙真是,挪不开眼啊,挖地基根本都不用工具的,哎哟那...”

虎叔说了好多,才想起来,

“走走走,上你大嫂院子吃饭去,那啥,姜家小丫头怎么样...”

虎叔老脸一红,

“咳,我是说丫头的鹅...”

林愁无语,在厨房用冷水抹了把脸,跟着虎叔去了胡大嫂的院子。

一进门胡大嫂就说着,

“都怪姓吴的,一搅和昨那鱼头都没顾得上吃,我拿盐又给腌了,林子你看还成不?”

“当然行,放点蒜就更好了”林愁一看桌子上用来烤鱼头的青石板都摆好了,旁边有菜有饭有粥特别丰盛,“咦,昨吃的时候咋没瞧见这大雁有腿儿呢,啧啧~”

相比于虎叔的老脸红通通,胡大嫂怡然不惧,叉腰开骂,

“就你小子长眼睛啦?不说话没人拿你当哑巴!洗手!吃饭!”

于是林愁灰溜溜的又洗了一次手。

盐烤鱼头的香味随着滋滋作响的油脂同时袭来,林愁却被一道酱油泡的小咸菜吸引了注意力,

“嗯,这个酱菜味道好啊,嚯,这么多样。”

胡大嫂道,

“没吃过还是怎么着,不就是地里挖的野菜?”

林愁在一盘子黑乎乎的酱油里发现了诸如小根蒜、毛葱、野百合、卜留克等等起码十几种东西,

“诶?这是啥?”

胡大嫂啊了一声,

“难怪你不认识,那是‘姜不辣’,城北才有种的,不是野菜。”

姜不辣学名菊芋,也叫洋姜或者鬼子姜,块根长得和姜有些像,上面的植株能长到一到三米高,开出的花头酷似小一号的向日葵。

林愁说,

“这玩意不错啊,挺好吃的,有种子么,赶明我带走点。”

胡大嫂没好气儿道,

“墙角那泥盆看见了么,里面都是,这东西可好活,就是结得少了点,占地儿。”

林愁笑眯眯道,

“占地不要紧啊,我那地方大着呢,回头种出来和虎叔给找的萝卜肯定特搭~”

见猎心喜,林愁可不想错过任何一种食材。

虎叔盯着青石板上油香四溢的大红鱼头,

“这是什么鱼,从来没见过,油可真多。”

胡大嫂瞪了虎叔一眼,

“谁让你不回来的,昨儿晚上那鱼肉泡饭才香呢,叫什么来着,茶泡饭是吧,我学会了,赶明也做着吃。”

林愁笑呵呵的说,

“再碰上弄到红金眼鲷的时候我让他们给留着,也不是什么矜贵的东西,深海鱼不常见而已。”

虎叔道,

“吓,这还不矜贵,那得冒多大风险才能捞上来。”

林愁摇头道,

“正因为风险大才不要普通的鱼类啊,过了‘奢侈品’那道坎吧,税重的要命,一般的又卖不出什么太好的价,大的海猎船打到这东西也就随便处理了,连带回来都很少的,小的根本不敢去深海。”

鱼头煎过之后便有了上好的焦色,充盈的油脂使每一个最细微的棱角沟壑都泛起特别动人的光泽度,焦香扑鼻之中隐藏着来自大海的鲜美。

红金眼鲷头部的肉不多,几乎是只能用嘴巴和舌尖在鱼骨之间寻找一丝丝一缕缕的肉,就像是一场小游戏,鱼头本就多汁,几经炙烤骨缝中的鱼肉依然柔嫩爽滑,似乎根本没有受到任何影响。

“吸溜~”

当虎叔轻轻掀开一片薄薄的鱼骨,甚至还能看见其中汪着的、几乎糅合一致的水份和油脂。

虎叔突然起身,

“不行不行,这么好的菜,我得把我那瓶子酒找来,整两杯~”

林愁嘿嘿一笑,

“藏灶膛后头板子下面的那瓶?别找了,昨儿让胡大嫂炖这锅斑头雁了。”

(ಥ﹏ಥ)

虎叔:emmmmmmm

虎叔又坐下了,咕哝着,

“一瓶子酒哇,怎么也得给我剩一口...就尝尝这斑头雁到底是个啥味道,都搁了好几天了也没宰...嗯,嗯!香,这肉太香了!还有股子酒香!”

“林子这次回来,准备待个几天?”

林愁说,

“今天就回去,主要不就是看看姜楠养的鹅么,打小一块儿长大的,即使生疏了,让鲍二过来问也不好。”

虎叔笑呵呵的,

“你小子是我见过最没架子的进化人了。”

正说着呢,门外探进一个脑袋,

“呀,吃饭呐!”

姜楠把被绑了腿和翅膀的大白鹅放下,自顾自就凑到了桌子旁,

“昨天没吃到鱼头还觉得好可惜呢...”

“唔...吴小黑的事,是不是你...总之谢谢你了。”

“吴大妈哭了一宿了,三条巷子的人恨不得敲锣打鼓庆祝,大快人心哈哈~”

就像胡大嫂说的,姜楠这样既会赚钱长相又很有潜力并且双亲离世的年轻女孩当然是所有人惦记的对象——只不过吴小黑的方法更讨人嫌更恶劣一些而已。

林愁摆摆手,没接话,只是问她,

“鹅不是不行么,又行啦?”

姜楠翻了个白眼,

“您这都进化者大人了,我们还不得紧着拍拍马屁嘛,免得将来您老人家走在路上都不记得我们这些巷子里的老邻居了呢。”

姜楠正色道,

“这鹅不能卖哟,给你留下自己吃,日子还没够,不够香。”

林愁笑着说,

“你还怕砸了自个儿的招牌是怎么着?”

姜楠说,

“当然啊,整个下城区养鹅的一共也没有多少的,我养了这么多年鹅,有的人一搭眼就能看出来哪些是我这里的呢。”

“行行行,知道了知道了...”

...

与此同时,燕回山上。

黄大山等人舔着嘴唇意犹未尽,

“嗯,没啥反应,赵二爷不是尝过了么,肯定没毒。”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嘛~”

雪人依旧将食材冰封,吸溜吸溜的舔着,从冰层外面看进去,里面本就硕大的鲍鱼更显膨胀。

黄大山将黏在冰上的视线掐断,吞着口水说,

“来几个会水的,林子带我去过,我知道地方在哪,这玩意是真好吃啊,说什么也要多搞点回来。”

“我去我去~”

一群没节操的家伙私吞了锅里炖好鲍鱼,即使有人已经偷偷摸摸的划了卡也还是觉得心虚,所以相当踊跃。

有人道,

“远么,不远的话弄条小舢板直接飘过去得了。”

“成。”

“那就走着!”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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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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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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