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枚金龙能够买来什么?”
启程后的第四天早晨,蹲在熄灭火堆前的蓝礼转头询问身旁戴佛斯。
此时他们身处于一片茂密森林当中,身后有一顶染成淡黄色的,绣着宝冠雄鹿的帆布制帐篷。
周围这种帐篷零零散散有七八个,都是此行人们于昨晚扎好的。而在帐篷群的后方,一条湍急河流散发出的哗哗声响不绝于耳。
清晨的森林空气清新,似乎也激发了一行人身体当中的活力。所以尽管时间还早,但大部分骑士与侍从士兵们都已经起床很久,一个个或是穿梭于营地当中散步,或是刷马喂马,或伸展四肢,做起了晨练运动。
“如果不考虑绣纹章,我们身后那顶帐篷大概值一枚银鹿。”身材消瘦的前走私犯回答。
此时他穿着一套黑色亚麻衣物与棕马裤,身上披着的披风仍旧灰扑扑的毫不起眼。
坐在这处熄灭篝火前,他的右手捏着一根树枝随意扒拉着身前灰烬堆,左手则缠满了绷带,横在膝盖上不敢乱动——
史坦尼斯在之前砍断了他左手的五根手指前端,同样也亲自封了他为骑士。但分封领地需要劳勃那位当前风息堡公爵准许,史坦尼斯眼下还没有这个权利。
因此戴佛斯也要跟着前往君临。
“所以一枚金龙能买来二百一十顶帐篷?”蹲着的蓝礼摸了摸下巴。
“不止二百一十顶,如果一次买很多,价钱会更便宜。”戴佛斯摇头,苍白的面容让他看起来好像老了十岁。
“而差不多四枚金龙,我们就可以买来一套盔甲。包括锁甲、护喉、护颈、头盔。当然具体价格要根据当时的市场行情计算,任何商品都会有上涨或者下降的时候。同样也得考虑是在什么地方购买,以及质量如何。比方说铁群岛的锁甲与武器就比其他地方的都要昂贵,因为他们的铁匠技艺……”
队伍当中一位金发的南境骑士在路过时听到铁群岛这个名字,不由警惕的看了他们一眼,不远处另外三个聚在一起交谈着的北方士兵同样也被吸引过来了视线,不过他们都没说什么。
如果说多恩是风暴地与河湾地的世仇,那么铁群岛则是北境、西境、河湾地的世仇了,因为这些地方的边境海岸线正处于大陆西边,与铁群岛隔海而邻。
风暴地其实也算与铁群岛有仇怨,古代时河间地那块地方曾被风暴王所统治,后来就是被铁群岛的人给抢了去的。
总的来说,铁民在哪都不受待见,因为他们的历史就是由杀戮与掠夺构成的。
队伍当中此时就有风暴地人、河湾地人,以及北方人。北方军队虽然大部分驻扎在风息堡,但还是有一些被派来护送拜拉席恩家族的两兄弟前往君临。
河湾地的人则完全是陪随,领头的梅斯·提利尔是河湾地的封君公爵与守护者,而今正好与眼下队伍一起前往君临,谈判投降与谅解问题。
不过那位身材魁梧的棕发大贵族眼下可丁点都没有个失败者的姿态,看起来不仅毫不担心自己去君临后的命运,一路上还总与他的骑士们谈笑风生——
眼下那家伙甚至在河岸边与一位河湾地骑士悠闲的练起了剑。
“大人们,咱不管谁是国王,但伊里斯陛下说好了的,允许咱们在这片林子里面砍树和狩猎,他说好了的,你们可不能反悔。”
另一个方向同样也有声响传来,就见队伍真正的领头者史坦尼斯此时正身着一袭黑皮甲,站在他的营帐前,板着张脸聆听着两位穿亚麻粗布衣物的驼背老农唠唠叨叨。
“当然,咱们在林子里养猪会交供钱的。但养蜜蜂也是伊里斯陛下准了咱们的,没错,一个叫戴恩的白袍子骑士亲口和咱们这么说的,他还说……”
……
吵吵闹闹的一切随着队伍继续上路而被抛在了身后,从风息堡出发后,他们陆续经过铜门城、文德河、眼下正穿行于历代国王专用的狩猎场——御林当中。
这是一片很大的林子,他们已经在这里走了两天时间了,一路上村落与庄园偶尔可见,更有很多森林当中的兔子与麋鹿瞧见队伍后飞快奔逃的身影。
但队伍大部分时候面对的都是树、褐色的、惨白的、嫩绿的树,它们的树叶或稀疏或茂密,共同交织点缀在林间道路的头顶上方,随阳光洒下一片片阴影。
“什么时候才能到君临?”
坐在晃晃悠悠的马车当中百无聊赖,没多久,黑发男孩就忍不住看向了马车侧面骑马随行的戴佛斯。
“预计还有一半路程。”戴佛斯侧头回答。
史坦尼斯可用之人目前还不多,所以这位刚被封为骑士的前走私犯就成了蓝礼的暂时性护卫。对此戴佛斯并不抗拒。
经过上次楼梯中的交谈后,他对于蓝礼的抗拒心已经基本消散一空了。
“那——”蓝礼还想继续说话,但眼角余光却看到了前方林路边缘一个跪在那里的瘦小身影,不由侧目而去。
前面开路的北方士兵似乎已经教训过了那个挡路小家伙一顿,乃至他看起来鼻青脸肿,但仍旧坚持跪在灌木丛当中,低着头,也不知道在干嘛。
可惜不论是河湾地的骑士还是风暴地的人手都只顾行路,统统无视了他的存在。
“他在乞讨?”蓝礼见此询问。
“他在贩卖自己。”戴佛斯看了看他,“疾病、债务、甚至饥饿。世界很大,总有一些人活不下去。”
他边说边小心翼翼地松开单手握着的缰绳,用能够活动的手摸了摸身上放置钱袋的地方,却只摸了个空,不由无奈叹气。
驾驶小船潜入风息堡中送食物本来就不需要钱,而今围困刚刚结束,他也没来得及补充随身财务。
见此,黑发男孩抬手顺着马车窗口递给他一枚金龙。
“这太多了。”戴佛斯忙摇头。
“一枚金龙换一条命,也不算多。”蓝礼回答。
出发之前管家给了他十枚金龙当花销,但蓝礼至今都没想好以他现在的年龄,要这些东西能干嘛。
“而且我只有金龙。”
这话让戴佛斯怪异地看了他一眼,口中则问:“蓝礼大人准备买下他?”
尽管不再排斥与之接触,但他还是很难将眼前这位男孩当作正常的孩童对待。
“我要一个小乞丐干嘛?”蓝礼边说边扫了眼那个随马车前行而逐渐接近的小家伙,对方此时正巧看过来,模样差不多七八岁大小,满脸脏兮兮的还有淤青,看不清长相,唯有那双绿眼眸比较出彩,显得闪闪发亮。
只是面对蓝礼的注视,对方却又胆怯地将目光避开,然后迅速低下了头。
“我不买他,就当我送给他的好了。”黑发男孩说完就钻回了车厢,而戴佛斯在深深看了他一眼后,握紧手中金币策马靠近了去过。
本来以为这件事就算是结束了,但没一会,赶回来的戴佛斯却又朝蓝礼开口。
“这孩子不简单。”他压低声音说。
“他的胳膊与手指和寻常农家孩子不同,明显经过箭术训练。也许是御林兄弟会中哪位土匪的后代。”
“御林兄弟会?”
“是一群被消灭了的匪帮,两年前他们盘踞在这片林子内绑架贵族勒索钱财为生,疯王伊里斯派兵几次围剿都没有成效,最后不得不派遣御林铁卫亚瑟·戴恩爵士与无畏的巴利斯坦爵士亲率军队……”
……
赶路途中时间流逝的速度显得很慢,但当目的地即将到达时,蓝礼却又恍惚觉得日子过得可真快,路程基本走完,身处于风息堡中的生活场面却仍然仿佛昨日。
队伍离开御林后,君临城那连绵又灰白的城墙随着他们靠近而不断扩大,一股特殊的气味也渐渐传了过来。
起先蓝礼认为这可能是另外一种媒介的气息,对此还有些期待。只是当靠近到一定距离后,他却直接掩鼻翻了个白眼。
“这是我见过最臭的城市了。”
他如此对前走私犯说。
然而等蓝礼正式进入君临城后没多久,他却突然将这句话忘得一干二净,转而变得颇为振奋。
他真的闻到了那种特殊气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