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里吉斯村的故事是有点奇妙,但绝对不是无法理解的,因为他可是至尊法师。
在500年前,以希利亚有个叫‘好女巫’的女巫,她手里有一个奇妙的魔法盒子,具体有什么作用暂时还不知道,反正据说这个盒子一旦落入坏人的手里,就会造成世界生灵涂炭。
因为预见了将来的霍德人入侵,她就想要找一个安全的地方来藏这个盒子,而在来到布里吉斯村之后,村长知道了她的想法,就主动提出帮她保管。
为什么这村长这么热心?是图谋这魔法盒子吗?
不是,关键是好女巫虽然是个八十多岁的老太太,但鹤发童颜,满面红光,圆滚滚胖乎乎,慈祥得很,是个漂亮的老太太。
正好和老村长年龄差不多,懂的都懂......
好女巫觉得这个村子里的人都很好,她对村长也有点意思,加上人家用自己祖先的名义起誓,保证村里没有人会泄露这个秘密。
于是她就决定把盒子藏在这里,但为了以防万一,她使用强大魔法玩了个把戏,将500年前整座布里吉斯村的时间线一分为二。
打个比方,别人切割时间更像是切香肠,比如征服者康,横着从时间流上截断下来,然后把线段首尾对接形成闭环。
拿回去保存也好,自己进入其中玩耍也罢,实在需要的话,还可以加入其他概念来塑造成平行世界,算是最稳妥的时间线玩法之一,因为是科学手段,讲究一个逻辑自洽。
而好女巫的手法呢,则是纵劈,把原本关于这个村子的时间线,劈成了‘Y’字母的样子,让两条枝杈分别走向了不同的方向,却也彼此存在着联系。
其中有她和盒子存在的这一半时间线,被藏进了口袋空间,并且不断在高维度中四处移动躲藏,时间的流速也被减缓到了百分之一。
外界过去一百年,村里才过去一年。
而另一半时间线上的布里吉斯村,则并不存在女巫和宝盒,自然是留在了主维度当做掩护,并在500年的时间中,经历霍德人战争,蛇人入侵等等各种天灾人祸,渐渐演变成了今天的斯阿莫尔村。
因为两个村镇之间本是一体,也存在着某种联系,外界每过去一百年就被视作一次循环。
每间隔一百年,布里吉斯村就会短暂地回到主维度中,取代另一个自己,并且在一天时间后消失,由斯阿莫尔村取而代之。
这一天就是他们的节日,也就是今天,鬼知道这叫什么节,大概.....‘重返现实节’?
总之,这里就是好女巫用魔法开辟的桃花源,村民们根本就没有经历过战争,而且他们也拥有了近乎无限的寿命。m.sbooktxt.com
但任何好处都有代价,那就是他们不能离开村子,一旦有哪个人走出村子一步,那么全村人都会在瞬间被时间流‘纠错’,全部变成飞灰。
因为在外界,他们的异时间同位体早在四百多年前死光了,离开村子,就意味着他们会被同步到主时间流的状态。
这就是之前苏明在村口根本看不到卫兵的原因,因为没有人想害全村人死掉。
“所以,你说事情太巧合了,说的就是这个。”卢瑟得到了答案后顿时就轻松不少,他之前差点都要被自己的好奇心逼疯:“我们进入以希利亚的时间,恰好在这百年难遇的一天,恰好来到了这个地方。”
“没错,我向来是不相信巧合的,你呢,莱克斯?”
点头的苏明还是把金币在吧台上推推,招呼酒吧老板来给自己添酒,手工酒的味道就是和流水线生产的不一样。
得到答案心满意足的卢瑟也重新和丧钟干杯,他嘴角轻挑:
“我是个科学家,严谨就是我的职业习惯,我可以相信奇迹,相信上帝或者命运的安排,但绝对不相信巧合这种低概率事件。”
“在我听来,你说的东西都是一码事,根本不像是科学家该说的话。”
苏明抿了一下嘴,不过随即还是笑了,和卢瑟举杯共饮。
现在他们都确定了,大概率是因为好女巫想要见他们,才会安排出这类似巧合的一幕,所以,只需要在这里喝点小酒,等着人来招呼就行了。
酒吧里的音乐风格很有趣,虽然是吟游诗人们的弹奏,用的也是各种中世纪乐器,但曲调却更像是摇滚,人们的舞蹈也十分带劲。
达米安一直抱着大猫,和它一起喝着牛奶,不时还会用崇拜的目光偷看一眼丧钟,或者是暗自点头。
他对于亲爹的情报水平十分憧憬,同时也喜欢这种能把事情说明白的行事风格。
比蝙蝠侠强多了!
大猫看看他,又看看丧钟,原本眯缝着的眼睛中闪过一道精光。
它放下尾巴卷着的杯子,跳到男孩肩头,把毛茸茸的脑袋凑近达米安的耳朵:
“他才是你父亲,信不信由你。”
猫咪总是淘气的,何况它是猫咪们的梦,更加自由不羁。
它知道事情的真相,包括蝙蝠侠真是达米安亲爹这件事,可这又怎么样?说实话又不会让猫觉得好玩,还不如玩个毛线球呢。
所以它选择助纣为虐,分享丧钟骗人的乐趣,并摇晃着尾巴,等待达米安在谎言中越陷越深。
达米安握着牛奶杯子的手紧了一瞬,但很快松开,他平静地小声回答:
“我知道。”
男孩不知道这猫具体是什么来路,但知道它是和睡魔一起来的,能够和无尽家族成员并肩而行,肯定也差不到哪去,这样的存在,没有骗自己的必要。
不过猫猫的话,只是让男孩更肯定过去自己的想法罢了。
他扭头看向窗外,透过酒吧光亮的玻璃,时间流速都仿佛减慢,可以看到豹女正在街头买花给自己编头环,也看到了塞尼斯托买了个绿色的小矮人手办,等等.....
毁灭军团的那些人似乎全被丧钟影响,变成了能正常生活的普通人,能镇住这些顶级恶棍,这能力毋庸置疑。
达米安自己默默点头,给予内心的声音以肯定。
反正就是比蝙蝠侠强,蝙蝠连阿卡姆都管不住,弱爆了。
“斯莱德,我想喝酒。”想到这里,他举起了空杯,提出了要求。
虽然坐在吧凳上双腿都无法挨到地面,可他觉得自己应该全方面地向父亲学习,越早越好。
果然,丧钟露出了慈父般的笑容,揉揉男孩和猫咪的脑袋:
“那你们俩就先从低度数的开始吧,少喝点,我感觉很快就有人会找我们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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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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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