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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3章 买车

前面是一片山脊,即使在狂风卷着雪花到处飘飞,依旧可以分辨出崎岖的地形。

雪橇和补给只能留在原地,众人需要徒步上山。

短短三英里的路程,队伍几乎走了两个小时才到达,当威特维奇靠近寻路犬的时候,两只小狗只是在雪地上不停地兜圈子,冲着它们踩出的一个圆圈中央狂吠。

他蹲下摸摸狗的脖子,厚实的毛皮也是同样的冰冷,透过手套传递到他的掌心。

“孩子们,冰层下面是不会有什么活物的,你们发现了什么?”

但他无意中走进了小狗们踩出的圆圈内部,随着清脆的冰层破裂声,他向下坠落了。

顿时犹如落入深渊,他感觉自己完了。

冰川的裂隙中不知掩埋了多少人的尸骨,今天他也会成为其中一个。

不过他的命运和古人们不同,只是下落了二三米,他就感觉身体着地了,虽然全身都疼得厉害,但至少还活着。

但随着他呲牙咧嘴地坐起来,他发现自己被一个巨大怪物接住了,他正好落在怪物的手掌之中,而下方则是万丈深渊。

这个怪物全身都覆盖着冰雪,晶莹的冰层让它保持着五指向上的姿势,像是曾经在掌心中抓着什么东西。

但随着阳光从上方的落下,威特维奇发现这冰层包裹的,是一种从未见过的银色金属,一个长着獠牙的金属巨人正面目狰狞地从冰山中钻出。

它虽然保持不动,但那巨大犹如窗户的眼睛,仿佛依旧在盯着他。

“上帝啊......”

“船长!船长!你还好吗?”上方传来了队员们的声音。

“我没事,小伙子们!”

威特维奇爬了起来,捡起了自己掉落的破冰镐,他打算去除这个怪物身上的冰层,看得更清楚一些。

这个怪物完全是金属的,那獠牙是用来进食的吗?他觉得自己发现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

但随着他的冰镐落下,怪物的双眼顿时发出了强烈的红光,整个洞穴中被照得一片通红。

“啊!”

威特维奇软倒在地,他感觉自己什么都看不见了,强光的刺激让他陷入了短暂失明。

不过他的眼镜掉落在冰面上,其上被刻上了人类不可见的图案。

..........................

时间回到现在,美国,特郎奎利蒂市郊,城市扩建区域。

这里算不上什么平民窟,但也不是富人的住宅区,在这个社区中住着的人,基本都是普通的工薪阶层,还是赚得比较少的那种。

此时在路边一栋房子里,一个年轻人山姆正在电脑前检查自己的‘ebuy’账户,他要卖掉收拾车库找到的一些东西。

比如一对不知道什么时代的银烛台;一个原本可能镶嵌了宝石但此时只是普通木盒的首饰盒;一把钝到还不如锉刀的南北战争时期弯刀。

还有他高祖父,威特维奇的遗物,一副眼镜。

没办法,他不是富人家的孩子,给父母修剪草坪也不可能挣到零花钱。

他今年十六岁,也有喜欢的女孩了,而手中没钱,连饮料都买不起,怎么和女孩子说话?

所以得到父亲的允许后,他打算卖掉一些不值钱的‘古董’,和以前在自家门前草地上开跳蚤市场不一样,现在是网络时代了。

只要拍些照片,放在网络交易平台上,再输入上一段颇具诱惑力的介绍......

砰!生意就成了。

当然,在几天之前,山姆是这么想的。

事实证明,即使真正的古董标价100美元,也没有人想买一副滑稽的老式眼镜。

下面的留言区还有人嘲笑山姆。

“哥们,想钱想疯了吗?去打工吧。”

“你说威特维奇是谁?可能是美国抵达北极圈的第一人?历史不是这么写的吧?你这是平行世界的故事吗?”

“本人手中有上帝的裹尸布,或者我是这么认为的,需要者请在浏览器上方地址栏输入:我是傻X活该上当.com。”

......

所以几天下来,山姆除了把一套旧漫画卖了十美元之外,其它的东西什么都没卖出去。

每天他都在给这些东西降价,到了今天,这幅眼镜已经要降到25美元了。

“这真的是我高祖父威特维奇的眼镜啊,他的北极日记也一起拍卖啊!你们信我啊!”

山姆的内心狂吼着,用力输入了新的价格,敲下回车。

价格变化了一下,但还是那样,没人购买。

这时他的父亲已经在楼下喊他了:“山姆!快下来,你不是一直想要辆车吗?”

山姆高兴地跳了起来,飞快地关上电脑,手忙脚乱地穿着衣服,网络上的事情被他暂时遗忘,他要有车了!

是要拉风的双座跑车?还是要豪华舒适的轿车呢?好烦恼呀,嘿嘿......

但随着他父亲开着小皮卡,拉着他越走越靠近贫民区,直到一个小时后拐进一家二手汽车公司的车场。

山姆的梦醒了。

“你说过会出一半的钱给我买车,但不是买废铁。”

他的眼中泛起了无奈,这里的车子全是老掉牙的伙计,光看那些变了颜色的挡风玻璃,就知道至少有三十年的车龄。

然而他父亲才不吃他那一套,没钱就是没钱,他拍了儿子一把。顶点小说

“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只要有四个轮胎和发动机就很好了,还是说给你买辆自行车会让你更高兴?”

山姆垂头丧气地下了车,跟在父亲身后亦步亦趋地走进‘废车场’。

一个穿着紧身西装的胖子飞快地迎了上来,像是一个肉球在平地上滚动,一边跑,还一边用小手绢擦着秃头上的汗。

“先生们,欢迎来到鲍比汽车自助超市,我是你们的朋友鲍比·玻利瓦尔,来吧,看看啊,不要客气,自由!美国的精神就在这些引擎盖子下面啊!”

他飞快地凑近了山姆的父亲,一边吐沫飞溅说个不停,一边飞快地和两人握手,然后自来熟地一把勾住山姆的肩膀。

“来吧,孩子,记着鲍比的话,不是人在选车,而是车在选人。”

这么热情的销售手段,让父子俩都卡住了,还是山姆的父亲更见多识广,他好歹还是说出一句话。

“我要给我的儿子挑第一辆车。”

胖子仿佛恍然大悟的样子,笑着抬起双臂做了个植物发芽一样的姿势,开始在原地旋转。

“那你们来对地方了!看看周围吧,100辆车,我有整整100辆车!就在这里,就在你们身边!每一辆都非常适合做年轻人的第一辆车!便宜!安全!质量过硬!每一辆都是永恒的经典!”

山姆扯了一下嘴角,是的,永恒经典,和它们同一时代的车子应该都回炉重造变成钢材了吧?

如果世界上只剩下它们这一辆这种老款式,那真的会是经典。

但实际上,目前它们只比废铁高一个等级罢了——有橡胶轮胎的废铁。

不过商人的脸皮是不会在乎一个高中生做鬼脸的,鲍比依旧满脸笑容:“那么年轻人,你想要什么样类型的车子呢?”

“呃,就是能开着上学,带同学兜兜风那种......”

山姆脸红了一下,他其实是想带女同学去兜风,但父亲盯着他,他根本不好意思说。

但鲍比卖过的车比山姆吃过的盐都多,这个胖胖的商人瞬间心领神会。

虽然他现在肥胖、脱发、便秘、还有痔疮和心脏病,但谁没有过十六七岁呢?

“来,往这边来,年轻的朋友,看看这辆福特天霸,纯白色,烤漆、五金、内饰全部是原厂的,车况良好,立刻就能开着上学了。”胖商人勾着山姆不断向场地的一边走去,还扭头看了一眼山姆的父亲,压低了声音小声对山姆说:“最大的优点是——避震效果特别好。”

说完,他挤眉弄眼地对山姆露出‘你懂的’,这样的眼神。

如果是别人,也许真的会懂,但山姆是个单纯的男孩,最大的爱好是玩卡通手办。

福特天霸,山姆倒是听说过,据说1994年就停产了,因为它的安全带是电动的,出点故障安全带就不会停在胸口,而是勒在脖子上,撞车之后会让驾驶员和副驾驶掉脑袋......

而且这车太丑了,外观还不如桑塔纳,看起来就像是鞋盒子加了四个轮子。

所以山姆摇了摇头。

胖子也从他的神色中看出了什么,估计是年轻人不喜欢车子的外形,这好说。

“没关系,年轻人,我说了,是车子在选择人,来看看这辆车。”

“捷豹戴姆勒,92年产的,但我保证它和新车一模一样,来看看,这漂亮的前灯,这工艺精湛的银色金属大进气栅,再看看引擎,完美!”

胖子一边说,还一边不停抚摸着引擎盖上的小豹子雕像,另一只手在山姆肩上竖起了大拇指。

女生都喜欢猫科动物的。

但山姆又摇摇头,黑色的轿车,还有非常古板的金属进气栅?女生不会喜欢的。

胖子又懂了,这个年轻人有一颗闷骚的心,他需要的是一辆跑车。

“来,看看这辆,道奇挑战者,40年前跑车界的王者,你值得拥有!不要着急,年轻人,我还有97辆车没有介绍呢,今天我一定让你开车回家。”

流线型的车身,锐利又张扬的外形第一时间就让山姆很是心动,好莱坞好多老电影的主角座驾都是它。

“这车多少钱?”

“一万美元,但很值得,这是道奇挑战者啊!”胖子立刻开始煽动。

然而山姆的父亲第一时间表示,没那么多钱,让山姆在三千美元左右的价位考虑考虑。

山姆和胖子因为不同的原因陷入了绝望,不过就在这时,不远处有人招呼鲍比过去。

那是一个穿着高档西装,却只有一只眼睛的男人,光是随便朝这边扫一眼,就让山姆心惊肉跳,他不知道为什么,就像是老鼠见了猫一样,这是生命都受到威胁的感觉。

而那个男人很快就收回了目光,招呼胖子做生意。

“你这辆黄黑色的雪佛兰,怎么卖?”

“五千美元,看看这赛车涂装,绝对不是我后来喷的漆,这辆车以前可是赛车,经过了全面改装......”

“闭上你的嘴,然后拿走我的钱!”

穿着黑色西装的男人甩出了一叠钞票。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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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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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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