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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7章 哈利波特

猎人们都显得有些拘谨,因为他们的穿着打扮明显和这么高档的办公室不协调,而且鞋子上的泥土把地毯都弄脏了一大片,让人难免有些尴尬。

不是说好了见至尊法师吗?为什么不是卡玛泰姬,也不是纽约圣殿?

作为吸血鬼猎人来说,有几个城市是不用担心吸血鬼问题的,那就是三座圣殿的所在的城市。

纽约,伦敦,香港。

至少在古一法师在任的时期,血食派的吸血鬼不敢在这些地方活动,而现在古一法师卸任的消息刚刚传开,纽约就出事了吗?

他们彼此用眼神沟通了一下,法师主动找吸血鬼猎人还能因为什么事,肯定是因为吸血鬼啊。

这么想起来,至尊法师选择他们是挺荣幸的。从数千名猎手中,至尊法师选中了他们,以后的日子要好过一些了,猎杀的佣金可以往上提一提。

看着牛仔们暗中交流,苏明露出了温和的笑容,就像是古一的笑容一样:“欢迎各位,请随便坐,我是斯莱德·威尔逊,主维度的新任至尊法师,这里是我的公司。”

“呃.....是卖方便面的那个威尔逊吗?”

一个头发稀少,戴着圆眼镜的中年人惊讶地问道,而他身边另一个面色苍白的英俊青年偷偷用手指捅他的后腰,提醒他说错话了。

苏明笑着点点头,这本来就是事实,没什么好回避的,至尊法师就不能做买卖了吗?

古一的态度是避世,但苏明个人的态度向来都是用社会遮掩自己。

“没错,我不光卖方便面,还卖方便火锅,大力饮料,烟酒糖茶,日用百货,服装衣帽。”

这下戴眼镜的中年人都结巴了一下,这话该怎么接?夸大师的生意做得好吗?

另一个高大的壮汉真的接上了话题,他全身的肌肉还有丑陋的面孔,看起来跟弗兰肯斯坦一样,就是肤色还算正常:“我们经常吃方便面,好吃,方便。”

“原来是我的忠实客户,我这里有很多样品正好给你们尝尝。”苏明站起了身,打开了办公室一侧的柜子,里面堆满了各种的试制品。

比如超级辣的辣条,或者是气特别足的新饮料。

壮汉很实在,闻言之后他真的一点也不客气地过来取了一些东西,他的双臂张开,抱了一大堆吃喝返回沙发坐下,给队友们每人分一些。

苏明对此依旧微笑点头,抬起一只手示意他们请用。

吃人嘴短不是只在天朝行得通,用食物拉关系是原始人都会的手段,杀手和妓女是最古老的职业,而最早的报酬也就是食物。

只不过面色苍白的年轻人,还有另一个穿着老式风衣的男人只是笑了笑,把壮汉塞进他们怀里的食物放在桌上,就连汽水也没有动。

通过这一举动,苏明确定了他们的身份。

戴着墨镜,不吃人类食物,肤色苍白,牙齿尖锐?

面色苍白的长发年轻人名叫弗兰克·德拉克,其实他应该姓德古拉,他就像是《恶魔城》游戏里的阿鲁卡多一样,他是德古拉的儿子,吸血鬼王子。

他的母亲同样是人类,也同样早死,他们都是因为种种原因,要向德古拉展开复仇的人。

那个穿老式风衣的男人,衣着风格看起来就像是从古墓里爬出来的那位,是汉尼拔·金,被吸血鬼袭击后变成低等血族的侦探,也是德古拉猎人小队里的智囊。

“那你们试试这个,我猜你们之前也用的是我的产品。”苏明从柜子里取出几个小罐子丢给他们,黑黄色罐子上画着充满时代气息的沙滩美女图案:“新款防晒霜,隔绝紫外线效果更好,而且防水。”

两个吸血鬼接住罐子对视了一眼,紧接着把目光转向了队伍中年纪最大的老人,像是在征询他的意见。

老人穿着一件海员们经常穿的防水皮衣,留着水手一样乱糟糟的白胡子,他稍微有些秃顶,脸上有像是被熊抓过一样的陈旧伤痕,身材魁梧,年龄在五十岁左右。

他先是向两人点头,示意可以收下礼物,自己则感激地看向苏明:“谢谢大师的照顾,多谢你的包容之举。”

确实,不是所有法师见到吸血鬼都能像苏明这么平静的,比如摩纳克,他就是出了名地讨厌僵尸,他好像在海地有着不太愉快的过去,对于巫毒尸深恶痛绝。

僵尸,吸血鬼,巫毒尸,干尸,木乃伊,在摩纳克眼里都是一个样,都是黑魔法驱动的活尸,他见到活死人只有一个态度,那就是——烧。

不过卡玛泰姬一派,一直都是中立态度,德古拉猎手相信古一大师的继承人也是一样,这才敢带着吸血鬼队友来会面。

“昆西·哈克,猎魔人大师,你对战血族的经历连我也有所耳闻。”苏明保持着笑容,睁眼说瞎话:“血族和人类一样,有好人也有坏人,我并不打算根除吸血鬼,而且对于素食派持理解态度,他们无法选择自己的出身,但可以选择自己的生活。”

此言一出,弗兰克和金看向苏明的目光顿时充满了感动。

这是多么广阔的胸怀?多么温和的笑容,至尊法师仿佛就像是太阳一样,万丈光芒让他们都睁不开眼。

视线被泪水模糊了,他们确实无法选择自己的出身,但他们想做个好人。

理解万岁!

年龄较大的昆西也经不住这样的忽悠,丧钟的骗术和表演同样是顶级的,毕竟要是不会骗人,根本没法在哥谭混。

可以看到他明显也放松多了,没有了一开始的拘束感。

壮汉依旧在吃个不停,戴眼镜的中年人则掏出了小本子在记录什么。

强壮的高大男人名叫塔吉·尼塔尔,是从一个邪教组织中逃出来的受害者,那个邪教崇拜死亡,他们认为死亡在人间的使者就是吸血鬼。

他们致力于扩张自己的势力,始终在寻找传播信仰的方法。

在未来,他们找到了这个办法,拜死徒将来会以一个更潮流的网络时代名词出现,从如今的宗教形态转变为类似网络传销的架构,改名哈鬼族。顶点小说

塔吉智力低下,洗脑对他造成了不小的伤害,不过他力气很大,算是负责搬运和打杂的随从人员。

另一个奋笔疾书的眼镜男名叫哈罗德·哈罗德,四流小说家,就是比三流还不入流的那种,他加入吸血鬼猎人的行列纯粹是因为脸皮够厚。

他想要出名,赚大钱,于是决定写一本关于吸血鬼的纪实文学,不知从哪里打听到了昆西的队伍,于是死缠烂打地非要他们带着他一起。

牛皮糖,甩又甩不掉,不带他一起他就抱着昆西的大腿不放手,偏偏他还有记者的底子,不管昆西他们怎么躲着他,总能被他找到,嗅觉堪比猎犬。

没辙,德古拉猎手只能带上这个拖油瓶,不过后来发现他擅长打探消息,对于历史也非常有研究,于是正式接纳了他作为队员。

其实哈罗德的调查到了现在,记载下来的东西足够他写出几部指环王或者冰与火之歌那样的巨著了,他只是舍不得队友,借口还要取材,一直跟着他们行动。

队友们自然也知道,只是心照不宣地没有拆穿这个傲娇嘴硬的家伙。

苏明看着他们笑了笑,最后才把目光落在队伍中唯一的女性身上。

她十分年轻,大概还不到二十岁,穿着一身洗得褪色的牛仔服,里面是黑色的高领毛衣,金色的长发柔顺地披在肩上,背后十字弩的肩带被头发遮盖了起来。

德古拉猎手之所以在猎人圈子里有这么大的名声,大部分的功劳都归功于她,在外行人的眼里,她的名字就是实力的保障,代表着任务成功率百分之百。

她叫做蕾切尔·范·海辛。

没有错,她的爷爷就是最著名的吸血鬼猎手范海辛,曾经单杀德古拉三次的超级猎魔人。

只不过德古拉是不死的,第三次狩猎,在范海辛和德古拉同归于尽后,过了没几年,德古拉又活了。

他向范海辛家族展开了报复,杀死了在场的所有人,包括在婴儿床前保护孩子的蕾切尔父母。

但当他打算向蕾切尔下手的时候,昆西和其他支援的猎人们赶到,救下了还是婴儿的蕾切尔。

范海辛家族就是吸血鬼猎人们的信仰和脸面,无论如何不能让它消失。

昆西带着蕾切尔逃跑,其他猎人们为他断后,全部阵亡。

而德古拉对蕾切尔下手却没有成功的证据也留在了她的额头上,一道闪电型的伤疤,强烈的黑暗能量让这个伤疤无法消除,但也让蕾切尔借此能追踪德古拉的行踪。

如果德古拉出现在附近,或者是想要搞什么大阴谋,蕾切尔就会感觉伤疤火辣辣地疼。

昆西将蕾切尔养大,教会她吸血鬼猎人的本领,组建了小队德古拉猎手,誓言要向德古拉复仇。

这个故事对于苏明来说总有种熟悉感,因为蕾切尔的遭遇简直和幼年的哈利波特一模一样。

蕾切尔出现在漫画里是1972年,哈利波特则晚得多,两位吸血鬼王子之间也是类似的关系。

被致敬的角色没有后来者有名,其实挺尴尬的。

但估计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德古拉猎手小队的故事最后以悲剧收尾,除了汉尼拔·金,其他所有人都在和德古拉的战斗中死去。

而金知道德古拉总有一天还会回来。

于是他找到了自己的老朋友惠斯勒,加入了对方的队伍‘夜行者’,跟惠斯勒一起培养了一个半人半吸血鬼的孩子,对抗吸血鬼的救世主。

那个孩子名叫布莱德,代号刀锋。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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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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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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