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的婚礼说白了还是比较简单的,加上现在条件不允许,苏明也没办法上哪找个神父来,连观礼的现场嘉宾都没有,更别说冷餐会了。
会场除了红地毯和一点鲜花外,就是那大蛋糕比较显眼,哈莉已经盯着那蛋糕咽了好几次口水了。
在萝瑞念了那些刺激金鹰心态的台词后,绞杀控制着音响部门播放起了婚礼进行曲,在这庄严的曲目中,小猩猩被仿生人拎着胳膊双脚离地,滑稽地向前走去。
猩猩出身马戏团,他也是很懂什么叫节目效果,这种时候如果金鹰在看电视,这哥谭目前唯一还在播放的媒体频道,那么自己表现得越是滑稽,越是不堪,那金鹰就会越生气。
自己的角色在这场戏里就是个小丑。
所以波波根本没有表现出什么超出常人的智慧来,而是模仿着动物园的普通猩猩,挂在仿生人的手臂上,一边翻着下嘴唇发笑,一边喔喔喔的叫着,看上去就像稍微聪明一点的野兽。
音乐声中,他手舞足蹈地指着蛋糕,还指指自己的嘴,流出口水打湿衣服前襟。
就走在波波身后的丧钟都有点佩服他了,小福猩还真是敬业啊,真的是不用具体说明,也从来不掉链子。
这种表现确实恰到好处,新郎越是差,金鹰的心理就会越不平衡,只要他看到这一幕,作为男人肯定忍不了。
‘你宁愿睡一只猩猩也不愿意和我上床?’
‘这新郎是什么玩意?’
‘母亲!这简直是对我的羞辱!’
诸如此类的想法应该会有吧?毕竟金鹰把鹰女视作自己的禁脔,那么现在看到她‘复活’了肯定不会再让别的男人染指,更别说是只猩猩了。
变态恋母说到底还是一种认知错位,也是一种扭曲的‘身份崇拜’。
甚至在金鹰的心中,他想要强奸肯德拉,是为了她好。顶点小说
因为他过去的那些经历,那才是真正的乏善可陈,光辉岁月在成年之前,那时候作为骡子他有钱有有颜。
那个时间段被他自己认为是人生巅峰,因为他后来哪怕加入了超级英雄的队伍,却过得只是勉强温饱罢了。
而在人生巅峰中,他能够被人称赞的除了运毒技巧外,就只剩在床上和女人胡搞的本领了。
可是他打交道的那些女人,都是收钱办事的,过程中肯定大肆夸赞他的那方面能力,为了讨老板高兴,还会说想生他的孩子之类的。
都是套路,韦德都不知道因为这个被小姐们哄走多少钱了。
而区别在于,小表弟是疯狂中的清醒者,他只是找乐子,心里也有数。可金鹰恰好相反,他真的以此为傲。
他现在崇拜母亲的转世,也就是肯德拉,深深地爱着她。想要为她提供最好享受,他那浅薄认知中最好的生活。
所以他想拿出自己拥有的最好东西来,想要让母亲享受人间极乐,用自己的肉体让母亲来天天舒服,并且生一些完美的孩子共享天伦之乐。
而肯德拉的抵抗,被他看作了一个母亲想要拒绝孩子的好意,所以他十分坚持,哪怕被她暴打也不会放弃,因为这就是爱。
疯子们不是没有逻辑,只是一般人无法理解罢了。
当然了,这是疯子的病态思维,并不值得提倡。
有着这种情结的人,往往在牵扯到心中母亲形象的人时,都会表现出非常强的独占欲望,从而能作出任何疯狂的事情来。
这就是整个战术的思路细节。
不长的红地毯很快就走到了尽头,一对新人站在了大蛋糕旁边,司仪萝瑞低头看看纸条上的步骤,那上面写着一些拖延时间的问题。
金鹰怎么还不来?她都要撑不下去了!
“三个小伙子同时爱上了一个姑娘,为了决定他们谁能娶这个姑娘,他们决定用手枪进行一次决斗。小李子的命中率是30%,小黄毛比他好些,命中率是50%,最出色的枪手是瓦西里,他从不失误,命中率是100%。由于这个显而易见的事实,为公平起见,他们决定按这样的顺序:小李子先开枪,小黄毛第二,瓦西里最后。然后这样循环,直到他们只剩下一个人,那么请问......尼克弗瑞什么时候死?”
照本宣科念完提词纸条上最后一句话的时候,萝瑞自己都摇晃了一下,差点跌倒。
这尼克弗瑞是谁?根本没有出现在题干里啊!不对!什么人的婚礼上会有脑筋急转弯啊?!
而在屏幕另一端的老蝙蝠则微微一笑,他已经知道答案了。
已知三人是在手枪决斗,那么决斗的规矩就是必须有见证人,而决斗争夺爱人这种事,在文艺复兴时代很流行,见证人也往往是姑娘本人。
毕竟当着心爱女孩的面,谁也不好意思用盘外招,这样才公平。
那么尼克弗瑞就是这个姑娘,她其实出现在题目中了,只不过非常隐蔽而已,而且姑娘起了个男人名字,这是信息误导的一种手段。
而第一个开枪的小李子命中目标的概率只有30%,是另一个语言陷阱,单纯说命中率?是命中什么的概率?
是小概率命中决斗对象,大概率打到公证人吧?所以尼克弗瑞极有可能在开第一枪的时候就死了!
老蝙蝠坐在自己的椅子上满意地点头,对于自己的宝刀未老很满意,同时对这个出题的鬼才也来了点兴趣,这简直是新一代的谜语人啊。
想起那老死在阿卡姆的老伙计,他的表情又变得有些唏嘘。
不说蝙蝠侠那看着电视答题玩得起劲,反正一堆关于尼克弗瑞的脑筋急转弯出来后,萝瑞整个人都麻了。
这个未知人物的名字比今天的主角波波出场频率还高,这样没问题吗?
不过还好,差不多二十分钟后,婚礼终归是回到了正轨上。
在美国的婚礼上往往还有一个流程,神父会询问在场的人中有没有反对这场婚姻的。
一般来说只是走个形式,但偶尔也会造成落跑新娘的戏码,而且因为是‘神前婚礼’,这种悔婚其实还被默认是神灵认可的,不光不算偷情曝露,一般新郎也没脸去追。
口干舌燥的萝瑞看到了滑稽戏的终点,心情愉快地念着大纸条上最后的一段话:“在宣布二位结为夫妻之前,我必须要问在场的嘉宾们,你们当中有人反对这场神圣的婚姻吗?”
“我!反!对!”
她话音刚落,就有人撞碎了演播厅向着大街方向的玻璃,以一个潇洒的英雄姿态登场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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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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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