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长风并不知道薛飞仙的震惊。
他炼制生生造化丹,精疲力竭,又操控阴阳九宫阵封住鬼怨毒,彻底的累瘫。
此时滚滚灵气没入体内,按照青龙不灭卷的功法路线运转。
滋养着血肉,没入四肢百骸。
最终化作一滴滴精纯浓郁的灵液,沉入丹田。
滴滴答答,共有两百滴灵液。
百滴灵液为初期,千滴灵液为中期,万滴灵液为后期。
此时萧长风的实力,是筑基中期,差不多堪比灵武境五重左右。
最终,萧长风一扫疲惫,彻底恢复,这才睁开眼。
“长风,你没事吧!”
刚一睁开眼,便是看到林若雨担忧的神色,让萧长风心中一暖。
“放心,我已经彻底恢复了。”
萧长风微微一笑,长身而起。
他目光一望,便是看到了依然残存震惊的薛飞仙,以及神色舒缓的赵三清。
“薛宫主,恭喜你恢复。”
九头蛇落下,萧长风携着林若雨,笑着向薛飞仙道喜。
“惭愧,若不是九殿下,恐怕此时我已经见到了阎王了,大恩大德,薛某没齿难忘。”
薛飞仙掩去震惊,此时体内虚弱感尽除,站起身来,恭敬的向萧长风躬身行大礼。
薛飞仙是什么人?
帝武境强者。
阴阳学宫宫主。
官居一品。
然而此时却是心甘情愿的向萧长风躬身行礼。
毫不作伪。
这份坦荡性情,足以让人佩服。
毕竟趋炎附势容易,尊重他人困难。
特别是像薛飞仙这样名声赫赫,实力超绝,又位高权重的人。
对此,萧长风也是坦然的接受了他这一礼。
“薛师弟,你又去南疆了?否则又怎么会中了南巫老祖的鬼怨毒。”
此时赵三清开口,目光望着薛飞仙。m.
听到赵三清的话,萧长风等人都是一怔。
南疆?
这不是在大武王朝南方,一个极远之地吗?
虽然很多密辛不知道,当对于整个玄黄大世界的地貌,萧长风还是有所了解的。
大武王朝和大元王朝都处于东域。
而在东域之外,西方则是西洲,北方则是北原,中部则为中土,而南方,便是南疆。
除此之外,四面环海,据说在极远的海外,还有其他大陆。
不过海中凶险异常,又有强大的海妖,因此很少有人能够渡海而出,寻觅新大陆。
薛飞仙这是去了南疆?
至于南巫老祖。
唯有大能境强者才能称祖,显然这南巫老祖,是位大能境强者。
不过薛飞仙去南疆干什么?
又为什么会中了南巫老祖的鬼怨毒?
“哎!”
薛飞仙叹了口气,神色低沉。
“赵师兄,红衣的仇,我忘不了啊!”
薛飞仙伸手,手上的储物戒微芒一闪,一个红色的葫芦出现在他手中。
拔开葫芦嘴,顿时醇馥幽郁的酒香溢出。
他往嘴里灌了一口,清冽的酒水顺着他的嘴角淌下,浸湿了他的白色衣衫。
此时,坦荡性情的薛飞仙,变成了满身孤独的酒客。
萧长风三人不言,能够感受到薛飞仙身上的孤独与无助。
白衣剑客,却唯有孤独和烈酒常伴。
这一幕,感染了萧长风和林若雨、卢文杰三人。
“薛师弟,为了落红衣一个女人,你要沉沦到什么时候?”
赵三清显然是知道薛飞仙的事情,此时轻叹一声,有些恨铁不成钢。
“赵师兄,我此生只爱过落红衣一个人,她死了,我的心也死了。”
薛飞仙再次灌了一大口酒,眸中含着泪光。
“我知道,我已经废了,这些年来,我浑浑噩噩,以酒度日,想要忘记,但忘记,又岂是那么容易的,每当我闭上眼,便会看到红衣在我面前惨死的模样。”
二十年前。
一名身穿红衣,美艳无双的女子,踏入京都。
一支牡丹舞。
艳压群芳,舞动全城。
成为当时名动一时的花魁。
万人宾客求而不得见,哪怕是当时的武帝,想要纳她为妃,也被她抗旨而拒。
此女,名为落红衣。
同样是二十年前。
正值意气风发之际,薛飞仙自创武技“一剑飞仙”。
于燕归山上战败九名同为皇武境的剑客。
名震九州,号称剑皇。
年轻,潇洒,帅气,又名震九州的薛飞仙,却同样求见落红衣不得。
谁也没想到。
那一日。
薛飞仙趁着酒兴,便一剑斩破花魁楼,登天而上,一揽美人腰。
此事惊动全城,轰动九州。
但从此之后,薛飞仙却是俘虏了美人心。
以此,也算是成就了一段佳话。
白衣剑客,红衣花魁。
在当时,不知道羡煞了多少人。
然而薛飞仙却是没想到,落红衣来自南疆,乃是南疆巫教的圣女。
巫教在南疆之中,是一个大教,堪比圣地的存在。
落红衣原本是来到京都,带着蛊惑武帝的任务。
但却爱上了薛飞仙,坠入了爱河中的她,只得放弃了自己的任务。
最终,巫教派人招她回去问责。
当年薛飞仙年轻气盛,又身负盛名,将巫教来人尽数斩杀。
最终引来巫教中的强者出手。
那一战,薛飞仙虽然胜了,但从此,却是心死了。
因为落红衣为他挡下了致命的一击。
从此,他活着,落红衣死去。
阴阳两相隔,此生不再见。
那一日,风雨飘摇,一代花魁逝去,一代剑皇沉沦。
二十年来。
薛飞仙无法忘记仇恨,更是实力突破,成为了剑帝。
他数次前往南疆。
目的只有一个,覆灭巫教,为落红衣报仇。
可是巫教何等庞大,那可是一处圣地。
不仅有圣人坐镇,更有不少大能境的老祖。
凭他一个人,又怎能覆灭。
二十年来。
他以烈酒与孤单为伴,醉生梦死。
唯有报仇的执念在心中永固。
这一次,他再次前往南疆,在毁去了巫教的数处分部后,终于遇上了南巫老祖。
虽然他逃得快,但依然中了鬼怨毒。
若非萧长风出手,恐怕他就要踏入黄泉了。
青龙山内,听得薛飞仙诉说往事,林若雨美眸含泪,感动无复。
卢文杰低沉入心,似有感悟。
好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
爱如毒酒,入喉甘美,销魂蚀骨,毒发时撕心裂肺。
不过此时,萧长风却是目光清明。
他微微抬头,盯着薛飞仙的眼睛,缓缓开口。
“我有一术,其名招魂,能让你与落红衣之魂相见,你,可愿学?”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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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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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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