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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千三百六十章 我喜欢的人天下无敌

人死如灯灭。

这句话丝毫不假,此时当韩三千的突围宣布失败的时候,他的防御被黑风所彻底摧毁,他的进攻也因为受阻而完全停滞。

内忧而外患。

在如此双重的重大打击下,光靠韩三千的顽强意志,显然不过是痴人说梦,黑柱里面的风劲远比韩三千所认为的要强,甚至还要强上数千倍。

以他个人的能力,起码在目前来说,他确实无法做到攻防的彻底坚固,自然,也就没有能力和办法去挑战这强悍无比的黑色巨柱。

他勉强的微缩身形,身上的金黑之气在做着最后的挣扎,五形神石也在尽着它的全力替他修补身躯,尽管,修复与所受的伤痕相比起来,不过仅仅只是杯水车薪。

要死了吗?

韩三千的意识开始在消退,他的能量也在收缩,就连瞳孔也开始涣散。

一切,似乎就要形成定局。

风,似乎小了。

也许是感受到它所攻击的人已经开始走向死亡,它也不再变的那么张狂嗜血,也不再那么嚣张跋扈,像是死神挥舞完勾镰后轻轻吟唱的死亡之歌。

“哼。”

眼见着黑柱开始有所减弱,叶世均的眼神里透露着自信,还透露着一种无法用言语来形容的激动。

新仇与旧恨,身仇与父仇,以及各种羡慕,嫉妒,在此时此刻交汇一起,又随韩三千的即将死亡而消散。

他终于大仇得报,他也终于可以踩在韩三千的身体上,向世界宣告旧王已死,新王当立。

“韩三千,我要你记住,我,叫,叶世均!”

怒声狂吼,一切的情绪几乎全部融进了这声狂暴的怒吼之中。

他在宣泄,也在告诉世人,他叶世均才是真正的无上王者。

“叶……叶公子嬴了!”

地面之上,朱颜硕也最先反映过来,他直接右手握拳,振臂一呼。

闯入城主府的大仇得报了,最重要的是,一旦随着韩三千的死亡,自己妹妹和她朋友换了脸一事也将正式被埋入历史的尘埃之中。

从此时次刻来说,她的妹妹才真正的正式进入了新生。

“漂亮!”扶天同样激动无比。

于他,韩三千是一个破坏他权威的存在,是一个足以挑战他扶家家主之位的存在,也是一个让他扶家从高处衰落到如今这般田地的存在。

他恨不得韩三千被千刀万剐,以此,方才能满足自己心中的郁结。

若非这个竖子出现,苏迎夏怎会不听扶家之言,怎会不听他的安排?而若非苏迎夏的叛逆,他扶家又怎会沦落于此?顶点小说

此子处处与自己做对,今日终死他人之手,又如何不让他感到解恨呢?!

四大高手那边,也各自激动,毕竟两战韩三千,他们本来高高在上的威望,几乎堕入了谷底。

祛除一大祸害,对他们来说,自然都是美事。

只有场中的朱颜儿,先是微微一愣,似乎是难以接受韩三千已经败下的局面,毕竟在朱颜儿的心里,有对韩三千的恨,但恨的根源是来自于喜欢。

但偏偏就是这样一个自己第一次喜欢的人,还是那么厉害的人,如今却死在自己的面前,如何能不让人感到震惊和惋惜呢?

但这种情绪,只持续了不到片刻。

转而来的,是朱颜儿望向天空之上叶世均那满满都是爱意的期待与喜欢。

是啊,韩三千之败固然是难以接受,但反过来想,就是因为这样难以接受,却恰恰可以反映出叶世均到底有多么的本事。

他可以做到别人无法做到的事,可以打败屠戮魔云鬼城的天降神人,这不就意味着,叶世均的本事相比韩三千而言,显得更加之强吗?

而这样一个男人,却偏偏是喜欢自己的那个男人,难道,这又不值得高兴吗?!

想到这里,朱颜儿望向叶世均的眼神里,更加充满了爱意。

只是,韩三千又真的死了吗?或者说,彻底的败了吗?

黑风中,韩三千的手指突然动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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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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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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