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7章:黄字一号密探任红昌
秦温带着蔡邕三人一起进宫面圣,将秦昊在蔡府等消息,而秦温进宫二个时辰后,刘宏就正式下达任命诏书。
正式的诏书如下:任命秦温为镇东将军,主持虎牢关一线战事,刘虞为副将,丁原董卓随军出征。
虎牢关战事迫在眉睫,刘宏要求秦温立刻出发,而一出宫门之后,秦温就立马对带来的侍卫,道:“去蔡府通知少主,让其立刻前往东门,我在那等他!”
“诺!”侍卫抱拳应道,随即骑马向蔡府赶去。
秦昊并不知道父亲在找自己,秦温离开后,他在蔡府闲等着也无聊,于是就在蔡府后院瞎转起来。
蔡邕清廉,蔡府也不算太大,比起秦昊的冠军侯府要差得多,不过蔡邕到底是文雅之士,将自家后院打造的那叫个漂亮。
秦昊在蔡府住过,不存在迷路的问题,边走边看的秦昊,转着转着逐渐走到了蔡府后院的荷塘边。
望着这片还没开的荷塘,秦昊又不禁想起一些不愿想起的过往。
那还是秦昊随鬼谷子游学到洛阳,暂住在蔡府,同样在这片湖边发生的事。
一个身穿红衣的绝色少女靠在秦昊的怀中,望着眼前的一片荷塘,轻声问道:“昊儿,你知道我最喜欢什么花吗?”
秦昊享受着嗅着少女的发香,笑道:“红儿姐最喜欢的肯定是莲花!”
“哦?为什么?”红儿瞪大双眼,好奇的问道。
“因为我最喜欢莲花,红儿姐一定跟我喜欢的是一样的!”
红儿经受不住秦昊灼灼的眼神,羞涩的地下头,小声嘟囔道:“谁跟你一样了!”
“啊?”秦昊故作夸张的问:“难道我猜错了?”
“呵呵,算你猜对了还不行嘛!”红儿轻笑起来。
“好耶,奖励,红儿姐,猜对的奖励。”
红儿一愣,问道:“什么啊?”
“诺。”
秦昊嘟嘴,又指了指自己的唇,少女一脸绝美的小脸顿时变得羞红一片。
“讨厌!”
红儿的小粉拳不停的捶打些秦昊的胸膛,秦昊一把抓住红儿的双手,撒娇道:“就要奖励嘛!”
红儿明亮眼珠一转,道:“想要奖励,那就必须得通过我的考验。”
“什么考验?”
“剑术上击败我!”
“啊!”秦昊一听,顿时垮了一张脸,道:“红儿姐,师傅说你是千年难见的剑术天才,我怎么可能在剑术上击败你啊!不行,必须换一个!”
见秦昊耍起无赖,看着眼前这一片荷塘,红儿眼前一亮,道:“那昊儿你必须在一炷香内,以荷花为题,作出一篇让我满意的诗歌。”
秦昊一听顿时大喜道:“这可是我强项哦,红儿姐,等着吧。”
秦昊在凉亭里来回踱步,当走到第七步时,猛的一拍手,喜道:“有了!”
“这么快?”红儿很惊讶,七步成诗,这也太快了吧。
不过红儿哪里知道,这七步还是秦昊装样子的呢,做为一名光荣文学大盗,秦昊可谓将不要脸的精神发挥到极致。
“嗯哼,红儿姐,听好了!”秦昊清了清嗓子,念道:“水陆草木之花,可爱者甚蕃。姜太公独爱菊;自秦汉以来,世人盛爱牡丹;”
红儿一听顿时笑了出来,道:“这里面可没有莲花哦。”
“别捣乱,打断我思路了。”
秦昊瞪了红儿一眼,红儿俏皮的吐了吐香舌,不在多言。
“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红儿小嘴微张,眼神迷离,逐渐陷入秦昊所描绘的美好意境中。
“予谓菊,花之隐逸者也;牡丹,花之富贵者也;莲,花之君子者也。噫!菊之爱,太公之后鲜有闻;莲之爱,同予者何人;牡丹之爱,宜乎众矣。”
听完后好一会,红儿才缓过来,柔声问:“昊儿,这篇词有名字吗?”
秦昊笑道:“还没想好呢,要不红儿姐你帮我取一个吧!”
“嗯…”红儿略做沉思,道:“就叫《爱莲说》怎么样?”
“好名字,红儿姐,你对《爱莲说》满意不?”
红儿娇嗔的瞪了秦昊一眼,然后在秦昊的唇上轻轻啄了一下,就羞涩的退缩了回去。
“完了啊?”
秦昊傻眼了,这跟自己想的完全不一样啊。
“玩了呀,昊儿你还想怎样?”
“你赖皮。”秦昊气愤道。
“我怎么赖皮了?”红儿反问。
“你…”秦昊胡搅蛮缠,道:“反正就是赖皮,所以那就不要怪我了。”
“啊,昊儿,你干嘛?”
秦昊抓住红儿的双手,一把将其抱住,看着近在咫尺的美少年,红儿只感觉浑身发烫并且无力。
秦昊看着红儿的眼睛,深情道:“红儿姐,花,昊儿只爱莲,人,昊儿只爱你!”
见秦昊眼中不夹杂一丝亵渎,只有深深的爱意,红儿心头巨震,心中无比甜蜜。
红儿踮起脚尖爱,再次主动吻上秦昊的唇,秦昊动情的回应,恨不得将佳人揉进自己的身体。
荷塘边,凉亭内,只见一对郎才女貌的恋人,正深情的相拥在一起。
少年俊美如仙,重瞳之中只有少女,而少女倾国倾城,眼中同样只有少年,着实羡煞旁人。
凉亭不远处的一颗大树后,蔡琰呆呆的看着这对神仙眷侣,心中除了羡慕就是羡慕。
……
“沧海桑田,物是人非啊!”
秦昊缓步走上凉亭,望着眼前的荷塘,两行清泪从秦昊的眼中流出,随即被秦昊抹掉。
看面前的荷塘,秦昊冷声道:“出来吧,我知道你在!”
过了一好会儿后,秦昊转过身来,只见在一个手持宝剑,身穿红衣的绝色少女,正站在秦昊的对面。
乌黑的长发宛如瀑布般倾泄而下,一直垂过她那不堪一握的盈盈细腰,娇嫩的肌肤晶莹如玉,弹吹欲破,仿佛玉石雕刻、霜雪堆彻。
少女的美,是一种震撼人心灵的美,纯净,无暇,倾国倾城,如同九天之上的仙女一般,令人不忍亵渎,手中的宝剑更为其点缀三分英气。
秦昊死死盯着少女,冷声道:“我是该称呼你任红昌呢?还是东方胜?”
少女不敢去直视秦昊的双眼,狠狠咬了一下玉唇,道:“任红昌已死,现在站在你面前的,只有东方胜!”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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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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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