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9章:女子中的帝王
任红昌从没放弃过要报仇,经过鬼谷子的指导后,她发现自己以前都想的太简单,杀刘宏绝不是那么简单的事。
刘宏住在皇宫之中,轻易也不会出宫,皇宫中除了有剑圣王越坐镇之外,其他的高手也是多如牛毛。
想凭一己之力,就算能够杀掉刘宏,也不可能活着退出来。
任红昌虽想报仇,但也珍惜自己的命,现在的她,有恋人,有师傅,对未来充满了眷顾,可不想这么年轻就死。
而见识过平民之间的疾苦,还有大汉官场的黑暗后,任红昌深知大汉朝廷已经腐烂到根。
这样的国家真的有存在的必要吗?
思索再三后,任红昌发现自己直接杀了刘宏,实在是太便宜他了,只要这个腐朽的国家还在,依然就会有无数的家庭,遭受和自己同样的悲剧。
从刘宏手中摧毁着整个腐朽的国家,并建立一个真心为人民谋福利的新国家,才能真正还天下百姓一片晴天,才能真正的报仇雪恨。
周游过天下的任红昌,也看出大汉乱象已生,天下大乱,群雄并起,不过是早晚的事。
一些野心勃勃的大世家,都在为以后做准备,可秦昊的家族却一心抱汉室的大腿,这让任红昌无比失望。
汉帝明明如此昏庸,你又何苦效忠于汉室呢?
任红昌立志推倒大汉,可恋人一家却一心要做忠臣,这让任红昌很是迷茫。
后来秦昊组建了锦衣卫,而锦衣卫在初建时各部人手奇缺,除了地字一号张让在位之外,其他三部密探都没有统领。
除了家族真正的秘密外,其他事秦昊并没有隐瞒任红昌,往敌对势力安插人手也是很正常的事。
任红昌得知秦昊要往太平教安插密探之后,也想起了张角和自己父亲是结义兄弟这层关系,主动向请缨自领黄子一号密探令牌,并化名东方胜进入太平教,为秦昊搜集情报。
任红昌之所以化名为东方胜,是因为心中一直对自己的父亲当初的行为感到耿耿于怀。
当初若不是因为父亲的固执,自己一家可能就不会死了,于是任红昌舍弃了原来的姓名,拾起母亲的姓氏,而秦昊为其重新取名了‘胜’。
胜,即不败,东方虽为女儿身,但绝不输于任何男儿!
东方胜很喜欢秦昊为她取得新名字,于是使用新名字,并打着父亲的旗号,前往太平教找投奔张角。顶点小说
张角得知自己义弟任康的女儿居然还活着,顿时大喜过望,直接将东方胜收为义女,放在自己身边悉心照顾,当做亲生女儿一般。
对于任家的灭族之祸,张角认为这是自己的责任,毕竟当初任康要是不救张角的话,也就没有那么多事了,所以张角对东方胜充满了愧疚。
对于张角的关心,东方胜即差异又感动,她知道自己全家被灭和张角有关系,不过东方胜心中并不恨张角,因为根本原因是母亲东方后裔的缘故。
利用张角心中的那一丝愧疚,东方胜开始逐渐的在张角面前,开始展现自己的才能。
张角也发现自己这个义女确有大才,能为自己分担很多事务,于是就将太平卫的部分事务交于东方胜处理。
就这样东方胜就成了秦昊和张角双方的间谍头子。
张角对东方胜视若己出,这让东方胜很感动,慢慢的东方胜发现,张角真是个伟大的人。
作为太平教的教主,张角的私生活非常节俭,从不食肉,而且亡妻故去之后一直没有续弦。
张角所有的心思,都用在造福于百姓上了,不是在冀州为百姓看病,就是在兖州接济平民。
一开始东方胜认为,张角的这种无私奉献是有目的性的,只是为了实现自己的野心。
但是后来逐渐的,东方胜发现自己错的很离谱,一个人可以隐藏一年十年,但却不能隐藏一辈子。
直到张角找东方胜谈心,并毫无保留的向其倾诉,这时东方胜才知道,张角一直想做的,只是替天下百姓从世家手中,将本属于天下人的天下,夺回来并还给天下人。
这时东方胜才知道,和张角的宏愿相比,自己是多么的渺小。
因为秦昊的缘故,张角对东方胜的好,东方胜可以视而不见,但张角对天下百姓的好,她却不能无动于衷。
东方胜动摇了,一边是天下百姓,一边是恋人,为了天下百姓,东方胜放弃了爱情,开始真心为义父,还有天下百姓做事!
太平教混迹江湖,纵横于黑白两道之间,东方胜进言统一黑道势力,为未来其以增加资本。
张角点头同意,并全权交予东方胜,于是东方胜背靠太平教,仗剑走江湖,最终闯出了‘女帝’的名声。
大汉各大黑道势力,也在东方胜的威逼利诱之下,一一归顺太平教。
东方胜为天下百姓背叛了爱情,对此秦昊理解,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信仰和追求,东方胜也不过追求自己心中认为是对的罢了。
不过,理解归理解,愤怒归愤怒。
东方胜是秦昊的初恋,秦昊付出了真心,但却得到了背叛,对此秦昊伤心欲绝。
而伤心之后,秦昊也得到了成长,王者注定孤独,爱情只会让自己失去理智。
别了,我的初恋!
……
美好的过往,一点点的在东方胜的脑中浮现,而看着眼前一脸冰冷的秦昊,东方胜只感觉心如刀绞。
半响后,东方胜叹了口气,轻声道:“恭喜你,马上就要成为大汉驸马了!”
秦昊眼中没有一丝波澜,淡淡的说:“也恭喜你,说不定很快就要成为公主了!”
东方胜一愣,疑惑道:“我成为公主?”
秦昊冷冷一笑,嘲讽道:“黄巾若是真的击败了大汉,张角称帝后,你不就是公主了嘛!”
东方胜一听略带怒意,道:“义父他从来没想过要当皇帝!”
“我知道。不过真到了时候,可不是你义父说的算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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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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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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