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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零四章 混世魔王(下)

“哈哈……可以啊!自家兄弟,谁愿意当谁当!不过,本王觉得知节(程咬金)这混世魔王最合适!”

翟让以为哥哥翟宽是在开玩笑,也没往心里去,大笑着连声说道。

“啊?俺老程也能当皇帝?”

肌肤黝黑,满脸钢髯的程咬金,牛眼一瞪,有些目瞪口呆,看似憨厚傻愣问道。

“能,当然能,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皇帝也一样!哈哈……”

翟让煞有其事地点头应道,说到最后,自己哈哈大笑。

“哈哈……”

单雄信、秦琼、贾雄等人也跟随大笑,想象状若钟馗的程咬金,穿着龙袍的样子……肯定很有喜感!

“行!既然主公不想当,那俺老程就当了,过过皇帝的瘾也好啊!”

程咬金眼珠一转,故作听不出众人的戏谑笑意,煞有其事地身躯一挺,大声应道,又惹起一阵哄堂大笑!

“既然主公不想当皇帝,知节倒也是个解决办法……”顶点小说

王儒信却是眼神郑重打量着程咬金,扶着三寸胡须,喃喃自语着,只是声音太大,被哄堂大笑声给淹没了!

论武力,程咬金只会三板斧。但是,只是三板斧,也能在瓦岗名列前茅,没几个招架得住。

论政务军事才能,程咬金不能说一窍不通,但也所知有限,当个千人统领还行,再多他自己就乱了,政务更别说了。

不过,论人缘……

程咬金在瓦岗军中绝对是首屈一指,不管是文臣武将,还是军卒平民,程咬金最为亲民、最会交友。

原因很简单,程咬金神经粗大,没心没肺,除非他很看不惯的人,比如李密,跟谁都能喝酒打架,跟谁都能称兄道弟,装起文雅也有模有样,让人捧腹却不会产生恶感。

所以,上到东王,下到平民,程咬金都能勾肩搭背胡侃,关系自然好。

……

大离元年九月中旬。

此时距离离国建国,已经过去三个多月,但天国之威、天国玄妙,依旧让人津津乐道,余威尚隆。

在离国凶威之下,各个势力有些疯狂地壮大自己,瓦岗军更是四方出兵,短短三个多月,就占据数郡,攻陷百余座大小城池,平均每日一座,颇有所向披靡,敌军闻风而降的意味。

这一天,瓦岗诸将返回瓦岗休息数日,便正式召开大会,讨论迁都的必要性。

如今瓦岗寨已经今非昔比,自然不能再以“寨”为名,更不能继续待在瓦岗山这种明显带着山贼性质的地方,所以,大本营必须迁走。

迁都之事,是众人所向,没遇到什么刁难,进行得很顺利,李密甫一提出,便全体通过。

“启禀主公!如今我方已经拥兵千万,疆域万里,威震八方,请主公正式登基建国!”

几句话搞定迁都之事,李密拍了拍衣服下摆,却没拜倒,只是抱拳微躬请求道。

翟让虽然号称东王,却一半是自称,一半是东都隋帝皇泰帝所封,瓦岗军至今并未正式开国,依旧以“瓦岗”自称。

以如今瓦岗军的疆域、势力和子民等条件,比离国还辽阔浩瀚,所差只是没有天都级别城池,确实是有资格开国建朝了!

“请主公正式登基建国!”

“请主公正式登基建国!”

……

早有准备的王伯当、李文相、杨威等拥戴李密的文臣大军,纷纷出列请求道。

但是,没人跪拜请求,甚至极为大胆地直视翟让,颇有威胁之意,这明显不是“黄袍加身”,而是以退为进的逼宫。

“请主公正式登基建国!”

“请主公正式登基建国!”

……

诸将高喊声回音未落,殿外紧随着掀起一阵阵浪潮般的呼喊声,无数护卫、军卒等,齐声高吼,声威震天,在耳畔萦绕不绝……

威胁!

赤裸裸的威胁!

“咯、咯……”

高坐王座的东王翟让,拳头一握,骨骼爆响,脸色难看得吓人。

翟让确实对瓦岗之主的宝座并不眷恋,也有让位李密的想法。但是,自愿和被逼,完全是两码事,意义完全不同了!

“登基建国?好啊!好事啊……俺老程终于可以封侯拜将,光宗耀祖了!”

翟让咬牙愠怒之际,一个瓮声瓮气的声音起,程咬金双眼发光,颇为兴奋激动地高声嚷道,引得殿内众人纷纷侧目。

不过,看到是程咬金,倒也没人呵斥。

在场除了李密,包括李密左膀右臂的王伯当和徐世绩在内,全和程咬金交情匪浅,像程咬金这种有些失礼,但不算过分的话,自然没必要较真。

对于李密来说,程咬金是响应他的号召,自然更没必要呵斥,反而和善微笑地点了点头。

“主公金口玉言,说过的话算不算数呢?”

不待众人多想多说,程咬金眨巴眨巴嘴巴,看向翟让期待问道。

“什么?”翟让硬生生压下怒火,缓和了下情绪,疑惑脱口问道。

李密满脸微笑,和善交好道:“知节放心!以知节之能,封侯拜将是理所当然之事,相信没人会反驳!”

混世魔王程咬金,绝对的沙场猛将。

至今为止,能在正面战斗中挡得下程咬金三板斧者,有且只有一人……离王武信,纵观瓦岗,更没人挡得住。

所以,即便程咬金只会三板斧,挡不住跟三千斧也没什么差别。

再加上程咬金是个浑人,经常一言不合直接开打,除了老人妇孺,就是病残也照打。而且连翟让、李密等也敢出手,就没他不敢得罪的人,不是太过分的话,还真没几个人敢和程咬金硬顶。

“主公,你前日说过,你不当皇帝,给俺老程当,还算数吗?”

程咬金没理会李密,瞪着牛眼高声说道,顿了下,迅速补充道:“别不承认啊!当时单兄、秦兄、宽哥(翟宽,翟让的哥哥)等都在场呢!不承认的话,俺的斧头会生气的……”

“什么?!”

一阵惊呼声起,李密、王伯当、徐世绩等无数人难以置信瞪着程咬金,怎么看怎么不协调,开玩笑的吧?

“闭嘴!此乃国之大事,岂可胡闹?!”李密大急,恼怒呵斥道。

“主公让位是主公的事,你情我愿,关你屁事?!”

程咬金大怒,钢髯乱跳,凶神恶煞瞪着李密叱道。顿了下,卷起衣袖,握拳挥舞道:

“怎么?皮痒了,想打架是吧?来吧,别以为老程不打读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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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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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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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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