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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两百六十四章 痴情孙权

“参见南离皇!多谢南离皇关照!”

紧随蔡琰之后,甄宓、邹黎、步练师三女,异口同声般施礼称谢,声若天籁,艳光四射,引得在场众人一阵心神恍惚。

便是最不懂风情的许褚,也愣愣看着眼前五女,似乎被晃得有些眼花,留念于美好事物的贪念而难以自拔。

“举手之劳而已,不足挂齿!”

相对来说,武信反而较为淡定,颇为谦逊客气应道,又语气一转,迅速提醒道:

“据说诸位是前往天都?可知如今天都的情况?那可不是以前的天都,已经被称之为魔都了。无数争相逃离,以诸位魅力,恐与羊入虎口无异!”

包括阮青竹在内,五女一怔,没想到离皇武信会这么反应。

蔡琰淡雅温婉微躬谢道:“谢离皇善意!不过,妾身等人,有不得不前往的理由,只能愧对离皇善意了!”

甄宓等人讶异看着武信,却是什么也没说。

“也对!以诸位身份能力,想必也清楚天都局势,是本皇多言了!”

武信有些自嘲地点头应道,不待众人多说,又迅速脸色转冷接道:“那就预祝我等,路途顺利,同航愉快了!”

这神情言语。显然有点送客的味道了!

蔡琰等女柳眉微皱,显然对武信的态度有些不满,还是由蔡琰淡淡应道:“再次感谢离皇善意!期间离皇若需妾身略尽微薄之力,但请吩咐,便当是妾身等相护之资!”

“轰隆隆……”

正当众女要告辞时,一阵轰鸣声隐隐传至。

在场众人没一个普通人,算得上全是强者,能清晰感应到一道强大气势,正以极快速度赶来。

许褚、王伯当及飞蝉霸卫(飞蝉亲卫挑选出的永恒霸卫,简称)迅速做出戒备之势,远眺风驰电掣而来的方位。

数息间,一道红光浮现天际,势若长虹贯空,化空而至。

许褚踏前一步,正要爆发气势警告来人,却被武信大手一摆阻止。

来者并未任何恶意,武信也好奇来者是谁,想做什么。

呼吸机,长虹落下,化为一个形貌奇伟,浓眉大眼,方颐大口的年轻人,儒冠文袍,显得极为儒雅斯文,却诡异地拥有一双鹰眼般锐利的双眸,似乎能洞观万物。

第一印象,此人明显不凡,不算美男子,外表独特,却极具个人魅力。

“练师!你为什么答应?只要你不想去,没人逼得了你!我去找皇兄,无论如何必让他收回成命!”

此人落下,却无视在场众人,颇为焦急又明显担忧、疼惜地直视步练师,连声说道。

“公子!此乃大吴吴王,吴皇孙策之弟,孙权孙仲谋!”漫月姥姥似乎看出武信不认识此人,及时低声传音道。

吴王孙权,孙仲谋?

武信眼皮一跳,讶异又恍然打量起眼前之人……或者说,眼前这儒雅斯文的痴情种子!

没想到,年轻时期的孙权,还有如此痴情的一面!

生子当如孙仲谋!

这可是魏帝曹操名传千古的名言,可谓如雷贯耳。

不过,谁要生了这么个明显极为“痴情”的儿子,估计父亲会被活活气死吧?特别是有野心的父亲!

想到这,武信有些戏谑地微微挥了挥手,好奇期待地静看事情发展!

“仲谋兄!此事是妾身自愿,并无任何人逼迫,你别再胡搅蛮缠了。”

人如晶玉,绝美纯净的步练师,眼神复杂看着失态的孙权,咬了咬牙,冷声叱道。顿了下,又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摇头叱道:

“如今魔主乱世,民不聊生,生灵涂炭!身为大吴皇子,您应该立志天下,而不是把时间精力浪费在儿女私情上,此非大丈夫所为!”

孙权脸色发白,难以置信又心疼万分喊道:“练师……”

话说一半,却又不知该怎么说,但双眼依旧死死盯着步练师,依旧无视在场所有人,似乎在他眼中,除了步练师,再无他人、他物!

“魔主乱世?这已经是天下皆知了吗?”

武信有些意外地偏头看向漫月姥姥问道。

董卓是此代魔主的信息,武信等人早就推测、猜测了。但是,武信没想到,如今好像是众人皆知的样子了?

“是的,公子!如今的天都,被称之为群魔乱舞,关于羌魔之说,也因此流传开来,羌魔及董魔等也没反驳,就更证实传言了!”

漫月姥姥躬身应道,又迅速补充道:“当然,董魔明显修习的是魔道,这点毋庸置疑。大乱之世,必出邪魔,因此有魔主降临,群魔乱世之说,消失多年的魔族,又开始现世了,这又是个轮回!”

“哦?”武信若有所思应道。

因为武信和漫月姥姥,都是正常语音说话,并非传音,自然是在场皆闻,使得孙权终于把眼神从步练师身上移开,看向武信。

让武信无语的是,孙权也只是深深看了眼自己,眼神又重新落在步练师身上,依旧是一副痴迷的模样!

“那他呢?是怎么回事?”武信朝孙权撸了撸嘴,问道。

漫月姥姥看了看步练师和孙权,有些无奈地苦笑解释道:

“黄巾风暴期间,步如玉母女逃难庐江,碰上吴王,吴王一见钟情,便极力追求,也因此荒废了平时学习和修行,因此让吴皇及大吴百官极力反对。或许……这也是步如玉此行决定前往魔都的主要原因之一……”

“明白!红颜祸水嘛!”武信恍然,当众叹道。

孙权、步练师,包括蔡琰、独孤伽罗等在场大半人,脸色微变,神情古怪。

武信一直是直接出声问,并非秘密传音,这是旁若无人吗?

在场女子,最差也是万里挑一的佳人,不少称得上是“一代佳人”,武信这是一棍子打死,全当“红颜祸水”吗?

不过,以武信的身份地位和威名,虽然部分人心中有些非议,却也没人反驳。

孙权眼神凌厉,恶狠狠瞪了眼武信,又含情脉脉看着步练师,发誓般说道:“练师!切勿听信他人谣言、毁谤,无论如何,我们真心相爱即可,任何人、任何事,都无法阻止我们!”

“或许步如玉并非红颜祸水!不过,你这么做,真让她成红颜祸水了!你这是爱她,还是害她啊?”

被孙权无视了,武信也不生气,却是苦笑摇头提醒道。顿了下,无视脸色大变,怒火升腾的孙权,自言自语般接道:

“常听人言,江东之虎,武烈皇孙坚,得天厚爱,生子如龙,特别是长次子,一武一文,冠绝天下,让人羡慕至极!如今看来,闻名不如见面啊……”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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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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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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