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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谁敢比我惨

“自由骑手是雇佣兵的一种,他们没有骑士身份,但有马匹,懂一点马上战斗的技巧。与普通雇佣兵的唯一区别,他们有马。”

丹妮点点头,一匹良马一个金龙以上,算上马具,日常喂养和护理,无有恒产普通雇佣兵压根供养不起。

“骑士...比较麻烦,一般情况下,一名有志成为骑士的孩子,大概在七岁时被送入一名骑士身边担当侍童,做些倒酒、跑腿之类轻松却能与骑士建立亲密关系的活计。

当然,这个过程也并非不接受武艺教导,有剑术教头专门负责帮孩子们打基础。

等年纪更大一些,12岁以上,大概到了青春期,侍童晋升为侍从。骑士会亲自教导侍从使用武器与马匹的技巧,传授他们战场生存经验。

嗯,骑士精神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教学项目。

侍从也有陪伴骑士上战场的义务与权力。

为骑士准备马匹铠甲,与之并肩作战......这个过程中,侍从能从骑士那学到更多的战争技艺——如果那个骑士真有那玩意儿的话。

很多侍从一辈子都是侍从,因为他们没钱为自己购买马匹与铠甲。”

丹妮咂舌,“他的骑士不能赠送一套铠甲、一匹马吗?”

乔拉骑士深深看了丹妮一眼,自嘲道:“因为我屡次在比武大会上将自己的铠甲与马匹输给对手,没多久我就花光最后一点积蓄,不得不找布拉佛斯金库借下巨债。我可是有封地的伯爵,莫尔蒙家族传承数千年。”

“听说兰尼斯特家借了篡夺者几百万金币。”丹妮又道。

“有那么多吗?”乔拉疑惑,片刻后他摇摇头,叹道:“维斯特洛有句俗语,泰温公爵拉的屎都是金子。贵族与贵族也是不一样的,西境多山脉,而很多山脉下都埋着取之不尽的金矿、银矿。”

原来家里有矿!

“你继续。”丹妮抬抬下巴示意。

“继续什么?骑士还是我的故事?”乔拉舔舔嘴唇,感觉自己说了好多话,嘴巴都干了。

“先说骑士吧。”

“任何骑士都可以册封另一位骑士。所以,如果骑士认为成年后的侍从有成为骑士的资格,他会把剑搭在单膝跪地的侍从的肩头,大声宣布受封人的名字和家族......

过程比我讲的更繁复,新受封的骑士还会接受修士涂抹圣油,还得去圣堂过夜。那是一个皈依七神的过程,所以,信仰旧神的北境人很少成为骑士。”

“那...你是个假骑士?”丹妮歪头看他。

骑士涨红了脸,争辩道:“没有假不假的,北境贵族无需受封也一样会被认可为骑士。”

很快他又接着说:“我是北境中少有的受过洗礼的骑士。成为骑士除了上述所讲的正规方法,还有一种更快捷的方式。

如果在战争中立下功劳,封君可直接册封他为骑士,我的骑士身份就是这么来的。”

“帮助篡夺者覆灭坦格利安王朝的战争?”丹妮挑眉问道。

“不,不是。”他连忙否定,“是平息巴隆大王叛乱的那一次。”

他不知道,换了芯子的丹妮,压根不在意坦格利安失去王位的篡夺者之战。立即转移话题,道:“在自由骑手之外,还有雇佣骑士与誓言骑士的说法。

誓言骑士是庇依在其他贵族门下的骑士,他们发下誓言为其效劳,故称誓言骑士。多半为有骑士称号,但无封地的小贵族。

嗯,我之前就是你哥哥韦赛里斯的誓言骑士,后来他...我又成了你的誓言骑士,直到您赐予我更高的荣耀,让我成为女王铁卫。”

听着他动情的诉说,丹妮心里吐槽:当初你可是“舔着脸”自己找上门要当韦赛里斯誓言骑士的,成为我的御林铁卫那次,还是你主动要求的,那时我只试探着让乔戈他们成为我的血盟卫......

乔拉骑士可不知道某人得了便宜还卖乖,继续道:“大贵族经常雇佣一些自由骑手巡视自己的领地,与誓言骑士的终生效忠相比,雇佣骑士更灵活,也更便宜。

熊岛也不算小,我养不起誓言骑士,麾下也有几个巡视林子的自由骑手。”

说到这,他感慨万千地叹了一口气,低落道:“我破产了,连厨子与竖琴手的薪水都无法支付,而琳妮丝一听说我有典当那些珠宝首饰的想法,便......

为了钱,为了留住琳妮丝的珠宝、歌手、厨师,我......

我的雇佣骑手捕捉到几个偷猎的平民,按照传统,他们只能在被砍手,或者发配到长城加入守夜人两者间做选择,但...为了钱,我终于彻底放弃自己的荣誉。

我将他们卖给了泰洛西奴隶商人,这违背七国的法律——七神信仰下不允许奴隶存在。”

“你被流放了?有点严苛,可以先罚款以儆效尤,警告你下不为例嘛。”丹妮说。

“比流放更荣誉,也比流放更残酷,我犯了死罪,要被砍头。”

“呃......”

“根据先民的传统,艾德史塔克要亲自审判我,听完我的临终忏悔后,他也必须亲自用寒冰砍下我的脑袋。”

(寒冰:史塔克家的族剑,瓦雷利亚钢,公爵用之处决犯人——不分贵贱,皆可平等享受寒冰的锋刃)

丹妮看看乔拉刚才在石板上刻画的维斯特洛草图,说:“临冬城距离熊岛有点远呢,你逃了?”

“差不多一千公里吧,不停换马奔驰,最快两天能到海边,第三天就可以登上熊岛。不过三天对我来说已经足够...足够带着琳妮丝和她的珠宝逃跑。”

“如果我没记错,你是莫尔蒙家族的独子。”

乔拉点头,“是的,我父亲就我一个儿子,我还有个亲姑姑,不过她的五个孩子都是女儿。”

“你父亲披上黑袍了?”

“嗯。”

“你曾经作为艾德史塔克的护卫,参加过篡夺者之战?”丹妮又问。

“我还参加了三叉戟河战役。”他轻轻说,声音如拂过鬓发的微风,带着小心谨慎与隐隐的骄傲。

“你为临冬城出生入死这么多年,陪着他当叛徒,陪着他平定叛逆,结果因为几个偷猎者,他要砍莫尔蒙家族唯一男丁的头?!”丹妮语气复杂,虽是问句却平铺直叙。

“史塔克就是这样的人,”乔拉现在说来依旧忿忿不平,显然他也觉得自家封君对自己太过严苛。

半响,骑士又叹道:“这也算他少有的魅力之一吧,公平公正,严以利己,也严以待人。”

呵呵,应该是“严以利己,宽以待人”才算人格魅力吧?

乔拉的事放在大天朝任何一个朝代,都让人无法想象。

这已经超越铁面无私的范畴,包青天还有法外融情的时刻,不然七侠五义怎么可能活得下来?只能说,艾德·史塔克活得太安逸,为人也太过死脑筋。

丹妮不由在心想:难道在这个世界,守江山那么容易?史塔克家这么作,北境之王的位置依旧安稳如山。

可坦格利安怎么丢掉江山的?难道这个身体的老爹,“疯王”伊里斯比艾德还...还能作?

天可怜见的,如此没有权谋手腕的他们,可以一边使劲作,一边维系王国几百、几千年。大天朝那些末代君王知道这事后,估计要羡慕得口水都流出来。

其实脑筋死板的只有北境人,像兰尼斯特、提利尔、马泰尔等家族,权谋完全不输于任何天朝著名君主。

“好吧,你继续。“她觉得自己需要学习的东西还有很多,这个世界与自己熟悉的东方生存法则差距太大。

她只能适应,要改变...至少龙要强到无法用弩箭射死——似乎还没射不死的龙?

要不要让巨龙学习维斯特洛的骑士,搞一套全身铠穿穿?

如若裸身单挑,只现在的小小卡拉萨,便可以找出十个砍死乔拉的马人战士。可如果披上铠甲,她的血盟卫也一个都不是他的对手。

丹妮胡思乱想,乔拉还在继续,“我告诉自己,只有我与琳妮丝真心相爱,荣誉、身份、家乡、爵位、亲人等等,所有一切都不重要。我带着她逃到里斯,那艘大船还值一点钱,我们过了半年富足的生活。”

一听到“真爱”两字,丹妮就知道乔拉要悲剧。

果然,他熊一般凶恶的眼睛变红,眸光水润欲滴,络腮胡国字脸扭曲成一个字——“苦”。

“我只能去当佣兵,除了帮人打仗我什么生存技能也没有。那一天,我接到一项任务,要离开里斯,去几千里之外的诺恩河与布拉佛斯人抢地盘,她......”

他的语气变得悲痛莫名,“我将定金交给她,她拿着金币与自己的珠宝,在我离开后的第二天,搬入贸易王子崔格?欧莫伦的寝宫。”

好惨!

丹妮现在看乔拉,就觉得他的大脸上的“苦”字,已变成了明晃晃的“惨”字。

原剧情中,被他爱着的、献出下半生的丹妮,也一直给他发好人卡,这......

如果乔拉·莫尔蒙站出来,大声喊一声:谁敢比我惨?!

丹妮使劲想了想,似乎只有未来的席恩能诺诺地说一句:也许,我能够到你的裤腿脚。

其实,她是当局者迷,忘了有一个人远比乔拉·莫尔蒙惨十倍。

那,就是她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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